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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态,都应一视同仁。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医师行为规范一、对急诊病人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危重抢救病人要及时抢救,不得延误治疗。二、对病人诊断和治疗,要认真、及时、准确。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给假的原则。三、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以医谋私,不开人情方、人情假、假证明,不“搭车”开药,不收受“红包”。四、认真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上级医师既要指导业务,传授技术,又要抓医德、带作风、带思想,同级医师要紧密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下级医师要尊重上级医师,虚心学习。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发扬学术民主,教学、科研不能损害病人健康、利益,不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不嫉贤妒能。六、严守医密,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泄露病人隐私,更不允许利用隐私要挟病人。七、认真、及时、准确书写病案,不准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病案及各种原始资料。八、在诊治过程中,严格执行诊疗、技术操作常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九、积极预防差错事故,一旦发生要及时挽救,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准隐瞒和私自了结。护理人员行为规范一、遵守院规、着装整洁、态度和蔼、仪表端庄、行为文明。二、工作态度端正,做到清廉正直,接待病人热心,接受意见虚心,解释工作耐心,护理工作细心,一视同仁,出以公心。三、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三查七对”等工作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发生。四、树立“敬业、爱业”精神,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五、医护密切配合,认真执行医嘱,按时巡视病人,观察病情,抢救及时,认真交接班,准确记录,切实做好病员护理。六、慎言守密,取信病人;加强病室管理,为病人创造良好身心医疗康复环境。“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树医疗行业新风”十条要求一、医院一切工作要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医务语言文明,服务热,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努力减轻患者的负担;三、采取有效措施,基本消除门诊服务中的“三长一短”现象(即患者挂号、划价、取药排队时间过长,医师为患者诊察的时间过短);四、认真搞好门诊的分诊、导诊服务,并配备适量的便民设施;五、急诊抢救病人到院后,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六、三级医院急诊科,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的医师;二级医院急诊科,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主治医师;一级医院也必须安排本院作风好,技术过硬的技术骨干,负责急诊工作;七、院内急会诊,要在20分钟内到位;八、不发生乱收费的现象;九、不购进、使用伪劣、过期药品;根据患者的需求,不断改进服务,群众对医院服务的满意率,要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病员时。二、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自制药品首次投入临床使用。三、党政机关正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知名人士和外宾住院、手术及特殊检查。四、紧急手术而病员家属、单位领导均不在场。五、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含行政、后勤部门的事故和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发现贵重药品丢失或成批药品变质。六、收治涉及法律或犯罪嫌疑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七、报批数额较大的经济开支,签订重要的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八、严重违反医德医风和严重违反法纪的人和事。九、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十、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请院外会诊。十一、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收来院进修人员。十二、新闻机构来院采访或摄录音像资料等。十三、涉外事项。十四、本院职工因病住院。医疗安全制度一、各科室主任为科室医疗安全的责任人。二、认真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尤其是岗位责任制、查房制度、查对制度、会诊制度、值班、交班制度、急诊首诊负责制度、手术审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放射防护制度、毒麻药品管理制度、医嘱及处方制度、机器维修保养制度、医疗保护性制度等。各科要害部门要有专门的防护及安全措施。三、注意防火、防盗、防爆及其它重大事件发生,对危险品、易燃品、毒品必须加强管理,严防滥用、偷盗、中毒、燃烧及污染环境的事件发生。四、注意安全用电,禁止任何非专业人员动用医疗器具及设施。五、凡发生病员人身伤害及医务人员人身伤害和公共安全缺陷,必须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并书面报告安全委员会。六、安全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必须对所属部门及管辖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危害安全的事件发生。七、如违反制度及操作规程,出现危害安全的事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八、医疗制度执行由医务科进行监督和考核,水、电设备及设施安全、治安安全由总务科、设备科及保卫科监督考核。病房安全管理制度一、凡住院病人、陪伴及探视人员应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配合医护人员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二、病人及陪伴、探视人员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以防丢失。三、病人入院带有大量现金时,应交住院收费处暂收,出院时结清帐目,取回余款。四、用现金交付费用时,由病人或家属、陪伴亲自办理,不要随意让他人代办,以防上当受骗。