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开展大庆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方案
大庆师范学院开展大庆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方案2016-06-0617:16各有关单位:大庆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是大庆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市级政府奖励。根据市委、市政府制订的《大庆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暂行办法》(庆办发[1988]21号文件),2016年是大庆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年。为做好本次评奖活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正确的评奖导向,充分调动和发挥我市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和促进更多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为繁荣发展社会科学事业,推进大庆转型发展、可持续发展服务。二、评奖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坚持面向大庆、面向应用、面向现实,向一线社科理论工作者、中青年人才、特色学科倾斜,注重推出在理论研究上有创新价值、在解决实际问题上有应用价值,对大庆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有重要贡献的优秀成果。三、评奖范围⒈时限:本次评奖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此时限之前的成果,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方可申报参评。⒉形式:凡在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物、有准印证的内部出版物出版发表或收录市级以上理论研讨会论文集的研究成果,经过市局级领导签批或有关部门立项并已结题验收的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成果,均可申报参评。虽未出版发表和立项,但被决策或实际部门采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应用性研究成果,可以申报参评。⒊类别:参评成果按体裁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课题类。按奖项名称分为:荣誉奖、著作奖、论文奖、课题奖、青年奖。四、申报要求⒈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成果。⒉申报者须亲自填写《大庆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评审书》。⒊申报者须按要求提供成果原件及其他有关佐证材料。4.申报者向本人所属的初评组织单位进行申报(见初评组织单位编号表)。5.申报者应向成果受理单位(初评单位)交纳申报费,申报费的标准为每项申报成果100元。五、评奖步骤评奖分为初评、复评、终评三个步骤:1.初评。由初评组织单位对申报成果进行评荐。2.复评。由市评奖办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初评推荐成果进行评审。3.终评。由市评奖委员会对复评评审情况进行评定。六、成果奖励1.数量:按申报参加复评成果的数量和质量确定奖励数量和比例。除荣誉奖外,各种奖项均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佳作奖。2.方式:获得一、二、三等奖以上的成果,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奖金额根据总体奖励数量确定;佳作奖只颁发获奖证书;荣誉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七、时间安排⒈2016年6月6日至6月24日,通知部署,宣传动员,受理初评申报。⒉2016年6月24日至7月15日,初评单位开展初评。⒊2016年7月16日至7月31日,上报市评奖办受理复评申报。⒋2016年10月中旬,开展复评。5.2016年11月中旬,开展终评。6.2016年12月中旬,公布获奖成果。八、组织领导评奖工作由大庆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领导,大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具体组织实施。大庆师范学院评奖办公室设在科研处。办公地址:大庆师范学院主楼619办公室联系电话:5510062联系人:何宏邮箱:164101896@qq.com科研处附件【0关于开展大庆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doc】已下载29次附件【1.大庆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方案.doc】已下载34次附件【2.评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doc】已下载37次附件【3.申报评审书.xls】已下载39次附件【4.初评组织单位编号表.doc】已下载28次附件【5.初评结果报告表.xls】已下载29次附件【6.成果认定有关参考资料.doc】已下载37次
本文标题:开展大庆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42825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