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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校园超市承包经营管理招标文件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2011年7月为进一步推行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本校超市承包经营管理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承包对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基本情况及招标内容(一)学校有在校生3100余名,教职员工240余名。(二)超市设有二层营业场地,一楼387m2,二楼234m2,总面积约620平方米(若干间管理用房不在此面积内)。二、报名条件与要求(一)资格:须是2010年浙江省千镇连锁超市龙头企业。(二)健康状况: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三)报名时需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健康证、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法人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四)中标者交纳10万元经营管理履约保证金,承包款一年一次性交清,中标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三、投标须知(一)招标范围:超市。(二)超市卫生包干区的环境要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及卫生监督行业标准。(三)本次超市的承包经营管理权竞标采用评标方式,学校对竞标者进行资格审查,业绩考核,由竞标方提供经营管理方案及上交一年的经营管理费标的,学校根据竞标者提供的资料、证明及交纳的经营管理标的进行评分,最后由评标小组确定中标者。无论评标过程中的做法与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落标原因不作解释。(四)管理经营期一年:从2011年8月10日到2012年8月9日止。(五)招投标程序报名→评技术标→开商务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1、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1年7月16日17:00时前到衢州第三中学(衢江新区信安大道)总务处办公室报名,报名时交300元报名费及资料工本费,并领取招标文件。2、竞标者于7月18日8:30时前到三中向评标小组提交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过期不予受理)。7月18日8:30公开面试以及综合评分。当天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A、技术标书由如下材料组成: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其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如参加投标者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有统一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经营方案(用A4纸四号字打印)等资料。技术标书一式九份,用标函袋密封,封口处应贴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印章,标函袋封面上应注明承包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B、商务标书:投标者用统一的表格进行投标报价。要求:一式二份,用标函袋密封,封口处应贴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印章,标函袋封面上应注明承包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六)参与投标者,在投标前交纳1万元投标保证金方可参与投标。在整个投标活动中如发现有违规行为者,将取消入围资格,并将1万元视为自愿损助给衢州三中教育事业。中标者的1万元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经营管理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退还投标保证金。(七)中标者在学校签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的3日之内一次性交清10万元经营管理履约保证金和承包款后与学校签定经营管理合同,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下一标人经营。若下一标人放弃,则重新投标。四、超市经营承包评分细则(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超市的招投标工作,特制定本细则。(二)学校成立评标工作小组,由评标小组对技术标书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评分。(三)学校由评标工作小组确定超市的经营管理费的标底,以此标底为基准进行商务评分。(四)本次招标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由评委对合格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进行评定计分,综合计算总分。五、评标原则(一)评标小组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经营管理方案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由评委记名并独立打分,评委所评分值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技术得分加商务得分为总分,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二)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三)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四)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五)评标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六)评标结束后,经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学校签发《中标通知书》。(七)如投标人总分相同,按投标经营管理费高者为中标侯选单位。六、超市经营承包评分标准:考评指标具体描述分值技术分30分资质资信根据公司资信情况、学校师生反映情况、管理情况等综合实力进行打分。好10分,较好6-9分,一般3-5分,差3分以下。10分经营管理方案要体现以人为本,有管理经验,讲诚信,簿利为原则。超市经营管理理念、管理的方式方法、如何保证师生的利益、加强与学校的协作等方面进行打分。20分商务分70分报价(1)所有应标人的有效报价(在学校底标价内)的平均值(精确到元)为商务分的满分(70分),每低2000元(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的减1分,每高4000元(不足4000元按4000元计)的减1分。(2)报价低于或高于学校底标价的为废标。70分七、开标程序(一)主持人宣布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宣布招标会议开始;(二)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资格、到场及投标保证金交纳等情况;(三)检查各投标人的标函密封、标记情况;(四)按标书递交时间的逆顺序当众启封各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送评标小组进行审查。(五)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按送达标书的逆顺序当众启封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送给评标小组独立评审技术标,评委根据需要进行询标,对各投标人打技术分。