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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方案设计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第一消防部分一、低规:A适用范围:1、九层及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2、单层、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3、地下民用建筑。注:电梯机房、水箱间不计入建筑高度(到女儿墙或檐口)和层数。如果屋顶有设备房如风机房,且高度超过1/8的建筑面积,就要算层数。B消火栓系统:1、室外消火栓:下列情况要设室外消火栓:1、公共建筑;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3、居住人数大于500人、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m2或建筑物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和居住建筑;4、低规要求:厂房、库房和民用建筑都应该设室外消火栓,其用水量见低规。注意事项: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用水总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如采用低压给水系统(上海),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10m水柱(从地面算起)。消火栓给水管道设计流速不宜超过2.5m/s。低规: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以内,如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可不设室外消火栓。2、室内消火栓:下列情况要设室内消火栓:1、厂房、库房、科研楼;2、体积超过5000m3的公共建筑等,体积超过10000m3的教学楼;3、7层的单元式住宅,6层的塔式、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4、超过5层的其他民用建筑;5、国家级保护单位建筑。下列情况可以不设室内消火栓: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厂房和库房(高层工业建筑除外);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超过3000m3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3的戊类厂房。2、室内没有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3的建筑。C自动喷淋系统:下列情况应设自动喷淋系统:1、每座占地面积超过1000m2的棉、毛等制品库房;2、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可燃物的地下库房,商店;3、高架库房和高层库房;省级以上的书库;4、每层面积超过3000m2或建筑面积超过9000m2的百货商场、超市、展览厅;5、设有空调系统的旅馆和综合办公室楼内的走道、办公室、餐厅、商店、库房和无耧层服务员的客房;6、国家级保护单位建筑。7、超过300m2或设在四层及以上,设在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和游艺场;D消防水池:下列情况应设消防水池: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S。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室内消火栓用水量15L/S时要设。(民用)二、高规:A适用范围:1、=10层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单层除外)。B消火栓系统:1、室外消火栓:下列情况要设室外消火栓:1公共建筑;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3居住人数大于500人、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m2或建筑物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和居住建筑;2、室内消火栓:都要设室内消火栓系统。C自动喷淋系统:下列情况应设自动喷淋系统:1、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面积小于5m2的卫生间、厕所及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2、一类高层建筑及裙房(纯住宅和商住的住宅部分除外)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消防前室、办公室、旅馆客房、可燃物品库房、高级住宅(有风管的空气调节系统)的居住用房;3、二类高层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公共活动用房和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可燃物品库房;4、高层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房间、歌舞娱乐厅等;三、上海民用水灭火:A消火栓系统:1、室外消火栓:下列情况要设室外消火栓:1公共建筑;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3居住人数大于500人、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m2或建筑物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和居住建筑;2、室内消火栓:下列情况要设室内消火栓:大部分同低规要求,不同的如下标注1、高层建筑及裙房;(不同)2、体积超过5000m3的公共建筑等,体积超过10000m3的教学楼;3、7层的单元式住宅,6层的塔式、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4、超过5层的其他民用建筑;5、国家级保护单位建筑;6、超过300m2或设在四层及以上,设在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和游艺场;7、超过300m2的人防工程;(不同)8、停车数超过5辆的汽车库和超过2车位的修车库。B自动喷淋系统:下列情况应设自动喷淋系统:1、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面积小于5m2的卫生间、厕所及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2、纯高层普通住宅平均每套户室的建筑面积大于150m2的公共走道、消防前室等公共部位;(不同高规)3、超过九层的不设集中空调系统的租赁式公寓和公寓式办公楼的公共走道、消防前室、库房等公共部位;(不同高规)4、设集中空调系统(含新风管)的高级住宅、租赁式公寓和公寓式办公楼的公共走道、前室、电梯厅、库房等公共部位和居住用房,及垃圾间;5、一类高层建筑及裙房(纯住宅和商住的住宅部分除外)的营业厅、餐厅、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公共活动用房、走道、消防前室、办公室、库房(高规是可燃物品库房)、旅馆客房、自动扶梯底部最下层(不同)、空调机房和面积大于3m2的管道井或非电气设备间(不同)。