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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公布2010年房屋租金参考价为合理引导房屋租赁行为,培育和活跃房屋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建住房[2006]127号)和《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政府令2010年第29号)精神,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于2010年1月18日发布了《关于公布2010年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的通知》(穗房地租〔2010〕80号)。市民可通过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查询相关房屋租金参考价,如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意见均可电邮至gzrel@163.com邮箱。2010年房屋租金参考价公布的范围是广州市十区的所有房屋,即: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和萝岗区。租金计算面积采用建筑面积。房屋类别划分为住宅、商业、办公、和厂房仓库等四大类别。调研数据来源由全市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实际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数据、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的房屋租赁成交数据、网上放盘数据和部分实地摸查数据等四部分构成,数据量共41万多条。“路段价”、“区片价”和“楼盘价”是房屋租金参考价的表现形式。统计方法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即:先计算路线价、楼盘价,再计算区片价,路线价、楼盘价采用中位数算法,区片价采用加权平均法。为了更科学合理地反映我市房屋租金水平,2010年房屋租金参考价与2009年相比作了必要的改进:一是将高层、低层改称电梯楼、楼梯楼;二是进一步细化了租金参考价二级区片划分方案;三是初步筛选出租金参考价动态监测点3479个;四是进行了广州市主要商圈商铺租金专项调查;五是研究制定了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指数的测定方法。以2009年为基期,并规定各用途各类别租金指数为100点,指数测定结果见表1。由于中心城区与全市租金变化客观存在不一致性,我们还专门测定了3类住宅中心城区的租金指数。在这里,中心城区是指北至黄石路、同和,南至番禺洛溪岛附近,西至罗冲围、大坦沙、芳村大道西、花地湾、坑口、广钢,东至黄埔范围内的集中连片的建成区。表1各用途、各类别租金参考价指数类别2009年平均租金(元/m2)2010年平均租金(元/m2)租金指数(以2009年为基数)住宅全市楼梯楼10.7211.39106.28电梯楼13.7314.19103.41集体6.616.94105.00中心城区楼梯楼18.6620.46109.64电梯楼25.3926.88105.86集体9.0710.23112.84商业路段120.05123.30102.71区片27.4727.65100.66写字楼22.4322.84101.84工业6.956.8298.14由表1可以看出,2010年住宅类租金价格增长最快,但总体来说租金的上涨是市场需求调节的结果。导致本年度租金上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楼市调控新政出台后,房地产一手、二手市场买卖成交量萎缩,客观上造成住房租赁市场需求增加;二是为了确保亚运会、亚残会顺利举办,市委、市政府全面强化流动人员登记和出租屋安全整治,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使得社会治安稳定、居住环境改善,带动房屋租金上升;三是2010年上半年广州进行“三旧”改造,多个“城中村”进入密集拆迁期,打破了局部地区住宅租赁市场的供求平衡,部分流动人口聚居的热点区域中小户型低端租赁房源供不应求;四是物价的上涨及通货膨胀对房屋租金的上涨产生了一定的推动。虽然上述原因导致今年租金价格上涨,但是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人也指出:广州市的房屋租赁市场非常活跃,目前全市登记的出租屋约有340多万套,房屋租赁市场供给比较充足。广州市政府将继续实行多层次、差别化的住房供应和消费政策,并引导租赁市场整体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人强调:房屋租金参考价是根据市场实际租金数据统计、测评出来的结果,仅供房屋租赁双方议定实际租金参考,并不是政府强制定价行为。我市实际租金价格仍坚持租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原则,各企事业单位(包括拆迁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单方强制性对承租户进行租金调整。此外,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是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公有住房租金价格。(租赁所
本文标题: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公布2010年房屋租金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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