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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0641周婧瑜引例•2007年12月24日,安徽保姆周岱兰从上海雇主家的4楼摔下,经抢救虽然周岱兰的生命无忧,但需再做手术方可摆脱终身瘫痪的危险。可是,高额医药费使贫穷的周岱兰无能为力;已经为其支付2万元医药费的东家也表示难以为继。2月3日,周的儿子在向律师咨询时被告知:不签约的保姆和钟点工,不在《劳动法》和上海有关地方法规的保护范围之内。•引例•2008年3月12日凌晨4时,从事住家保姆工作的广州退休女工陈伟英还在为雇主打扇子,无意中将一支“不求人”掉落在地上,由于过度疲倦,她弯腰去捡时,控制不住身体向地上倒去,结果不幸导致手腕骨折。事后,为了看病养伤,她向雇主索要1700元医药费及误工费遭拒。经过一番奔波讨公道,她才发觉自己上了家政中介公司的当:和家政公司、和雇主,她都没有签下劳动合同。生活在城市边缘保姆合法权益谁来维护?•随着都市生活节奏的加快,有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雇佣钟点工或保姆来帮忙打理家务,然而这些生活在城市边缘的保姆、钟点工,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很少有人与家政公司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在其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如出现工伤事故时,他们便处于一种尴尬境地,没有人愿意站出来为他们负责,而他们也难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赔偿。保姆的权益究竟该如何进行维护呢?生活在城市边缘保姆合法权益谁来维护?•上海2004年7月1日出台《家政服务综合保险》规定:只要是按照雇主的要求,以自身体力或脑力,完成家庭生活服务,获取报酬的家政服务人员都可以参保,包括:钟点工、半天工、全天工和全天寄宿工在内。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是在政府积极推动下,由保险公司承保的,具有社会公益意义的商业保险。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年保费为30元,最高赔付额为10万元。劳动部门同时表示,《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是由雇主购买,家政服务人员受益的险种。特点:•政府推动,商业保险性质•雇主购买,家政服务人员受益•保费低廉,保额较高•购买方便,手续简便•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免费查询和变更服务上海家政保险理赔案回顾•案例一:2004年11月,林女士雇用的保姆在烧饭时不慎将油锅打翻,上半身皮肤大面积烫伤。林女士拨打了报案电话。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林女士将保姆及时送入上海闵行区中心医院救治,并告知客户理赔程序。保姆在接受2个多月治疗后康复出院。林女士收齐资料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在5个工作日内得到了9299.34元医疗费用赔偿金。上海家政保险理赔案回顾•案例二:2005年4月,保姆在给宠物狗洗澡时不慎被咬伤,但伤情并不严重。保姆拨打了报案电话,询问是否属于该保险范围,可否理赔?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后,提醒保姆应该前往卫生防疫部门注射“狂犬病疫苗”以防不测,并且与雇主解释了家政险的有关条款,明确家政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属于理赔范围。保姆获得了320元的赔偿金。上海家政保险理赔案回顾•案例三:2005年9月17日,一保姆独自在雇主家中擦窗时不慎从11层楼的窗口跌落,当场死亡。公安人员当即对现场进行了勘查,认定此事件为意外事件。于是,雇主向太平洋产险上海分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根据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条款的约定向雇主支付10万元赔偿金。保姆的法定继承人获得了这笔赔偿金并签收。上海家政保险理赔案回顾•案例四:2004年12月,张先生雇用的保姆小曹在骑自行车为张先生家买菜途中跌倒,造成左股骨颈骨折。张先生随即拨打太平洋保险公司的热线电话报案。太平洋保险公司马上派出相关人员探望小曹,在核实保险责任后,将818.70元医疗赔偿金交到小曹手中。结束语•保姆是一个难以管理的行业,流动性很强,不同于企业和工人之间有明显的雇佣关系。周岱兰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典型,反映了保姆市场的不规范。而在周岱兰的背后,还有一个巨大的流动群体,即外地民工,他们也处在社会保障的边缘地带。要切实维护这些外来务工人员的利益,一方面可以通过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来保障其利益,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将雇佣双方的损失都降低到最小。
本文标题:家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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