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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与现状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组建始于1995年,1995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决定在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组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取名为“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3月,统一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2006年到2010年,城商行数量持续增增加,至2010年达到最大(147家)。通过处置不良资产、补充资本金、计提拨备,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和信息系统,城商行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逐渐成为国内银行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下面就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与现状作简要分析。一、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来源于原城市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造,是在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由地方政府、城市企业和居民投资入股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由众多法人机构合并形成的一级法人单位,是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地方性商业银行。1995年7月,以深圳城市合作银行正式成立为起点,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在中国金融舞台上开始了它的历程。截至2011年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总计144家,城商行资产总额为9.98万亿元,较2010年增长21.7%;负债总额为9.32万亿元,较2010年增长26.5%;所有者权益总额为0.66万亿元,较2010年增长37.7%(图1、图2、图3)。这期间,城市商业银行既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又背负了沉重负担,暴露出诸多问题。从功能上讲,城市商业银行是商业性金融服务机构,因此,它首先应该具备商业银行的一般特点。同时,由于自身独特的发展过程,城市商业银行又有它自己独有的特点,这就是:中国城市商业银行是地方性商业银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图1:2003-2011年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及其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比重图2:2003-2011年城市商业银行负债总额及其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负债总额的比重图3:2003-2011年城市商业银行所有者权益总和二、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现状任何企业要发展,其基础就是要理解竞争、决定竞争力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对于这些因素,一家银行存在的弱点等。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显示出了它独有的一些特点,它们主要体现在风险控制、盈利状况、跨区域经营、产品创新水平等几个方面。(一)风险控制早年,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不仅规模小,盈利能力低,而且资产质量比较差。由于各城市商业银行是由本地所有城市信用社联合组成,因此,它承接了大量城市信用社在不规范经营时期所形成的不良资产。截至2003年末,按五级分类口径,112家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164亿元,不贷款率15.0%;截至2004年末全辖不良贷款余额1061亿元,不良贷款率11.7%。但值得庆幸的是,这些不良资产规模近年来在逐步降低,截至2011年四季度末,城商行平均不良贷款率由2010年四季度末的0.9%降至0.8%,低于全部商业银行平均水平1.0%和大型商业银行的1.1%,但高于股份制银行的0.6%和外资银行的0.4%(图4)。其中,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不良贷款比率均为0.2%。不良贷款余额连续下降的趋势在2011年一季度结束,2011年一季度末不良贷款余额333亿元,较2010年四季度末增长7亿元,2011年四季度末不良贷款余额为339亿元,较2010年四季度末增长13亿元(图5)。图4:2010年一季度至2011年四季度各类银行不良贷款率走势图5:2010年一季度至2011年四季度城商行不良贷款余额走势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吸收信贷损失的基础,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充足性通过拨备覆盖率来衡量。2011年底,城商行平均拨备覆盖率为534%,高于2010年底的334%,远远超过同期商业银行总体的278%和大型商业银行的250%。一个好的银行不仅要谋求自我发展,更要有充分的自我约束,而资本充足率正是这种约束,即一定规模的资本金只能经营一定规模的业务。然而,早年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突出特点却是资本充足率极低。按照新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标准进行衡量,截至2004年末,112家城市商业银行的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3%,资本充足的仅为6家,资本充足率在0至8%之间的46家,资本充足率低于0的60家。