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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集资二○一四年五月什么是非法集资?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国务院对打击非法集资的要求2011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强调,“百业兴,则金融兴;百业稳,则金融稳”。强调:严打非法金融活动,重点是社会非法集资和市场金融传销,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银监会于2011年11月10日组织召开全国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会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会上表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整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银监会于2011年11月10日组织召开全国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会议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会上表示,重点打击三类犯罪:集资诈骗、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利用传销和互联网进行的非法集资犯罪;因非法集资延伸出的高利转贷、贷款诈骗等犯罪;因非法集资诱发的非法拘禁、绑架、故意伤害等暴力、涉黑犯罪。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7号)同提出以下四点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不懈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二)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三)做好联动配合,积极开展2013年宣传教育活动;(四)加强内部风险防范,严防非法集资向银行业传递。非法集资案例下面我们通过几例非法集资的案例,更进一步加深对非法集资的了解。吴英非法集资案金利斌非法集资案图雅非法集资案一、吴英非法集资案(一)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吴英,于2003年至2005年在东阳市开办美容店、理发休闲屋期间,以合伙或投资等为名,向徐玉兰、俞亚素、唐雅琴、夏瑶琴、竺航飞、赵国夫等人高息集资,欠下巨额债务。为还债,吴英继续非法集资。2005年5月至2007年1月间,吴英以给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隐瞒先期资金来源真相、虚假宣传经营状况、虚构投资项目等手段,先后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均另案处理)等11人处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余元,用于偿付集资款本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实际诈骗金额为3.8亿余元。一、吴英非法集资案(二)吴英是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二审吴英案。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判决,裁定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一、吴英非法集资案(三)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一、吴英非法集资案二、金利斌非法集资案二、2011年4月13日,惠龙公司老板金利斌以公司名义吸收公众资金,因债台高筑无力偿还而自焚,当时曾震惊全国。(一)据报道,金利斌身后留下的债务数额,从案件初期的12亿元达到最终认定的24亿元。法院审判资料显示,从2004年至案发,惠龙公司共向1925名个人或单位以出具融资券或签订借款合同的方式吸储,共吸收公众资金22.25亿元,向国有金融机构贷款2.17亿元,两项合计融资24.42亿元。至今造成77058.57万元不能归还。二、金利斌非法集资案被告单位惠龙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罚金50万元;王秀华等12名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缓刑及免刑,并处罚金2万至8万元。在该起非法吸储事件中,另有社会人员以中间人身份参与集资和获利,几名社会集资参与人亦获刑。三、图雅非法集资案2011年7月19日,一个电话将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行长张凤槐的妻子骗出门并绑架。绑架者提出了离奇的要求:要么交付2亿元赎金,要么允许此前被调离岗位的中行呼和浩特市支行三名工作人员复职三个月。次日,在与蒙古国接壤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塞罕公安分局成功解救人质。绑架案的主使人图雅落网。三、图雅非法集资案绑架案侦破后,图雅等人实际控制的账户被冻结。案件侦查开始由绑架案向金融诈骗案延伸。事实证明,这是一起涉及数家银行、历经数年的非法集资案,而图雅操控着一个庞大的地下资金网,这个地下资金网的每一步都需要银行工作人员配合。三、图雅非法集资案图雅自称“与中行内蒙古分行合作”,对外高息揽储,专门针对大额储户,承诺比定期利率高的利率,出具存单给客户。储户除获取银行利息外,还与图雅另行签约,许诺20%-50%的回报率;图雅利用银行大额无折存单管理的模糊地带,操控银行有关工作人员前后台合作,将这些储户资金转走,并按照图雅的指示,进入指定账户,投机获利。三、图雅非法集资案2005年起,图雅就已成为农行的合作伙伴,后因农行不断排查,特别是农行股改上市前加大了案件排查力度,在发现问题员工的违规操作行径后,将相关人员调离了岗位。图雅发现难以为继,只得转而在其他银行寻求机会,转而进入中行。三、图雅非法集资案2010年,图雅以大客户身份在中行进行个人理财,通拉嘎则是对口服务的客户经理。经过几番交往后,双方信任感逐渐加深,以至于图雅将其存折、密码等支付凭证交由其代为保管,亦为她操作资金进出。后来,通拉嘎觉察到个中端倪时,已被绑上图雅的生意链条。然而,在图雅抽佣分成的许诺下,她由被动转为主动,双方私下签署合作协议。另外,通拉嘎还伙同其就职于包商银行的未婚夫,将相关账户资金在两家银行之间腾挪。据说,这位包商行员工后来参与设计了整套方案,他本人亦成为重要操盘手。而图雅是用一套房产收买了这对未婚夫妇。而另一名中行后台男性员工,据称也收受了一套房子和数额不详的现金。三、图雅非法集资案直至今年6月,中行总行大额账户监控系统发出警报,内蒙古境内40多个账户资金异常,勒令分行即刻进行自查。中行内蒙古分行随后将呼和浩特支行三名工作人员停职。因为中行突然采取行动,导致资金链崩盘。这也是造成这起绑架案的根本原因。三、图雅非法集资案图雅的手法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变种:储户资金存入银行后,一方面可以获得比活期存款率略高的利息;另一方面,这些储户同时与图雅签署合约,回报率基本在20%以上,有时甚至高达50%。图雅的办法便是一面用新钱还旧钱,一面放私贷。一个拆东墙、补西墙的游戏就此运转起来。这些资金按照图雅的指示,进入需要资金周转的企业。经年日久后,所谓结算平台也逐步扩展,并通过银行“内鬼”间的私人关系向其他银行延伸。三、图雅非法集资案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已经1998年6月30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7号第十八条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非法集资的最新特征(一)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二)是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三)是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非法集资的诱骗手段(一)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非法集资的诱骗手段(二)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的诱骗手段(三)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非法集资的诱骗手段(四)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信任。非法集资的诱骗手段(五)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非法集资的诱骗手段(六)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非法集资的识别方法(一)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非法集资的识别方法(二)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非法集资的识别方法(三)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非法集资的识别方法(四)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本文标题:打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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