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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研究与实践卜华烨(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广州510006)指导老师:汤国华一、概说1.概念1.1建筑遗产1)法定保护建筑世界文化遗产:是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的最高等级例如:开平碉楼开平碉楼位于广东省开平市,建设的目的是为了防御与防汛,加之它具有居住功能,所以成为中国乡土建筑一种特殊的类型。中山纪念堂中山纪念堂在竞标时即要求需要由中国本土的建筑设计师设计出符合中方文化的纪念建筑,所以,吕彦直所设计的饱含中国建筑精粹的宫殿式建筑在竞赛时脱颖而出,虽外观上呈现中国传统建筑形态,建筑内部采用钢结构、剪力墙、现浇混凝土屋顶等结构形式,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已登记保护的文物建筑例如:广州市基督教锡安堂广州市基督教锡安堂在上个世纪30年代由一批旅美爱国爱教华侨捐资建成,绿色的瓦面与红色的砖墙,内部庭院楼阁,是中西方建筑的融合建筑,在经历了十年浩劫的文革之后,被损毁的锡安堂得到了修复,被保存至今。历史建筑:指具有一定的保护价值,未列入文物建筑和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法定保护建筑物。广州市近年来一直进行着历史建筑的评定与保护,其评价标准即为:1)地方历史价值、2)建筑艺术、科学价值、3)历史事件载体与名人纪念价值、4)代表性、标志性价值、5)其他历史文化价值。2)目前非法定保护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未列入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文物,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筑。1.2.保护据197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内罗毕建议》中指出“保护”的内涵包括“鉴定、防护、保存、修缮、再生”。维持传统地区及环境并使其重新获得活力。这一内涵对“保护”的含义作了更为确切的表述,从鉴定开始,排除不利的因素,对建筑遗产进行保存,对破旧部分进行修缮,此外,要使得存封的建筑遗产获得新的活力。1.3.利用国家文物法指出“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据《中国文物古迹保护法则》指出:利用主要是指服务于当前的实用功能,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具体功能有“科学研究、纪念场所、教育场所、观光场所、休闲场所、宗教场所”。保护文物古迹,在保护的基础之上谈合理利用,让文物古迹发挥他的休闲、观光、纪念、教育、宗教等价值。也可以为文物古迹带来新的生命力。2.硕士研究生应如何研究与实践1)学习文献,关注媒体报道研究生在掌握了文献资料后,对文物古迹有了认识与学习,了解古迹的历史与发展,时刻关注媒体的报道,实现相关资料的整理与收集。2)调查、勘查、测绘,如有可能参与修缮工作。对文物古迹有了认识与了解之后,对古迹进行调研与测绘会帮助形成对古迹更深刻、更全面的认知;参与修缮工作会丰富自己对古迹的了解。二.关于建筑遗产认定标准的认识1.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国家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1991、2002、2007);《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12)广州法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09)、《广州《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999)、《广东省城乡规划市文物保护规定》(2013)条例》(2013)、《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保护办法》公众片面理解一种:建筑的内外均不可动另一种:建筑外部不开动,里面可以改动历史建筑就是文物建筑,内外都不可动。由上表可见,除国家法规外,地方政府对文物古迹更作出了详细的保护办法与规定;其次人们普遍对文物建筑与历史建筑的具体内容含糊不清,只有在理解了上述建筑遗产的分类与介绍后方可对此有清晰的认识。2.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国家规定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的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建筑物、构筑物。指具有一定简称历史,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广州法规建成30年以上且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一)反映广州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特定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二)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或有工程技术反应的建筑历史文化特色、艺术特色或者具有科学价值的三)与重要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历史事件或著名人物相关的代表性建筑物、构筑物四)代表性、标志性建筑或者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五)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等对建成虽不满30年,但是符合前款规定特征之一,突出反映地方时代特点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也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未达到文物和历史建筑标准的,由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等几位传统风貌建筑,按照本市传统风貌建筑的相关规定予以保护。由上表可知,除国家法规之外,广州地区对于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有了更进一步的评定标准,包括建筑的建成时长,以及评定的标准都进行了细致地罗列,不难发现,历史建筑的评定比传统风貌建筑的评定更为严格,在建筑遗产中的等级也相对较高。三.国内案例分析研究1.