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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方案审查一.施工组织设计1.1.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程序1.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报审1.2.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施工部署。3.施工进度计划4.施工准备、资源配置计划。5.主要施工方案。6.总平面布置图。7.主要管理计划(措施),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1.2.2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要求1.承包单位中标以后应立即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不得以投标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大纲代替施工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2.承包单位应于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开工前七天,办理施工组织设计报审手续,填报《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表A3.1),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应有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2-1.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内容1.3.1.程序性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符合规定要求,经施工承包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1.3.2符合性审查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应符合规定要求,内容应基本完整。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3.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1.3.3针对性审查1.各种资源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2.总平面布置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临时设施应符合安全、卫生、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的要求。3.施工部署(1)流水段的划分、施工顺序合理,施工程序必须遵循“先准备后施工,先地下后地上,先土建后安装,先主体后围护,先结构后装修”的原则,并符合工艺逻辑关系。(2)对于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应做出部署,新材料和新设备的使用应提出技术及管理要求。4.施工进度计划(1)建筑工程的基础、主体、设备安装、装修以及市政道路工程中的地下管线、桥涵、路基、路面等主要控制节点的目标应明确。(2)流水段的划分、施工流向应合理,有利于组织施工,有利于成品保护,有利于安全生产。各工序的先后顺序和相互逻辑关系应合理,并符合技术上、组织上的要求。(3)工序项目的划分应合理,粗细程度应适当,影响进度的工序项目不应漏项;网络计中主导工序的施工持续时间、起止时间应合理,并应考虑冬、雨季、农忙和中高考的影响以及必要的技术间歇时间等。(4)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施工图纸、物资供应等),应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明确,所提出的时间应合理,防止因建设单位违约而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可能。5.施工总平面布置(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除标注各种建筑物和设置外,还应标注各种临时设施的布置,包括:施工场地状况、拟建建筑(构)物的位置、轮廓尺寸,生产生活、办公设施的位置和面积,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设施、供水设施、排水设施、临时道路、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环境保护等设施以及临时道路以及相邻地上地下既有建(构)筑物、管线等相关环境。(2)办公、生活、施工应分区设置,施工总平面布置、临时设施应符合安全、卫生和消防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以及排水、防火、防扬尘等设施应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及市容、环保、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3-(3)塔吊布置应合理,其覆盖范围应能满足施工的需要,并便于安装和拆卸;深基坑工程中应考虑土压力对塔吊基础以及塔吊基础对基坑支护结构的影响;群塔施工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要求,当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并由多个施工单位先后进场施工时,必须统筹协调各单位工程的塔吊布置位置,以防相互影响。6.主要施工方案主要分部项工程以及重点和难点项目应制定施工方法;需要编制施工方案的项目应列出编制计划。7.质量管理计划(措施)(1)质量目标明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责任和质量管理制度健全。(2)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应制定克服通病的措施,所提出的措施应有针对性,并切实可行。(3)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工艺应有可靠保证,并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施工单位应制订相应的施工工艺标准、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8.安全管理计划(措施)(1)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2)针对本工程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环境安全:对因工程施工可能损害的毗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应当采取防护措施;在建工程与影响范围内的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应有防护隔离措施;。用电安全: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距离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的应采取防护措施,搭设防护架;。高处作业防护:包括”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等)、“五临边”(基坑、阳台、楼面、屋面,卸料平台边)、独立悬空作业采取的措施以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棚等;。季节性施工措施(包括:冬季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署、防台风、防雷,雨季防坍塌、防触电等措施);。新工艺、新技术专项安全技术措施。(3)对危险性较大分部项工程应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1.4.监理工作要点1.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审批程序,凡未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签字人与TJ1.2表中不一致的,应予退回,不予签收。2.对于符合报审条件的施工组织设计,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做好审查记录(参见附件),并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审查意见。3.当施工组织设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时,应要求承包单位修改后重新办理报审手续。(1)施工组织设计中质量及工期目标与合同约定不吻合的。(2)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内容的。