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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概念[学习提示]这一章介绍有关概念的知识。通过本章的学习,要在理解概念的定义、概念的基本特征内涵和外延、概念的种类及概念间的关系等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熟练地掌握定义、划分、限制和概括等有关明确概念、运用概念的逻辑方法,以提高在思维过程中正确理解概念、准确使用概念的能力,防止进行判断、推理时出现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第一节概念概述一、什么是概念概念是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1、思维对象及其特有属性一切客观事物都可以是人类认识和思维的对象,我们称之为思维对象。概念可以反映一切思维对象。概念是通过反映思维对象的特有属性来反映思维对象的。事物的属性包括事物的性质及事物的关系两方面。如事物的形状、颜色、气味、动作、美丑、善恶、优劣、用途等都是事物的性质。大于、小于、压迫、反抗、朋友、热爱、同盟、矛盾等是事物的关系。事物的性质及事物的关系,在逻辑学中统称为事物的属性,任何事物都具有某种属性,而任何属性又都是属于某种事物的。事物的属性有的是特有属性,有的是共有属性。事物的特有属性是指为一类事物所独有而别类事物所不具有的属性。人们就是通过事物的特有属性来区别和认识事物的。如两足、无毛、直立行走、能思维、会说话、能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进行劳动等是“人”的特有属性,从而将“人”与其他高等动物区分开。而有五官、四肢,我们称为共有属性。共有属性没有区别性。在特有属性中,有些是本质属性,有些是非本质属性。本质属性是决定一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而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属性。某事物固有的规定性和它与其他事物的区别性是本质属性的两个特点。本质属性一定是特有属性,而特有属性不一定是本质属性。人类的认识是不断发展、不断深化的,对事物本质属性的把握是在认识发展和深化的过程中形成的,因此,概念对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也经历了一个由粗浅到深刻的过程。如:人——“无羽毛而会直立行走的动物”→“能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具有思维能力的动物”。最初形成的概念是浅层次的,浅层次的概念总是先反映对象的非本质的特有属性,日常生活使用的概念多属于这一类,可称为初级概念。进一步形成的深层次概念才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科学研究和科学论著所使用的概念多属于这一类概念,可称为“科学概念”。概念的形成是一个由感性到理性、从个别到一般,从局部到整体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在这个认识过程中,运用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逻辑方法,逐步舍掉具体的、现象的、感性的东西,最后只剩下一般的、本质的、理性的东西。概念形成之后不是固定不变的。首先,概念是要随着人的认识活动的深入而不断发展变化的。2其次,客观事物本身的发展变化也引起概念的发展变化。概念是发展变化的,但不能认为一个概念不能有确定的内容。由于概念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在一定条件下是确定的,因此,每一个概念在认识的一定阶段上有着确定的内容。概念本身也体现了灵活性与确定性的辩证统一。灵活性是指概念内容是发展变化的,而确定性则是指概念内容在一定条件下是确定的。二、概念的内涵和外延1.什么是概念的内涵概念的内涵就是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如“商品”这个概念的内涵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它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2.什么是概念的外延概念的外延就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对象,即通常所谓概念的适用范围。要注意区别“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本质属性”与“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概念的内涵与事物的本质属性是有区别的。概念的内涵是概念的思想内容,是被反映到主观思维中的概念的含义。事物的本质属性是独立于人的思维之外的客观存在,是概念反映的对象。