涉及其他政府部门例:新一军公墓新一军公墓位于濂泉路路口广园综合市场内,这里是人口嘈杂的菜市场地段,公墓内的三座建、构筑物为公墓大门、纪功亭、纪念塔成轴线依次排列,由于纪功亭年久失修,且身处菜市场内,即使是常年在菜市场内的商贩对新一军公墓也鲜有听闻。图一:新一军的纪念塔图二:新一军纪功亭现状根据过元熙建筑师的设计图显示,公墓的设计总体呈南北向,公墓的建筑物,多集中于墓园中西部,自北往南依次为四柱纪念塔、南北大墓道东侧舍友花篮塘和凉亭,西侧设有葫芦塘与凉亭,在道路的中央设有纪功亭,道路往南设有分体式三通带河桥,往南的道路两侧设有石雕,石像以南设有5个石阶大平台,最后一级平台紧接墓门大牌坊,墓门大牌坊正前方是一座大花坛,左前方则是一栋两层的新一军公墓卫兵宿舍楼。公墓在落成后,管理工作由新一军独自承担,并无移交地方接管。1949建国后,国民党退居台湾,新一军公墓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划为军事禁地,在改革开放之后,地块出租,现沦为人口嘈杂的菜市场。1980年初,军区某部在四柱纪念塔的正上方贴身兴建了一座五层楼宿舍,由于四柱纪念塔无法拆毁,就在四柱纪念塔内僭建了五层公厕。1993年,在台老兵来到广州,看到新一军公墓的现状心疼不已,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政协及部队磋商,终于将僭建在四柱纪念塔上的五层厕所拆除,并把已从中间折断的“陆军新编第一军印缅阵亡将士纪念塔”青石纪念碑找回恢复,但因纪念塔正面已被“恒福酒店”挡死,只能将石碑镶嵌在四柱纪念塔的背面。同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将公墓列为广州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涉及房地产商例:金陵台事件事情缘由:诗书路金陵台地块1994年被征收,1996年开始开发,1998年因原开发商后续资金未到位,工程烂尾。2007年,广州市翠桦置业有限公司竞拍得到该地块,因为与居民在拆迁赔偿安置的问题上没有达成共识,一直僵持。2010年前后政府敦促广州旧城大量已批未建项目尽快实施,案例经过:2012年6月开发商开拆金陵台与妙高台4栋民国建筑,这一举动引起了民间保护人士的网上抗议,这一举动也引起了媒体的争相报道。此后,文化局与规划局介入,要求开发商停拆,;同时规划局与开发商商讨未拆建筑的保护和更改开发项目的设计与政府补偿问题。在民众与媒体的持续关注下,2012年12月规划局委托广州大学评估,广州大学自己增加测绘内容。图三:金陵台遭到开发商的拆挖图四:重建的金陵台效果图2013年6月10日深夜至11日凌晨,开发商没有受到官方的及时制止,金陵台2号、4号与妙高台1号、3号的残留部分和尚完好的诗书路69号、71号被钩机拆毁。这一举动第二天轰动了各大媒体,专业和群众都表示了非常大的愤慨,随后规划局发表声明谴责,经各城委专家的反复论证,政府决定:开发商负责一年内重建强拆建筑,诗书路69号、71号,由于广州大学在2012年负责了金陵台的测绘,由广州大学建筑设计院负责设计和监督实施,同年年底,复建工程正式开工,如今的金陵台也得到了完整的重建。例:智珠寺会所事件事件还原:智珠寺,位于景山后街嵩祝院23号,嵩祝寺之西侧,与嵩祝寺共同公布为一个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为解决历史建筑保护与修缮问题,北京市佛教协会与此前占用该处房产的企业,参照“谁修缮,谁受益”的文保政策,与部分企业签订租赁协议,转让两寺经营使用权进行“保护性使用”。2012年,管理人员无视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私自将智珠寺及嵩祝寺改建为一西一中两家高档餐饮会所。2014年12月14日,智珠寺被爆出内设豪华法式餐厅——“TRB”,嵩祝寺被爆出内设豪华餐饮、住宿服务,部分区域甚至成为只对少部分人开放,可以烧香、“坐龙椅”的私人化高档消费场所。然而,这两座百年古庙承载的更多的是历史意义,这些意义绝非高档的中西餐馆所能表达的,嵩祝寺为明代番经厂和汉经厂遗址,清雍正十一年(1733)创建,为蒙古活佛章嘉胡图克图的宗教活动场所。从历史意义上来看,重要性已无需赘述,并且嵩祝寺规模宏大,格局完整,分三路,中路前后共五层殿:山门殿、天王殿、无量殿、大雄宝殿和后殿。智珠寺共有六层殿宇。第一层为山门殿和终鼓楼,第二层为天王殿三间,第三层为重檐四方殿,第四层为后殿五间,第五层殿五间,殿后有二层楼。在规模上也体现了当时寺庙的地位,在构造和布局等方面,也展示了当时的建筑技艺与建筑文化,因此,原先的“保护性使用”绝非如今的让高档会所藏身寺庙之中,扰乱了寺庙的清净。四.香港经验在历史建筑保护方面,上岗的很多经验值得借鉴历史建筑保护理念1)首先做到对历史建筑分级保护,不同的历史建筑有不同等级的保护。2)保护不是把历史建筑看作死物,而是看作有生命的资源,所以采用“保育”方式,即保护和培育,活化历史建筑。3)对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研究价值、社会价值很高的建筑,定为“法定古迹”,保育方法是使它“延年益寿”,其他历史建筑保育方法是使它“返老还童”,强调活化再利用。4)因历史建筑的活化在于公众能够欣赏他、使用它、融入现代社会,成为现代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5)因而保育历史建筑是全社会的事业,青少年在启蒙阶段就要接触历史建筑保育,政府各部门都要重视历史建筑的保育,及时通报,最后的“许可证”由古物古迹办事处发出。由香港经验不难看出,有些经验是与大陆的政策有相似之处,比如对建筑古迹的划分,进行受保护程度的定级;强调建筑古迹的再生性,即对建筑古迹的活化;对建筑古迹进行“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用以发挥他的各种价值,让它成为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此外,香港地区更是强调对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研究价值、社会价值很高的建筑的保护,使得这些建筑可以更加长久的存在;也强调对青少年保育历史建筑的教育,这些都值得大陆地区借鉴学习。五.总结说到建筑古迹的保护,我们就要先从建筑遗产的概念说起,分清楚世界文化遗产、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名词的概念,只有先了解,才能谈保护;保护不是一味的保存,“保护”的内涵包括“鉴定、防护、保存、修缮、再生”。使建筑焕发新的活力与生机。其次可以对建筑古迹以“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使得历史的建筑在当今社会仍然发挥它的新的价值。作为一名硕士研究生,应该对建筑遗产的保护有着一定程度的认识,多阅读文献,关注建筑遗产的保护,有机会参与到建筑遗产保护的实际项目里,加深对其理解。此外,要坚决同损害建筑遗产的行为斗争,一座建筑遗产,就如同不可再生的能源一样,损坏了一个就少了一个,所以,鉴于此,我们更应该加紧对建筑遗产的保护,使其免于各种摧残与破坏。
本文标题: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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