(3)无质量保证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无可靠保证的。(4)有重大缺项,或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的。-4-4.经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问题,不解除承包单位的责任,由此引起的质量缺陷的改正、工期延长、费用的增加,不应成为承包单位索赔的依据。5.项目施工过程中,当施工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已不能指导施工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补充、修改,重大修改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办理报审手续。二.专项施工方案2.1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程序2.2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报审2.2.1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5-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各专业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具体内容见“三”。2.2.2.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要求(1)专项施工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机构审查;分包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经施工项目部报监理机构审查。(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补充,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监理机构审查,报审时应附专家论证报告及原专项施工方案。2.3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内容2.3.1程序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签字手续齐全,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与TJ1.2表一致,报审程序应符合规定要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有专家论证报告,专家提出的意见应在专项施工方案中落实;如专项方案需作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论证。2.3.2符合性审查1.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完整,无大的缺项;2.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有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内容;3.需要进行验算的项目必须有设计计算书,设计依据应可靠,设计条件应符合实际情况,设计参数、荷载取值应合理,计算方法应正确,计算结果符合规定要求。2.3.3针对性审查1.施工方案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采取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应符合实际,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点、施工条件、环境条件的影响。当实际情况、环境条件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2.施工进度计划中各工序的施工流向、顺序应合理,并充分考虑技术间隙的时间,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3.专项施工方案应有必须的施工图,包括:平面布置图和立面图、关键部位构造做法、节点大样,施工图应与计算参数一致,与实际情况一致。2.3.4.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主要内容(见“三”)2.4.监理工作要点1.当报审的施工方案不符合报审条件或程序,未经相关人员签字,或签字人与TJ1.2表中不相符的,应予退回。2.对于符合报审条件的专项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审查意见。3.当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存在下列问题之一时,应要求施工单位补充、修改后再报。-6-(1)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内容的;(2)应绘制施工详图的未提供施工详图,应进行安全验算的项目未进行验算,或未按规定进行验算,或施工详图与计算书不符、计算书验算有明显错误、验算结果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3)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或专家论证意见未得到落实的;(4)有重大缺项,或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的。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5.危险性较大项目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审查批准,不得实施该项工程。6.总监审查的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问题,不解除承包单位的责任,由此引起的质量缺陷的改正、工期延长、费用的增加,不应成为承包单位索赔的依据。7.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如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方案内容不能指导施工时,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改。重大修改应重新办理报审手续,需要专家论证的,应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三.各分部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内容3.1基坑工程项目审查要点一.深基坑专项方案编制与报审基本要求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以及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查。2.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基坑(槽)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其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论证。二.深基坑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1.基坑工程设计文件:(1)工程概况:工程特征、基础埋深、地质条件、工程环境和现场条件。(2)设计依据: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报告、规范、标准(注明具体名称、编号)(3)方案选择(支护方案、施工工艺)。(4)设计图纸1)支护结构施工平面图,包括:轴线尺寸、周围环境、基坑内承台、集水坑、电梯井等位置等;2)支护结构详图(剖面图和节点大样注明:支护断面尺寸、深度、顶标高);3)降排水设计图:降水井点布置、降水设施结构图等;4)监测点布置平面。5)施工说明:技术参数、施工要求(如:土方开挖条件、降水水位控制要求等)检测要求、监测要求(检测项目、报警值指标)。(5)设计计算书1)支护结构的承载力、稳定和变形计算;2)基坑内外土体的稳定性计算;3)基坑降水或止水帷幕设计以及围护墙的抗渗计算;2.基坑施工方案(1)支护施工方案:1)工程概况。2)施工安排(施工组织、人员配备、施工流向)。3)施工进度计划。-7-4)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5)施工方法与施工工艺等。6)质量管理计划(质量保证措施)。7)安全管理计划(安全保证措施)。(2)土方开挖方案:1)工程概况:(含:工程量、弃土地点)。2)编制依据: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规范、标准(注明具体名称、编号)、支护方案。3)施工安排(施工组织、人员配备、设备配备)。4)施工进度计划。5)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施工流向等。6)施工安全
本文标题: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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