(六)按顺序拆封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并宣布各投标单位商务报价,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七)最后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商务得分,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复核,然后加计总分后当场公布各投标人的各项得分及总分,以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八)公证员宣读公证词;(九)开标会结束。八、其他事项(一)超市装饰、货架及其他设施由承包方自行购置。(二)不得在规定的经营场所外的校内其它任何地方临时设摊向学生兜售食品及物品。不得经营销售自制加工食品(线条机除外)(三)经营方式:按超市的工商规范经营管理。(四)根据国家“限塑令”要求,不准向学生提供塑料袋。(五)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如发现有转包行为的,学校立即停止其经营管理资格,并将没收其经营管理保证金。超市由校方另聘经营管理者。(六)经营管理一年期满,经学校组织测评,满意度(满意与基本满意之和)超过80%,并且没有任何被卫生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部门查获违规记录者、没有发生违纪现象的经营者,学校给予增加一年经营管理权的奖励,经营管理费不低于上一年。(七)经营期满后一个月内,学校公示经营管理活动状况,无投诉者,学校退还经营管理保证金。九、合同主要条款(一)承包时间:自2011年8月10日至2012年8月9日。(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由司务室负责对超市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对乙方违反规定的经营活动进行处理。2、甲方提供经营场所,甲方可安排8名以下超市员工在学校住宿,按学校有关规定交付房租。3、甲方对超市的主要食品供应商采用准入制度,供应商可由乙方推荐,供应商须按有关规定提交必需的证件资料。4、甲方要求乙方以合理的价格、优质的服务开展营业,所有货物必须明码标价,售价不高于承包方在衢州市内所经营的超市的商品价格。乙方必须将本超市所有商品的售价报甲方司务室备案,甲方也可参照相应超市的售价指定本校超市主要食品的零售价。5、甲方委托学校司务室定期在师生中对校内超市的服务质量、出售价格、卫生情况等方面进行书面测评,若综合测评基本满意率(满意及基本满意率之和)低于60%,则对乙方处1000元罚款。(三)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自行办理卫生许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证件,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乙方及有关工作人员身体状况、个人卫生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对从事食品超市行业人员的要求,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招聘员工要向司务室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身份证复印件、外出务工人员计划生育证明、近期1寸照片2张,需在学校住宿的人员还需按有关规定办理外来务工人员暂住证,在提供以上材料并填写登记表后方能上岗工作。2、乙方在进货时必须按“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规进行索证,出售的食品应根据相关部门的不同阶段的要求,具有“QS”市场准入标志。并将索取的相关资料复制后交学校食堂管理办公室备案。3、乙方负责超市经营活动,柜台及货架等设施由乙方自行提供,超市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负全责。超市内物品的保管、防火、防盗工作由乙方负全责。4、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必要的装修,在装修前应将装修方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所需费用乙方自理,合同期满后,装修部分乙方自行处理,如要拆除,应恢复房屋原结构,不得影响下一轮招标。5、经营范围:乙方可经营各种生活日用品(不包括文化用品、文具等)、饮料、冷饮(线条机)、水果(不得破开)、零食等副食品及对师生的便利性服务,但必须取得卫生及工商部门的许可。不得经营麻辣烫、西式糕点、油条、包子、茶叶蛋、粽子、包子、馒头、稀饭及各种自己加工的食品。甲方承诺:在校园内的其它场所不出售成品商品(本校食堂可以供应豆浆、豆奶,书店可供应文具)。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学校的作息时间经营,负责超市周边的环境卫生包干区的保洁工作,出售物品的包装物及因此产生的垃圾应自行处理,若不能自行处理则应按月向甲方交纳垃圾处理费100元。7、某些容易影响学校的环境卫生的食品不得经营。例如口香糖、泡泡糖之类的食品。8、承包款、履约保证金交付日期:承包费每年拾万千百元,中标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向甲方交纳承包期间的履约保证金10万元,如乙方在承包期内无违约违规及责任事故的发生,承包期满后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9、乙方应按月按计量表交纳水电费。10、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在校园内烧饭、烧菜,不得在校园内养鸡、鸭、猫、狗。(四)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经营发生困难无法履行合同,应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重新招标确定后方可停业,否则将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10万元作为违约赔偿给甲方。2、乙方经营要合法合理,甲方有权监督超市价格、质量,乙方要保证各种经营物品的质量,所有物品应从正规厂家进货,发现有故意抬高价格、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一经查实,每次处1000元的罚款。3、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及变质、过期食品和无“QS”市场准入标志食品,检查发现有经营劣质物品、“三无”产品、变质、过期食品的,除销毁物品外,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如出售物品被卫生监督、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查处的,甲方有权按所罚款额的1~5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中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4、严禁向学生出售香烟、酒及国家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的物品,如有违反,查实一次处2000元罚款。5、乙方必须维护校园环境卫生,保持超市周围的清洁卫生,有瓜皮果壳、纸袋、塑料袋、饮料盒等应及时处理。学校相关部门检查后认为不合格时应及时整改,不服从甲方管理,每次处100元罚款。6、乙方要管理好超市工作人员,持证(健康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上岗,不做违法乱纪,违反校规校纪之事,不得在校园内进行打牌、搓麻将等赌博活动,甲方认为不合格的人员应无条件辞退。7、乙方必须执行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月交纳水电费,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管理,无理不服从管理人员正确管理的,每次处100元罚款。8、师生在食用校内超市食品,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由乙方负责中毒者一切费用,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押金及乙方提供的一切设施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行政法规处罚及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十、本招标文件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十一、标书(商务标)投标单位:经营承包项目每年承包价(小写)大写金额衢州三中超市(二层)拾万
本文标题:10年超市承包经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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