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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安盈”-人民币日日安盈理财(B款)产品说明书1.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2.投资本理财产品有风险,本理财产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保证本金但不保证收益,如因平安银行技能及管理水平影响、市场价格波动、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投资失败,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处于较低水平甚至为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3.平安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此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资金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4.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平安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5.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6.本说明书与产品申明书、理财委托申请表共同构成理财产品合同,为产品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第二联客户留存一、产品概述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安盈”-人民币日日安盈理财产品(B款)产品代码YF0002产品风险评级本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为A级适合客户保守型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理财期限本理财产品将持续运作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金及理财收益本产品保证本金但不保证收益,详细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认购时间2010年7月5日9:00到17:00,2010年7月5日为认购登记日。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产品认购”产品成立产品成立日为2010年7月6日,产品自成立日开始计算理财收益认购起点1元人民币为1份,认购起点份额为1000万份;超出认购起点份额的部分应为1万份的整数倍持有份额客户持有份额下限为1000万份提前终止在理财产品持续期内,如果连续10个交易日本理财产品余额低于5000万份,或因政策、市场、法律及其他因素等平安银行认为有必要终止该产品时,平安银行有权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以下“提前终止”申购/赎回本理财产品每交易日开放申购和赎回,详细内容见以下“申购和赎回”收益计算基础实际理财天数/365收益计算方式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每日计算收益收益计算单位每1份为一个收益计算单位,收益率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如:1.36%)收益支付日及收益支付详细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购买方式个人投资者可通过平安银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办理;机构投资者仅可通过平安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节假日中国法定公众假日交易日在理财产品持续期内,除周六、周日、中国法定公众假日以外的工作日为本理财产品开放申购、赎回的交易日。交易时段本理财产品交易日平安银行业务处理系统记录的北京时间8:45-15:30对账单本理财产品不提供对账单。税款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二、投资方向及范围本理财产品由平安银行投资于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人民币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票据、央行票据、债券回购、拆借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第二联客户留存三、本金及理财收益1.本理财产品平安银行承诺理财本金保证。2.本理财产品平安银行不承诺理财收益保证。3.风险示例:本理财产品实际理财收益率容易受到市场利率的变化、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以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的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收益率可能为零。4.当日理财收益率(年率):本理财产品收益率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化以及平安银行实际投资运作的情况计算。平安银行于每个理财产品交易日计算并公布理财产品上一交易日的理财收益率(年率)(扣除银行费用后,下同)。5.本理财产品投资者总收益为:自理财产品申购日(如为理财产品认购则为理财产品成立日)起至赎回日或理财产品终止日(不含该日)期间相应理财本金每日的当日理财收益之总和。认购期内投资者资金处于冻结状态,平安银行计付活期利息,认购登记日当天不计付利息。6.非该理财产品交易日的理财收益率适用前一交易日的理财收益率(例如:投资者周一赎回理财产品,周六及周日为非交易日,周六及周日的理财收益率按周五(若前一交易日为周五)的理财收益率计算)。7.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公布时间:平安银行每个交易日上午8:45前通过平安银行网站公布上一交易日的理财收益率(年率)。8.理财收益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法:1)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产品剩余份额=投资者上一日持有的本理财产品剩余份额+(投资者当日认购或申购本理财产品的份额-投资者当日赎回本理财产品的份额);2)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产品剩余份额以平安银行理财系统完成当日清算后记录的份额为准;3)投资者的当日理财收益=该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产品剩余份额×1元×当日理财收益率(年率)÷3654)投资者总收益=自理财产品申购日(如为理财产品认购则为理财产品起始日)起至赎回日或理财产品终止日(不含该日)期间相应理财产品份额每日的当日理财收益之总和;5)投资者每日的理财收益不计复利;9.理财收益的测算示例:1)该投资者当日持有本理财产品10000000份,如果当日理财收益率为1.5%(年率),则该投资者的当日理财收益为:10000000×1元×1.5%÷365=410.96元。2)投资者周一赎回理财产品,此前的周六及周日为非交易日,如果周五(若周一前一交易日为周五)的收益率为1.6%,则周六及周日的理财收益率均按1.6%计算。四、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1.本金及收益支付:a)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如投资者未赎回理财产品,则平安银行于每月18日计算上一个月的理财收益,并于3个交易日内向投资者支付,逢节假日顺延;如投资者进行赎回,则赎回时的本金及收益支付内容详见“赎回时的本金及收益支付”。