在一定条件下,概念的内涵并不能完全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概念的外延有的是一个单独事物,有的是两个或更多的事物,有的是无限量事物,有的是空类。虚概念也称空概念,是反映空类的概念。所谓空类就是不包含任何一个现实分子的类。“上帝”、“鬼”、“神”、“孙悟空”、“阿Q”。这些概念反映的对象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传统逻辑不讲虚概念,在性质判断(直言判断)推理中都是预设了主项所反映对象的存在的。3.概念内涵和外延的确定性与灵活性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的。确定某一概念的内涵,也就相应地确定了这个概念的外延。从这方面来说,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具有相对确定性,即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总是确定的、不变的。灵活性指在不同的条件下,随着客观事物的发展和人们认识的深化,概念的含义(内涵)和适用对象(外延)是可以变化的。如“太阳系的行星”的外延,开始时单凭人们的眼睛观察,认为只有六大行星(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后来靠天文望远镜,又发现了天王星、海王星和冥王星。(公认的九大行星)但随着2006年8月24日的国际天文学联合大会的表决,冥王星遭遇降级,又出现八大行星的说法。使用概念要明确。内涵反映对象的质,外延反映对象的量。我们平时说的概念要明确,就是指所使用的概念内涵是什么,外延是哪些要明确,概念的内涵不明确,或者外延不明确,都是概念不明确。只有概念明确了,然后才能准确地使用它。否则,就会犯“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三、概念和语词概念是人们对事物的相关认识,而这种认识必须借助于语言的形式——语词,才能传达和巩固3下来。因此,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而语词是概念所依赖的物质形式。但是,概念与语词又有区别。(1)概念是一种思维形式,语词是一种语言形式。不同民族的语词可以表达相同的概念。(2)任何概念都必须通过语词来表达,但并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一般来说,汉语中的实词表达概念,虚词不表达概念。(3)同一个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西红柿——番茄。(4)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情况下,可以用来表达不同的概念。“门”:家门——门板同一语词可表达不同概念,但在客观的语言环境和说话者的客观环境中,一个语词所表达的概念必须是确定的,而不得随意加以解释。第二节概念的种类逻辑学对概念的分类与各门具体科学对概念的分类不同。具体科学一般根据概念的不同科学内容来划分概念种类,如将概念划分为经济学概念、历史学概念、语言学概念等等。逻辑学则是以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逻辑特征为根据来对概念进行分类的。一、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数量的多少(概念外延的数量)——独一无二与两个以上,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1.单独概念单独概念是反映某一个别对象的概念,它的外延是独一无二的具体事物。一般用专有名词或限定摹状词来表达。2.普遍概念普遍概念是反映某一类对象的概念。这种概念的外延所反映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子组成的类。通常用普通名词或短语来表达。二、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1.集合概念集合概念指反映的对象是集合体的概念。集合体是由若干个体事物组成的统一整体,其特点是:个体与集合体不是种属关系,集合体的属性个体不一定有,个体的属性集合体也不一定有,二者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2.非集合概念非集合概念指所反映的对象不是集合体的概念。它反映的是一类对象(如“书”、“国家”等)或某一个别对象(如“泰山”、“月亮”),前者是是普遍概念,后者是单独概念。集合概念用集合名词来表达,非集合概念用普通名词或非集合的专用名词来表达。一个语词是否表达集合概念,除了看它是否是集合名词,还要看语境,根据上下文的实际意义4来分辨。三、肯定概念和否定概念1.肯定概念肯定概念又叫正概念,它是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如“人”、“正义战争”。2.否定概念否定概念也叫负概念,它是反映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如“非人”、“非正义战争”、“不合法”、“无礼貌”等。