五、陪伴及探视人员不得在病区内吸烟、大声喧哗、乱扔污物或发生有碍病人治疗和休息的行为。六、爱护病区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禁止在病房内用明火、电炉煮食或取暖。七、发生纠纷或有疑问时,应找有关部门解决,不得在病区内吵闹、滋事,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八、病人死亡,应按规定将尸体停放太平间,不得无理取闹,轻者说服教育,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九、病区医护人员要对病人、陪伴、探视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做好防范工作。急诊科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对全科医疗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二、负责研究制定全科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计划。三、负责组织全面医疗质量检查和调查。四、负责组织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质量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五、负责组织推行急诊科医疗标准化工作。全面完成考核指标。六、负责汇总科室的医疗,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信息,资料,控制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图,并具体执行管理措施。七、负责监督检查各医疗、护理小组的质量管理工作,并给予具体指导。八、负责提出有关要素质量计划管理资料,并参与要素质量的计划管理。九、随时向科主任汇报科室医疗质量信息,定期汇报质量管理资料和工作情况。保护性医疗制度一、对病人态度和蔼,礼貌用语,避免恶性刺激。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二、查房时对病情的分析讨论应避开病人及家属。有关病情诊断、处理、预后等情况,由负责医师或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医师向病人或病人授权委托人交待清楚,对无行为能力的患者及有可能对病人造成不良刺激和不良后果的,应向病人授权委托人交待。三、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或其他医护人员在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四、对危重、痛苦呻吟、病情恶化的病人,有条件者应分别安置,以免影响其他病人,增加恶性刺激。五、除相关医护人员以外的人不得查阅病历记录等医疗文书。病人做检查或会诊需要病历资料时,应由医护人员携带。六、病人死亡后,应向病人授权委托人交待是否同意尸解等有关事项,进行尸体料理并尽快送太平间,不得在病房停留过久。首诊责任制度一、凡危急症患者就诊,尤其是科间“临界”危重者,均应由首诊科室进行有关检查、处理,并作好详细记录,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被邀科室会诊人员应随喊随到,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并写好会诊记录。对诊断治疗有困难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及协助,不得对病员未作任何处理就推向他科。二、对诊断一时不明的危重患者,应先收急诊观察室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初步抢救,不得因等待检查而停留诊断室内,以致贻误抢救时机。三、凡需入院的病人,按主要疾病以第一诊断为准收入院,如因门诊诊断不清而误收它科者,该科应先作必要的处理,作好记录,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应邀科接到会诊通知后,应立即前往协助诊疗,如需转科者,须待病情稳定后,才能转科。四、在收治病人中,如发生意见分歧时,双方应先报告本科上级医师,如仍得不到解决,则应汇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医务科及总值班根据病情有权确定收治科室。五、凡诊断明确的传染病需转院时,由门诊内、儿科医师直接与医务科联系,如诊断不明确者,可请传染病医院会诊。六、对当时未带现金或经费手续的急症抢救病员,应先抢救后补办经费手续。药房、放射科、检验科、收费室、入院处等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借故推诿拖延。七、收住急诊观察室的病员,由收住科负责处理,对非急诊科收住的观察病员,在行政下班时间后由急诊医师负责观察处理,但收住医师必须向急诊医师交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急诊医师处理如有困难者,可通知主管医师共同处理。八、对下班前半小时就诊的普诊病员开出了各种检查单,不能返回时,医师应据病情给病员开一些必要的药物,并解释清楚必要时再诊。如病情较重者,要向急诊医师交班。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各级医师必须按时查房,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不含参加上级医师查房)。二、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对新入院病人,科主任或医生组长应在48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三、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四、查房时必须严肃认真、全面详细,保持病房安静整洁,分析讨论病情应避开病人及家属。五、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六、查房的内容: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是否正确、及时、恰当,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检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和安全隐患缺陷,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2、主治医师查房,要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及安全隐患缺陷,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手术、转院问题。3、住院医师查房,要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4、值班医师在其他医师休息时(如中午、夜间、假日等)应主动对病房的所有病员逐一进行查房或巡视。七、上级医师查房要求1、做好准备:选好病人,做到三看(看病人、看病历、看文献)。2、认真组织:遵守三项程序(病历报告、询问检查病人、讨论),达到三个目的(解决诊断和治疗问题、检查治疗及护理工作质量、结合病例进行教学)。3、体现一高(查房质量高),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四细(询问细、检查细、分析细、处理细)。八、院领导以及专家委员会,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及时研
本文标题:急诊科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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