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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区管理中心项目部第1页郑东新区管理服务中心工程项目部总承包管理办法郑东新区管理服务中心工程装饰装修阶段施工项目复杂,分包队伍繁多,施工难度大,工期紧迫。因此我总承包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相关规定,编制了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方法。一、本工程管理目标:1、以“用户满意”为前提。2、工期目标:按合同及业主要求时间交工。3、质量目标:工程合格率100%。确保“鲁班奖”。4、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完善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意识,杜绝死亡、重伤事故的发生,一般工伤事故率不超过1.5‰。确保河南省方明工地。5、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污染指标控制在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及省、市环境保护规定的范围内。6、科技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创河南省科技示范工程。二、项目组织机构:(详组织机构图)三、施工准备工作:1、各分包单位正式入场前,必须用书面形式向项目总包部呈报进场计划,并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法人代表及其他相关的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查)。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资格审查。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暂住证,因证件不齐所造成的后果由所在分包单位自行负责。2、各分包单位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附现场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表及通讯联络方式、施工操作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上应注明操作人员工种、上岗证、身份证编号等,同时向总包保卫部门申报进郑东新区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区管理中心项目部第2页河南一建郑东新区管理服务中心项目部组织机构图主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项目经理项目管理层公司指挥部生产技术部质量安全部设备材料部综合办公室财务核算部项目职能层土建施工队一安装施工队其它专业施工队土建施工队二执行层郑东新区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区管理中心项目部第3页场材料、设备的数量、型号,以免退场时发生不必要的争执。进场分包单位同时向总包办公室交付施工人员照片一张,办理出入证。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施工现场安全入场教育培训,合格后,才允许进入现场施工,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必须在进场5日内向项目质安部提供。4、凡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现场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和专职质检员,精装修单位应设置成品保护员。管理人员编制不齐者,不得进行施工。5、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必须遵守郑州市有关治安、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规定,遵守总包部现场管理规定。(本现场管理有关规定由总包部提供)6、分包单位进场后应分别接受项目技术部的技术交底和质安部的入场安全交底,具体交底工作由总包部组织,项目技术部和质安部共同参加,未经交底者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如强制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强制施工单位负责。7、分包单位负责人应与总承包单位签定合同,内容包括各方的权利及义务。8、进场前,分包单位委派的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严格执行签到制度,每日8点到总承包单位综合办公室签到,下午6点签退,离开工地超过半天,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总承包单位请假且经审批后,请假条交综合办。郑东新区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区管理中心项目部第4页四、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1、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将本单位所需的材料堆场、库房、临时办公室和住宿需用面积报项目总包部,由项目总包部根据工地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各分包单位的材料堆场、库房、临时办公室和住宿用地。2、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划定的区域边界,任何分包单位不得随意占领其它分包单位区域,如确需调整扩大材料堆放场地区域,必须提前3天,用书面形式报项目总包部由项目总包部进行协调,并将协调结果,用书面形式反馈给分包单位。3、各分包单位划定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由各分包单位负责管理,项目总包部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检查,具体管理措施详见“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4、违反划定区域,占用其他分包单位场地,影响平面布局,影响场内交通引发纠纷者,由违反区域的分包单位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罚款。五、施工计划与技术管理1、各分包单位中标进场后5天内,必须向项目总包部提供详尽的、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及各专业工种的作业指导书,要求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施工方案格式按照技术部统一设计的格式),而不是属于投标性质的施工大纲。提供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一套。2、各分包单位应根据项目总包部的总工期计划的要求,编制出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报项目总包部审批。计划执行过程中,项目总包部有权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对分包单位的进度计划进行调整。3、每周一下午5:00点前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周施工完成情况简报、下周工作计划安排、施工中存在的需总包部配合解决的问题用书面的形式报项目总包部。如果不按要求及时报送,罚款100元/次。每周四下午5郑东新区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区管理中心项目部第5页点在会议室由项目部组织召开全工地各分包单位生产例会,对各分包进行协调,各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或生产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每缺席一次将对其处以100元罚款。4、每周二上午九时,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准时参加业主、监理召开的周监理例会,任何单位任何负责人无权迟到或缺席,否则迟到一次罚款50元,缺席一次罚款100元。5、每月30日之前,各分包单位要将本单位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包括形象进度和产值)报项目总包部,并每迟报一天处以50元的罚款。6、各分包单位如对设计图纸有疑问或要求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送项目技术部,由技术部协调业主、设计等单位,出具正式文字解答或修改图后方可实施。7、若工程工序交接点处某一分包单位进度有所滞后,总包部进行协调,要求进度滞后的分包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另要求进度滞后的分包单位对施工工序进行调整。