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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注意保管全市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工作手册教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3月目录1、督导组主要职责…………………………………………(1)2、督导组工作方案…………………………………………(3)3、督导组工作制度…………………………………………(14)4、督导组纪律要求…………………………………………(16)1督导组主要职责按照中央、省委、潍坊和青州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教育系统直属事业单位、中心校、市直学校派出督导组,全程督导各单位、学校的教育实践活动。主要职责是:1、传达中央、省委、潍坊和青州市委以及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贯彻落实。2、指导直属事业单位、中心校、市直学校结合实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政策指导到位、规定动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3、对所督导直属事业单位、中心校、市直学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参加所督导单位、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4、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了解掌握和检查督导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对所督导单位、学校提出意见建议。5、全程参与所督导直属事业单位、中心校、市直学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向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情况和问题,与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话提醒,审阅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6、指导所督导直属事业单位、中心校、市直学校制定整改方案,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审阅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党员领导2干部整改措施,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7、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考察班子、识别干部,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报告重要问题。8、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9、加强与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沟通,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反映活动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10、承办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3督导组工作方案一、工作分工1、市教育局赴直属事业单位、中心校、市直学校督导组对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2、市教育局赴直属事业单位、中心校、市直学校督导组组长负责市教育局对该单位督导的全面工作。主要任务是:主持研究决定本督导组工作的重大事项;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前,到所督导单位进行调研,听取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活动准备情况的汇报,听取本督导组工作情况汇报和对所督导单位工作情况的评价;出席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总结大会并讲话;全程参与指导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动员讲话、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重要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密切掌握教育实践活动动态,把握好活动的正确方向,在活动的关键节点及时提出指导意见。3、市教育局赴直属事业单位、中心校、市直学校督导组副组长受组长委托主持督导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主持研究本督导组有关工作安排,牵头落实督导工作具体任务;定期向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督导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督导组组长报告;加强与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常性沟通;及时调度指导中心校对所属基层党组织4的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抓好督导组日常工作运转和自身建设。二、方法步骤(一)前期准备工作1、制定工作初步方案。认真学习中央及各级党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全面掌握有关政策规定,明确职责任务和方法步骤,制定督导工作初步方案。2、与所督导单位沟通联系。市教育局督导组与所督导的直属事业单位、中心校、市直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初步沟通,了解活动准备等有关情况;适时与所督导的直属事业单位、中心校、市直学校党组织沟通,了解活动准备情况,初步商定动员大会召开时间等事宜;根据沟通情况,细化督导工作具体方案,修改完善督导组组长动员大会讲话。3、对活动有关文件审阅把关。提前审阅所督导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审阅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动员大会讲话稿等文件材料,督导组组长负责审核把关。根据文件审核和所督导单位活动准备情况,与党组织商定动员大会时间。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方案和动员大会时间确定后,及时报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上交相关主要材料备案。4、听取准备情况汇报。动员会前,督导组要听取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情况汇报,了解前期准备工作和开展活动的总体考虑,商定督导工作方案和召开动员大会的具体事5宜,征求对督导组组长讲话稿的意见。督导工作方案和督导组组长讲话,报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5、参加动员大会。动员大会由直属事业单位、中心校、市直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动员讲话;督导组组长讲话,传达中央及各级党委有关精神,提出要求。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会上公布督导组通讯地址、公开电话等联系方式。直属事业单位、市直学校参加动员大会人员范围一般为全体人员。中心校参加动员大会人员范围一般为:①中心校全体人员;②所属中小学、幼儿园中层以上人员;其他需列入范围的,由督导组同中心校商定。6、指导搞好骨干培训。指导所督导单位对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原原本本学习中央、省委、潍坊和青州市委及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使活动骨干熟练掌握各项政策、程序、规定、要求,切实提高指导、督导工作的质量。(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1、掌握有关情况。根据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适时与市教育局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了解掌握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2、统筹做好活动有关重点工作。指导所督导单位加强总体设计,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查找问题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及早展开相关工作。参加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教6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抓好工作落实、改进提高,确保把中央及各级党委的规定动作做到位,防止和克服降低标准、走过场的倾向,防止克服用自选动作代替规定动作的现象。3、督促指导搞好学习教育和舆论引导。