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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政治学概论复习资料第二章国家与阶级
第二章国家与阶级国家是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一种历史现象,这句话表明国家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国家在本质上是一个阶级概念和政治概念,而不是一个地域概念。国家的起源是同阶级对立联系在一起的,它是在社会分裂成为敌对阶级的情况下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而产生的,将来也必然随着阶级的灭亡而失去其存在的根据。第一节国家的起源一、原始氏族公社制度国家产生以前的社会形态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社会形态,即原始社会。这个历史阶段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组织就是原始公社制度和氏族社会组织。根据唯物主义的观点,历史中的决定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社会制度受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是劳动发展阶段的制约,一是家庭发展阶段的制约。第一、劳动发展阶段的制约制约社会制度的“劳动的发展阶段”,主要是指生产力发展水平与当时生产力性质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制约原始公社制度的是劳动发展的低级阶段,这个阶段的生产工具非常简陋,生产力水平低,孤立的个人很软弱,还不能以个人的力量为生存而斗争。——公有制。第二、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婚姻关系发展变化,人种的繁衍变化形式群婚:人们最古老、最原始的家庭形式。即整个一群男子和整个一群女子互为所有的婚姻形式。血缘家庭:禁止父母与子女通婚。普那路亚(同伴)家庭:兄弟姐妹之间禁止结婚。姐妹们的共同夫夫不是兄弟,兄弟的共同妻子也不是姐妹。氏族就是由普那路亚家庭直接引起的。氏族:具有血缘亲属关系,同族内部禁止通婚的人们的集团。原始公社的社会经济单位,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是原始社会血缘亲属集团,社会的生产单位,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有共同名称、宗教信仰和墓地。使氏族社会组织成员联系在一起的根本因素是:血缘关系。氏族的发展:母系氏族——父系氏族氏族的特点:氏族内部禁止通婚是氏族制度的根本规则。以血缘亲属关系为纽带联系社会成员,是氏族制度的本质。氏族制度中的决策组织—议事会,是一切成年男女平等表达意见的议事机构。氏族是实行原始民主制的全体氏族成员的管理组织。酋长在氏族组织内部的权力是父亲般的,道德性质的,没有强制手段。在氏族组织内部,所有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都有互相帮助和保护的义务。国家的产生及其与氏族的区别:氏族是适应生产力低下和原始共产制生产关系的社会组织。氏族制度的解体和国家的产生是以生产力、分工的发展为基础的。氏族解体的原因:生产力的发展。氏族制度的解体和国家的产生社会根源:私有制和阶级的形成私有制和阶级的形成:社会三次大分工的结果第一次社会大分工(野蛮时期的中级阶段):畜牧业与农业的分工人类进入了“青铜器时代”,即使用金属工具的时代,标志着原始社会生产力的一次新的飞跃。产生三个结果:1、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不同部落都开始有了剩余产品。2、由于生产的增长,剩余产品的日益增多,私有制出现了。社会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3、父权制代替母权制和家长制家庭出现。家长制的家庭主要特点:把非自由人包括在内(奴隶),夫权。家长制家庭:是以一个男子为首的大家庭公社,包括一家之长及其晚辈,也包括一些奴隶。特点:1、把非自由人包括在家庭内2、父权(父亲的财产由其子女继承,女性的财产不能让外氏族继承,只许她们在内部通婚。)第二次社会大分工(野蛮时期的高级阶段):手工业和农业分离。三个结果:1、奴隶制的巩固和发展2、个体家庭开始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耕地成为私有财产。——出现了富人与穷人的阶级划分。3、部落联盟的出现。手工业与农业的分工——产生直接交换的商品生产。第三次社会分工:商人阶级的出现(决定意义的分工)结果:1、出现了金属货币2、由于商业活动,土地买卖与变化,人们为谋生而流动,使原来的氏族与部落的居民杂居起来。社会内部矛盾激化——氏族解体——国家产生二、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起源论:马克思: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个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恩格斯:“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由于它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列宁:“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条件下,便产生国家。反过来说,国家的存在证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国家与革命》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起源论:1.国家是个历史现象,它不是从来就有的,是社会发展到这一阶段的产物2.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3.国家的作用是缓和冲突,是把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以内。国家的作用和目的是:缓和阶级冲突、把阶级冲突控制在一定秩序范围内、实现统治阶级专政、维护统治阶级根本利益。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一切国家产生的普遍规律。国家产生的三种形式:第一种:雅典国家的产生形式,最纯粹、最典型的形式。(内部阶级对立中产生的)第二种:罗马国家产生的形式。(在平民与贵族的斗争中产生的国家)第三种:德意志国家的产生形式。(征服另一个地区的结果)国家与氏族组织的区别:1.国家是按地区划分居民,氏族组织是以血缘关系划分居民。2.公共权力的设立。所谓公共权力,是指武装的人——军队、警察和物质的附属物——监狱和强制机关。三、剥削阶级思想家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1.