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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煤矿瓦斯抽采与利用的现状及问题1我国煤矿瓦斯抽采现状统计资料表明,2006年,我国有5227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其中67个国有重点煤矿企业有286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在原国有重点煤矿286处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中,实际开展瓦斯抽采的矿井有264处,占原国有重点煤矿286处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的92.3%。各省区国有重点煤矿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瓦斯抽采的情况详见图1所示。辖区内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开展瓦斯抽采的省区和单位有:山西、辽宁、吉林、山东、江西、贵州、云南、陕西、中煤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共10个统计单位,占52.6%。1.1瓦斯抽采量2006年1~12月,国有重点煤矿286处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累计抽采瓦斯26.14亿m3,详见表1所示。全年瓦斯抽采量超过1亿m3的统计单位有8个,其中山西居第1位,瓦斯抽采总量达到6亿m3;其次为贵州省,抽采量为3.35亿m3,辽宁排第3位,为2.94亿m3,见图2。瓦斯抽采量超过5000万m3的煤矿企业见表2。1.2瓦斯利用情况2006年,全国重点煤矿抽采出的瓦斯累计利用量6.15亿m3,瓦斯利用率为23.53%;其中民用4.74亿m3,发电用1.41亿m3。瓦斯利用量超过1000万m3的省区有10个,居首位的为辽宁省,达到1.88亿m3,利用率为63.85%,居第2位的是重庆市,为1.37亿m3,利用率为54.95%,第3位神华集团为5499.05万m3,利用率为50.89%,详见图3所示。抽出来瓦斯利用量超过1000万m3的煤矿企业有16家,瓦斯利用率最高的是为辽宁抚顺矿业集团,累计利用量达到9988.24万m3,利用率达100%;其次为重庆松藻煤电公司,累计利用量达到7617.2万m3,利用率49.15%;居第3位的是神华宁煤集团,为5499.1万m3,利用率54.67%,铁法集团位列第4,为5236.6万m3,利用率66.89%,详见表3所示。抽采出来的瓦斯利用率超过80%的企业有3家,分别为辽宁抚顺矿业集团(100%)、甘肃靖远煤业集团(96.19%),利用率为98.06%和黑龙江鹤岗煤业集团(80.18%)。2我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1煤矿瓦斯抽采难度增大我国高瓦斯矿井多,尤其在安徽、河南、山西、江西、湖南、贵州、四川、重庆等省市煤炭开发区域,煤层瓦斯含量高、压力大、透气性差,抽采难度大。目前,国有重点煤矿矿井平均开采深度约420m,开采深度超过1000m的有10余处。随着煤炭开采深度增加,瓦斯压力和地应力增加,瓦斯抽采难度将进一步增大。2.2瓦斯抽采技术与装备落后近年来虽然在瓦斯抽采理论与工程实践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但总体水平仍然较低。目前我国矿井瓦斯平均抽采率仅有23%,而美国、澳大利亚等主要采煤国家的抽采率均在50%以上。我国煤矿瓦斯抽采率低虽然有煤层基础条件差、透气性低等原因,但抽采技术与方法落后、抽采效果差却是其中的主要原因。如国外井下长钻孔预抽技术早已属于成熟技术,但在我国应用还存在不少障碍。2.3基础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不够我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技术支撑能力不足,从理论和技术方上都存在许多关键性难题。如对煤与瓦斯突出机理还没有根本认识,特别是基础性研究和技术创新与实际差距很大。2.4煤矿瓦斯利用受制约鉴于煤矿大多位于偏远落后地区,抽采出来的瓦斯难以充分得到利用,致使大量低浓度瓦斯只能稀释后排空。而煤矿瓦斯发电入网价格又低,企业无利可图,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矿井瓦斯利用。目前全国重点煤矿瓦斯利用量仅占抽出量的23.53%,显然严重浪费了优质资源。2.5国家税收、财政等鼓励政策力度不足为有效鼓励煤矿抽采瓦斯和利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由于税费优惠政策力度不够大,加之瓦斯抽采利用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尤其在勘探、开发的初期,投入资金较大,不仅难以吸引外部资金来矿区投资开发瓦斯资源,就连煤矿本身积极性也增加不大,不利于瓦斯利用工作的广泛开展。3对策建议(1)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增强先抽后采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的自觉性,把瓦斯抽采利用真正摆到生命工程、资源工程的高度,正确处理采煤、掘进和瓦斯抽采的关系,确保瓦斯抽采工作先行。(2)健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强制煤矿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切实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工作。所有高瓦斯、高突出矿井,必须立即建设抽采系统;系统设施陈旧、运行不正常的要尽快进行更新改造,以使其真正发挥作用。新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瓦斯抽采系统,煤层中吨煤瓦斯含量要降到规定标准以下,或抽采率达到一定标准时,方可进行开采生产。同时,在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时必须核定瓦斯抽采能力。(3)实施有利于调动企业抽采利用瓦斯积极性的奖励制度。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有利于煤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应将煤矿瓦斯利用作为新兴来对待,在税费征收、科技投入、产业政策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鼓励煤矿企业开展瓦斯抽采与利用的积极性。(4)加大投入力度,推动瓦斯抽采与利用技术攻关。鉴于目前我国在瓦斯抽采利用方面还存在缺少有效提高煤层透气性技术、水平长钻孔技术、地面采动区抽采井技术、瓦斯提纯技术等问题,国家应加大对瓦斯抽采利用方面的投资力度,解决目前我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中的一些技术难题。国家科技部门应将煤矿瓦斯抽采与利用的研究开发列入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拨付专项费用,重点用于瓦斯抽采与利用理论研究与科技攻关,实现瓦斯抽采与利用技术的重大突破。(5)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把贯彻先抽后采十二字瓦斯治理方针作为监管监察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紧紧盯住瓦斯灾害严重的矿井,没有抽采系统或抽采系统不健全的要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要停产整改;瓦斯灾害严重,整改无效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本文标题:我国煤矿瓦斯抽采与利用的现状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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