指导所督导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重点是开展好集中学习讨论,并引导干部初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学习效果。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注意掌握舆情动态,加强网络、手机等负面信息管控。4、开展双向约谈,广泛听取意见。动员大会后,及时发布约谈公告,设置信访举报箱,接受干部群众约谈和来信来访。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扎实开展好“走基层、连民心、纳真言”活动,督促指导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心校、市直学校领导班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原汁原味地进行梳理汇总,及时送督导组审阅。5、个别谈话听取意见。领导班子开展集体学习讨论后,督导组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谈话时间和组内人员分工,进行个别谈话,并明确1人作好谈话记录。谈话了解的对象是直属事业单位、中心校、市直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班子重点是了解运行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干部重点是了解作风状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实表现、个性特点、熟悉领域等。谈话时,谈话对象既要谈班子在“四风”7方面存在的问题,也要谈班子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还要谈本人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提前发放谈话预告,请谈话对象做好准备。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的谈话、其他同志谈话中反映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的突出问题,都要及时整理要点。直属事业单位、市直学校谈话范围一般为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中心校谈话范围一般为:中心校班子成员和所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其他需要列入谈话范围的,由督导组同所督导单位商定。6、开展民主评议。个别谈话基本结束后,督导组与所督导单位协商,适时组织在参加动员大会人员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评议对象由所督导单位与督导组按要求商定,民主评议表由所督导单位印制,提前发放,干部分头填写后,在指定时间交督导组,由督导组负责收回汇总。汇总时,正面评价可以归纳整理,问题不足部分要原汁原味汇总。汇总前,督导组先浏览筛选,对线索具体和反映重要问题的,由督导组单独汇总。7、汇总有关情况。督导组根据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对所督导直属事业单位、中心校、市直学校民主评议情况、主要领导谈话要点、梳理的干部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报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81、通报情况,谈话提醒。根据收集到的领导班子及成员状况分析材料,以及民主评议、征求意见和个别谈话等情况,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5天左右,由各督导组形成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通报材料和对领导干部的谈话提醒材料,并在通报和谈话提醒后报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如有特殊情况,应在通报前征求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意见。对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一般先向所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再采取召开会议集体通报的方式进行。通报会议参加人员范围,由督导组与所督导单位商定。对反映问题较多的主要负责同志的谈话提醒,要先与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再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对反映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所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督导组可视情况委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在谈话提醒的同时,督促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相互谈心,对谈心情况特别是拟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督导组可会同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前进行审阅。2、审阅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由所在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领导审阅后,报督导组进行审核把关,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意见,并进行反馈。经修改,直至督导组审核同意后,于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0天左右,报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9领导干部要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包括五个部分,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办法、潍坊市委九条意见、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部分。对照检查材料要紧扣主题,联系实际,开门见山,突出重点,触及灵魂,正视问题;要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提出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也应符合上述要求。3、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中央和各级党委有关要求,督导组提前审阅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重点了解会前征求意见、相互谈心谈话情况。直属事业单位、中心校、市直学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审阅通过后,督促其以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正式文件形式,向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提交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报告,并附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对照检查材料及相互批评意见。保证民主生活会时间和质量,直属事业单位、中心校、市直学校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一般不少于1天。期间无特殊情况,领导干部不安排出差,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会上,督导组组长要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总体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对未按要求对照检查、没达到预期效果的,要责令其重开。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督导组会同所督导单位主要负10责人进行评价后委托其反馈,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报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4、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后,所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通报会,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督导组审阅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直属事业单位、市直学校参加通报会人员范围一般为全体人员;中心校一般为:①中心校全体人员;②所属中小学、幼儿园中层正职以上人
本文标题:教育局督导组工作手册(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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