b)如果平安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平安银行将投资者当日持有的理财产品剩余份额对应的本金与理财收益于终止日(逢假期顺延到下一交易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2.赎回时的本金及收益支付:a)全额赎回时的收益与本金的支付:投资者全额赎回本理财产品时,平安银行实时将投资者当日持有的理财产品剩余份额对应的本金与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b)部分赎回时的收益与本金的支付:投资者部分赎回本理财产品时,平安银行实时将投资者当日要求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投资者当日部分赎回的理财本金对应的理财收益仅在本月18日(18日前部分赎回)或下月18日(18日后部分赎回)起3个交易日内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投资者当日部分赎回的理财本金对应的理财收益于赎回当日起第二联客户留存不计利息,亦不自动续作投资。3.提前终止时本金及收益支付:如果平安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平安银行将投资者当日持有的理财产品剩余份额对应的本金与理财收益于终止日(逢假期顺延到下一交易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终止日起至本金与收益到账日为还本付息清算期,还本付息清算期不计付利息。五、理财产品认购1.认购时间:2010年7月5日9:00到17:00;2.认购撤单:认购期内不允许认购撤单;3.发售对象: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类理财产品的合格投资者发售;4.认购登记日为2010年7月5日,认购登记日当天不计付利息;六、申购和赎回1.本理财产品每交易日开放申购和赎回,申购当日计算理财收益,赎回当日不计算理财收益;2.受理时间: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可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的受理时间内(8:45-15:30)提出申购或赎回本理财产品,申购和赎回即时生效;3.预受理交易:受理时间以外提出的申购或赎回申请均为预受理交易,平安银行于下一交易日8:45进行处理,有可能因下述申购或赎回金额等限制条款导致交易失效,投资者可于下一交易日通过银行网点或网上银行查询交易情况;4.金额要求:认购起点份额为1000万份,超出认购起点份额的部分应为1万份的整数倍;申购份额以及赎回份额均需为1万份的整数倍;投资者可选择全额或部分赎回,部分赎回后投资者持有本理财产品的实时剩余份额不得低于1000万份,实时剩余份额低于1000万份的赎回申请,系统将自动予以全部赎回;七、产品风险提示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投资者可能主要面临以下风险: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保证本金但不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来源于本理财产品项下投资组合的回报,容易受到市场利率的变化、投资组合的运作情况以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的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收益率可能为零,则由此产生的理财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2.管理风险:由于平安银行受技能及管理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导致本计划项下的理财收益处于较低水平甚至为零;3.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市场、法律及其他因素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此时平安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4.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平安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平安银行网站或致电平安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66-99999)或到平安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平安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平安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平安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平安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理财产品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第二联客户留存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若因投资者未及时通过前述方式查询相关信息,可能不能及时了解理财产品的盈亏状况,并可能将丧失提前退出及再投资的机会,由此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5.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八、信息公告1.平安银行网站为公布本理财产品各类信息的唯一指定网站;2.本理财产品持续期间内,平安银行有权通过在网站()发布公告的形式对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请投资者应定期通过上述相关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3.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公布时间:平安银行每个交易日上午8:45前通过平安银行网站公布上一交易日的理财收益率(年率)(非交易日的理财收益率按照前1个交易日的理财收益率计算);4.如果平安银行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则将提前2个交易日通过在平安网站()以及其他信息平台、渠道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投资者。九、相关事项说明1.时间规定:受理时间、信息公布的相关时间以平安银行业务处理系统记录的北京时间为准;2.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公布时间:平安银行每个交易日上午8:45前通过平安银行网站公布上一交易日的理财收益率(年率);3.如投资者对本理财产品有任何异议或意见,请联系平安银行的理财经理或反馈至平安银行营业网点,也可致电平安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66-99999)。第二联客户留存平安银行理财产品申明书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平安银行的信任并购买平安银行理财产品(日日安盈B款)。为维护您的利益,平安银行特别提醒您在填写《平安银行基金和各类理财产品委托类申请表》(简称“理财委托申请表”)、办理理财产品相关业务前关注以下事项:一、请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本申明书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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