对施工滞后太多,对其他施工工序影响较大的分包方,总包部根据合同,对该分包处以工期索赔。六、工程质量与工程资料1、各分包单位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应采用招标择优录用的原则,要求各家材料商提供样品,建立样板库,为总包部、业主、监理选择(考察)提供参考。重要建筑材料的考察,必须要有业主、监理公司和总包部相关人员参加。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或非正常渠道的材料进入现场。2、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分包单位采购的材料,必须向总包部提供出厂合格证和质检报告、材质试验报告,必须有总包质检员、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检验结果必须报总包部。若分包单位不执行此制度,总包部将责郑东新区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区管理中心项目部第6页令其停工。3、各分包单位在大面积施工前,要先做样板,总包部和业主、监理对样板进行验收。验收内容为:工艺流程、工程质量、工作效率、各专业协调配合人员是否一致、各工种交接处是否留有缺陷,从而确定整体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用以指导大面积施工。没有进行样板施工的单位,不得进行大面积施工。4、各分包单位要强化施工过程中的“三检制”并做好书面记录,总包部质检员将随时抽查记录,各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总包质检员有权检查施工质量,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合格分项、不合格操作方法,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各分包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要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认真整改,整改自验合格后,用书面形式报质安部复验。5、为了执行总公司过程精品的质量方针,当一道工序完成或工序施工到某一中间阶段,需要其他工序插入时,各分包单位,应及时报请质安部质量负责人对该道工序的质量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或未给下道工序创造足够的插入条件的,质安部有权要求该工序施工人员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下道工序方可插入施工。6、各分包单位要主动积极的配合监理公司搞好分项、分部工程的隐检、预检工作,对监理公司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如实详细的填写分项、分部工程的隐检、预检记录。没有进行隐检、预检的工程,不得进行隐蔽,否则总包部有权令其拆除隐蔽工程,重新检查,并处以500元的罚款。7、根据统一验收规范的要求,各分包单位应将其技术资料分为十三大项进行整理归档。(1)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报告郑东新区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区管理中心项目部第7页(2)施工试验记录(3)施工记录(4)预检记录(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分部分项验收记录(7)设备安装工程记录(8)施工组织设计(9)技术交底(10)工程质量检验评定(11)竣工验收资料(1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13)竣工图8、各分包单位竣工时,必须将第七条所规定的工程技术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移交总包专职资料员,否则,项目有权拒付工程尾款。七、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1、各分包单位开工前,应编制安全及文明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分别从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现场管理、环境保护、生活卫生等各方面进行阐述,并做出相应的承诺,确保安全文明工地目标的实现。安全及文明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着重阐明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该文件经总包部审批后,作为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指导性文件。2、各分包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自查,自查内容为针对施工工作存在的安全隐患,违规作业、不文明施工等,自查结果用书面形式在每周五下午5:30前报总包质安部,否则,总包部将处以100元的罚款。郑东新区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区管理中心项目部第8页3、总包部除不定期对各分包单位的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外,每月还定期组织一次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结果用通报形式公布,获得第一名的分包单位给予500元的奖励,最后一名给予500元的罚款。4、各分包单位在开工前应将施工部位、材料、设备及半成品堆放位置报总包部,待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材料、半成品应按总平面图和规格、品种堆码整齐。重要材料、设备及配件应设置库房,专人保管。库房及材料堆放应符合安全消防、防火、防盗的要求。5、各分包单位必须对所辖办公室、库房、生活区、施工部位的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做到清洁、整齐,符合郑州市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6、夜间十点以后,禁止施工扰民。强噪声施工机具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噪音达标后方可使用;现场宿舍禁止赌博,留宿他人。如有违返,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7、施工垃圾必须在每天下午六点以前运至指定的垃圾存放处,垃圾清扫、运输必须采取洒水、覆盖、防扬尘等措施。8、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好出入证不得赤膊、赤脚,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吸烟。9、各分包单位不得私自挪用其它单位的材料、机具及物品,否责以偷盗论处。10、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电接入口必须经总包方认可,不得私自乱拉扯。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及郑州市有关规定,对不能达标的线路,总包有权拒绝供电。11、现场施工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设施及消防设施,未经总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同意,不得擅自移动,否则总包单位有权进行罚款(罚款额为200元)。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总包单郑东新区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区管理中心项目部第9页位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或生明火。电焊、氧割施工必须到总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处办理动火证。否则,将处以500元/次的罚款。12、分包单位人员及材料设备出入必须服从总包方的《门卫管理制度》。13、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现场治安管理规定》,并与总包单位签定治安保卫责任书。14、各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设备、半成品在交付验收前有防止丢失或损坏的责任,对其他单位的材料,设备,半成品,有进行保护的义务。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现场成品保护制度》。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总包单位签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总包单位将给予罚款、停工的处
本文标题:总承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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