6、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设有风管的空调系统多层旅馆、办公楼等公共建筑(不属高层)的走道、办公室、库房、大堂、客房、餐厅(含厨房、酒吧、咖啡厅)、商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观众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和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不同高规)7、下列百货商场、超市、展览馆大厅(无论高层,低层建筑)的营业厅、展览厅、办公室、仓库和走道:7-1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m2的;7-2建筑总面积超过9000m2的;7-3设有有风管的空气调节系统的;7-4地下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8、总使用面积超过1000m2的餐厅(不包括厨房的面积);——无论高层,低层建筑9、总建筑面积超过300m2或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厅、KTV包房、卡拉OK、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10、设有风管的空调系统的医院、疗养院的走道、办公室(门诊室、手术室、医技室除外)、大厅、会议室、餐厅;11、国家级保护单位建筑。12、超过1000m2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房间及超过1000m2的人防工程(低规为500m2的地下室房间)(与防火分区无关)。13、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汽车库、停车数超过50辆的地上汽车库、机械式立体汽车库或复式汽车库以及采用垂直升降梯做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和大于15车位的修车库;注意:地下车库停车超过300辆时,宜设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灭火系统。14、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且设有风管的空气调节系统的宿舍以及幼儿园、养老院、托儿所的所有部位(卫生间除外)。15、不做防火涂料或防火板保护的下列部位或场所的屋顶金属承重结构:15-1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15-2单层、多层重要的公共建筑;15-3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及其裙房;15-4中庭。注意:消防泵合用:如有困难,二类高层及多层建筑可合用消防泵,但管网应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阀前(沿水流方向)分开。设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层建筑,当水箱高度不能保证最不利点的消防给水静压时,应设局部稳压设施:1、自动喷淋与消火栓的局部稳压泵不得合用(除合用系统消防泵外);2、应设消防稳压罐,消火栓不小于300L,喷淋不小于150L,当合用消防泵时不应小于450L。三、上海消防局文件:小型商业用房1、小型商业用房:独立或在住宅底部的,每个单元每层不超过1000m2,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m2的商业用房(歌舞厅除外)注意:独立建造的建筑总体积超过5000m3小型商业用房应设置室内消防软管卷盘或简易自动喷淋,当为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时,可在室外公共部位设置墙式消火栓;且下列情况可以不设室内水灭火系统:1、1建筑贴邻建造,每栋建筑的总体积不超过5000m31、2建筑间或建筑物内采用防火墙分隔成5000m3以下,防火墙两侧的门或窗间距离不小于2m;1、3商业用房的进深不超过15m。2、商业服务网点:每个单元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的小型商业用房。注意:其中7~7层以上的住宅底部;当商业服务网点的每层建筑面积小于150m2,可不设室内水灭火系统,但灭火器要是原来的1.5倍。(消防局文件第3.4.3条。)3、商业营业厅:每个单元建筑面积超过300m2,但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m2的小型商业用房。(独立建造且进深不超过15M可以不设喷淋)。3、1商业营业厅下列情况应设室内消火栓系统3、1.1独立建造的总体积超过5000m3的商业营业厅,当商业营业厅为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的,且商业单元的建筑面积均不超过1000m2时,可在室外设置墙式消火栓;3、1.2设置在》七层的住宅底部的商业营业厅。3、2商业营业厅下列情况应设自动喷淋系统:3、2.1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场、超市;3、2.2设有风管的空气调节系统的商场、超市;3、2.3总使用面积超过1000m2的营业性餐厅;3、2.4设置在高层住宅底部的商业营业厅(每个商业单位面积超过300m2,但不超过3000m2的小型商业用房)。二、大中型商场: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包括仓储式大卖场,服装建材等可燃物较多的商场。1、二层及二层以上且建筑高度超过10M的商场应设不小于18m3的高位消防水箱。2、商场内的仓库除小于100m2的仓库外,都按自喷规范的仓库要求设计。三、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租赁式公寓(酒店式公寓):采用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出租,统一装修,每个单元设独立卫生间的供人寄宿的居住建筑。其中学生的,叫学生公寓。公寓式办公楼:每个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平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50m2,且设有独立卫生间的办公建筑。下列情况的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都应设室内消火栓系统:1、超过6层的塔式、单元式学生公寓。2、体积超过5000m3的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下列情况的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都应设自动喷淋系统:1、超过9层且不设集中空调的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的公共走道、消防前室、库房等公共部位(喷头少于5个时,喷淋可接入消火栓系统);2、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的公共部位和室内各个部位;3、设有集中空调系统且单元之间有风管连接的租赁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的公共部位和室内各个部位;4、建筑高度超过50M,每层建筑面积超过650m2的公寓式办公楼的公共部位和室内各个部位;(注:每个单元最大面积小于150m2的,可按轻危险级设计。)5、不设集中空调系统的公寓式办公楼按居住建筑分类,设集中空调系统的按公建分类。租赁式公寓如超过24m,是属于一类居住建筑与层数无关。
本文标题:方案设计应注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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