否定概念一定要用带有“非”、“不”、“无”等否定词的短语来表达。但是,带有“非”、“不”、“无”等字样的词或短语不一定都表达否定概念。“不丹”、“非洲”是单纯词,不表达否定概念,其中的“不”、“非”不是否定词素。一个负概念总是相对于某个特定范围而言,逻辑学将这个特定范围称为论域。一个负概念的论域一般指这个负概念和与之对应的正概念共同的邻近的属概念。如“非正义战争”指正义战争以外的战争,它的论域是战争。第三节概念间的关系客观事物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关系,所以,反映事物的概念之间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关系。普通逻辑不研究概念之间在思想内容方面的具体关系,如“5”对于“3”的“大于关系”,而只是从外延方面研究概念间的关系。首先根据概念之间是否有外延重合,将概念间的关系分为两大类: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一、相容关系指两个概念的外延至少有一部分重合的关系。根据外延重合的多少,相容关系又可以分为同一关系、真包含关系(属种关系)、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和交叉关系。1.同一关系(全同关系)两个概念的外延全部重合的关系是全同关系。即:S与P两个概念,如果凡S都是P,并且凡P都是S,那么,S与P两个概念是全同关系(如图一)。图一具有全同关系的两个概念,虽然其外延完全重合,内涵却不相同。全同概念是两个概念,它与“同物异名”,即不同语词表达同一个概念不同,如“葵花”与“向阳花”表达的是内涵与外延都相同的一个概念,而不能视为具有全同关系的两个概念。在一篇文章中变换使用表达全同概念的语词,不仅可以从不同方面加深对同一对象的认识,同时也可以避免语句的简单重复,使语言生动多变,收到很好的修辞效果。2.真包含关系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一概念的全部外延重合的关系是真包含关系。即:S与P两个概念,如果仅仅部分S是P,并且凡P是S,那么,S与P两个概念是真包含关系(如图三)。例如:SPPS5P虚词助词戏剧多幕剧水生动物鱼图三上述三对概念中,前一概念的外延大,后一概念的外延小,前一概念的外延包含了后一概念的全部外延。3.真包含于关系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重合的关系是真包含于关系。即:S与P两个概念,如果凡S都是P,并且仅仅有部分P是S,那么,S与P是真包含于关系(如图二)。例如:古代文学文学合同应用文图二上述中每对概念之间,前一个概念的外延小,后一个概念的外延大,并且后一个概念包含了前一概念的外延,前一概念对后一概念的关系就是真包含于关系,或者叫种属关系。在传统逻辑中真包含于关系和真包含关系统称为种属关系或包含关系。在语言表达上,种属关系的概念一般不能并列使用,否则,就会引起层次混乱。如“展销会不仅接待国内和本市的用户,还欢迎世界各地贸易界人士光临。”这个句子在逻辑上的错误就是:把“国内用户”这个属概念和它的种概念“本市的用户”并列在一起,混淆了属种界限。4.交叉关系两个概念部分外延重合的关系是交叉关系。即:S与P两个概念,如果只有部分S是P,并且只有部分P是S,那么,S与P就是交叉关系(如图四)。例如:青年工人教师科学家畅销商品高档商品图四上述三对概念,每对概念之间都是交叉关系。因为交叉关系的概念有而且只有部分外延是重合的,所以,既不能把它们当成不相容关系的概念,也不能当成全同关系或从属关系的概念。我们不能说“畅销商品不是高档商品”,也不能说“畅销商品是高档商品”。我们只能说“有些畅销商品不是高档商品”或“有些畅销商品是高档商品”。二、不相容关系(全异关系)两个概念的外延没有任何部分重合的关系是全异关系,全异关系也叫不相容关系。即:S与P两概念,如果所有S都不是P,所有P都不是S,那么,S与P是全异关系(如图五)。例如:工人农民合法行为非法行为SPSSP6SPQ单纯词合成词图五全异关系的概念又根据是否有中间项又可进一步分为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1.矛盾关系同一属概念下的两个种概念的外延不同,其外延之和等于属概念,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是矛盾关系。即:如果两个全异关系的概念S与P的外延之和等于其属概念Q的外延,那么,S与P的关系是矛盾关系(如图七)。例如:主谓句非主谓句出席缺席合法非法图七在语言运用中,反对概念和矛盾概念都用反义词或反义短语表达。矛盾概念与反对概念的并列使用,可以使人们在鲜明的对比下认识事物和区别事物,收到好的表达效果。例如,彭端淑的《为学》一文使用了“为之、不为”;“学之、不学”;“不能至、至焉”等几对矛盾概念和“难、易;贫、富”等反对概念,对比鲜明地分析了人“贵在立志”的道理,很有启发性和逻辑力量。日常
本文标题:形式逻辑第二章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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