神权论——君权神授论神权论亦称君权神授论,国家源于神,是根据神的意志建立的,国家的权力来源于神,即上天或上帝。政府的权威都是由神来授予,君主是替天行道,代表神意,服从君主,就是服从神意。托马斯·阿奎那:除上帝外,别无权力。2.契约论契约论的基本论点:把国家说成是人们相互之间或人民同统治者之间相互订立契约的结果,即国家是沟通协议的产物。——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最有影响的关于国家起源的学说。卢梭是社会契约论的集大成者。社会契约论的基本观点:1.自然权利:洛克对自然权利的归纳:生存、自由、财产私有。2.主权在民、天赋人权。——卢梭1、用“主权在民”的观点,否定“君权神授”的宗教观点,是对神权论的有力打击,用资产阶级自由、平等的思想,反对封建社会的等级特权,主张建立民主共和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具有进步意义。它为新兴的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统治,夺取政权,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2、从根本上说,契约论是没有历史事实根据的非科学理论。一是对国家产生以前的社会描述,是一种主观主义的设想;二是把法与国家割裂开来;三是把国家看成永恒的“理性王国”3.暴力论暴力论认为,国家起源于掠夺和征服,是人对人使用暴力的结果。强调暴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错误:第一,认为先有暴力,后有私有财产,这是违背历史发展事实的。第二,否认国家是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第三,歪曲了国家和阶级的关系。第二节国家的本质与职能国家的本质问题,是国家学说的核心问题,它对于研究国家以及同国家有关的一系列政治问题都有关键的意义。因此,国家的本质问题,也成为政治学中的核心问题对国家本质问题的不同理解,也是区分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与非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分水岭的出发点。一、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定义列宁:“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迫使一切从属的阶级服从于一个阶级的机器。”三层含义:1.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组织。(核心是说明国家是一个历史现象)2.国家是阶级统治。国家的本质,就是指国家是哪个阶级的政权,或称哪个阶级的专政。国家的实质就是阶级专政。“国家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这句话表明:国家在形式上代表整个社会。马克思主义关于“专政”的概念的含义是指国家的本质。3.国家是个机器。具有公共权力的机器,这是国家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的根本区别。二、国家权力1.什么是国家权力、政治权力、公共权力?国家权力是统治阶级强迫被统治阶级服从其意志的能力。是指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并作为社会整体利益代表的,以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国家权力的产生是由于社会成分的复杂化,社会关系的非均衡状态,使得人们为了获得利益和生存资源而引发的阶级矛盾和冲突的日益频繁和激烈的表现。2.国家权力与社会相分离的具体表现第一,管理者的常任化和管理机构的专门化。形成了行使这种权力的专门人员——官吏和各种形式的专门机构——国家机关。第二,职业性的常备军的建立。第三,赋税制度的确立。3.国家权力的特性第一,强制力的垄断性。(它是一种“有组织的暴力”,国家权力与原始社会权力的区别主要在于它是一种有组织的暴力,是强制力的垄断。)第二,普遍的约束力:对所有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第三,主权性。主权是国家权力的主要属性,也是一个独立国家不可缺少的条件。在国家内部,主权是指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国际关系中,主权是指国家权力的独立性,即国家处理对内对外关系的最高权力。剥削阶级国家权力的根本特征是同人民大众的对立和分离。1.国家的三要素说:主权、领土、居民。2.国家与国度区别:国家是按历史的发展阶段,按阶级性质划分的。国度是按政治地理位置划分的。三、国家的基本职能国家职能是国家本质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国家活动的总方向、基本使命、基本目的,是指全部国家机器的基本职责和整体功能。任何国家活动都表现为两种基本职能:内部职能和外部职能。1.国家的内部职能: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两种。2.国家的外部职能:国家外部职能的主要任务是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第三节国家的消亡关于国家消亡问题的理解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与一切剥削阶级国家学说的根本区别之一。一、国家消亡的历史必然性当生产力高度发展之后,随着阶级的消灭,国家也必然消亡。国家消亡的前提是阶级的消亡,随着阶级的消灭,作为解决阶级矛盾的国家,将不复存在。国家消亡是社会主义革命的结果,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二、国家消亡的条件与途径1.国家消亡的条件国家消亡条件是消灭阶级。不仅消灭剥削阶级,而且消灭一切阶级,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彻底铲除阶级产生和存在的一切根源。只有共产主义社会,才是国家消亡的条件。政治条件:阶级对立和阶级差别的完全消灭社会条件:旧的社会分工和脑力劳动同体力劳动差别的消除精神条件:全体人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的普遍提高国际条件:在全世界消灭一切剥削制度,使全人类获得解放根本条件: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2.国家消亡的途径这是一个渐进的、自发的过程,是国家在充分发挥了自己职能之后的必然归宿,国家不是被消除的,而是自行消亡的。
本文标题:政治学概论复习资料第二章国家与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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