但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在监管部门的督促和市场竞争机制的内在要求下,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稳步提高,截至2011年底,我国城商行资本充足率为15.3%,高于商业银行全体的12.7%和大型商业银行的12.8%;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3.7%,高于商业银行全体的10.2%和大型商业银行的10%。但值得注意的是,与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城市商业银行无论是在风险管理体系设置、风险管理制度建设,还是风险管理技术运用、风险管理人才配备上都存在很大差距。这导致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能力普遍较弱,其表现之一就是城市商业银行贷款集中度严重超标。2004年统计数据显示,城市商业银行总体单一客户贷款比例33.41%,超出规定比例23.41个百分点,个别超过规定比例几十倍。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更是严重超比例,个别行甚至接近1000%。即便到了2011年,城商行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率仍有6.2%,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率则为43.2%,远高于同期大型商业银行的指标(图6)。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有二方面:一是法人治理不完善,关联贷款发生频繁,且数额巨大;二是市场定位不够明确,很多城市商业银行还在与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争抢大客户、大项目,由于其规模较小、资本充足程度低,风险集中度非常严重;三是经营的地域范围相比其他银行较为局限。图6:2011年城市商业银行和大型商业银行贷款集中度(二)盈利状况城商行利润总额持续增长。2011年,城商行实现税后利润1081亿元,较2010年增长40.4%(图7)。图7:2007年-2011年城市商业银行税后利润总额(亿元)收入结构方面,利息收入占比高、手续费和佣金收入占比低是国内商业银行收入结构的一个普遍特征,这一点对于城市商业银行而言尤为贴切。2011年,城商行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达85.2%,高于大型商业银行的76.9%;手续费和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4%,低于大型商业银行的19.3%(图8)。个别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的银行,比如包商银行和广东南粤银行,并非手续费和佣金收入占比高,而是由于投资收益较高。图8:2011年城市商业银行和大型商业银行收入结构(三)打破单一城市经营制,实行跨区域经营自城市商业银行成立之初,其经营活动就被限制在所在城市。当然,从当时的金融环境和防范风险的角度考虑,单一城市制的经营模式是必要的。但是随后,单一城市制经营模式的负面效应日益显现,并成为城市商业银行进一步发展的障碍。首先,地域限制不利于城市商业银行分散风险。对于某个城市而言,往往是某几个或某个产业或行业发展较好,可供开发且前景较好的项目也是有限的。如果一家银行被限制在一个城市开展业务,其资金势必集中到这些行业、产业和项目上,造成贷款的行业集中度、客户集中度偏高,带来巨大风险隐患。其次,地域限制不利于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现在,很多企业往往是跨地区、甚至于跨国开展经营活动,这就要求商业银行能够按照企业的地理布局为其提供存贷款和资金清算等服务。但是,不论是资金的流入还是流出,都需要一个结算通道,而这恰恰是早期城市商业银行的软肋。显然,仅资金跨区流动,就已经超出了当时城市商业银行自身的能力,从而造成城市商业银行大量客户流失。在认识到这些弊端之后,随着2006年《城商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出台,城商行的跨区域经营被逐渐放开,在监管部门和城商行的发展需要共同推动下,到2010年,全国147家城市商业银行中的半数以上都在异地设立了数量不等的分支机构。(四)产品创新水平差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中常常处于被动模仿的地位,而缺少利用金融创新来创造利润、占领市场的主动权,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城市商业银行产品创新水平差集中体现在产品品种单一、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和产品创新能力弱等方面。首先,产品品种单一。通常,当代商业银行的业务往往被划分为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国际银行业务和网上银行业务四大类。但是,与股份制银行相比,城市商业银行各类产品仍然主要集中在存款、贷款方面,品种相对单一。例如,在公司银行业务上,城市商业银行主要有存款、贷款和结算,而股份制商业银行还可提供贸易融资链业务、离岸银行业务和公司理财等。其次,产品科技含量不高。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较,城市商业银行提供的产品科技含量总体较低,集中体现在银行卡、电子银行、个人理财等新兴高技术产品的发展较为落后。以银行卡为例,城市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功能局限于存款、转账和透支等少数几种,而招商银行的一卡通还可以提供理财、网上支付、手机充值、自助贷款等多项功能。又如网上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开发的网上银行仅能实现查询、转账、缴费和支付等较为简单的功能,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发的网上银行还可实现贷款、外汇买卖、理财、网上结算中心等较为复杂的功能。最后,产品创新能力弱。受科技和人员的限制,城市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能力比较低。交通银行的研究机构每月都对国内各商业银行上个月产品创新情况进行统计,根据他们的统计,几乎每个月都有数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推出新产品,而城市商业银行的情况与它们相距甚远。一般认为,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要与其产品创新能力相适应。因此,产品创新能力弱,必然会给市场定位带来困难。
本文标题: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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