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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例会管理制度一、工地例会分为定期例会与专题例会,定期例会每周一次,时间定为每周六上午九时整开始,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二、工地例会纪律:1、例会实行签到制度,参会各方会议前十分钟进行签到,迟到50元/次处罚,不到(未请假)100元/次处罚。2、例会请假提前一日向项目总监(总监代表)请假并经批准,未提前且未经批准视为不到。早退需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3、会议期间不得频繁出入,小声交谈,出现一次进行警告,二次处于50元/处罚。4、会议期间手机调为震动或关机状态,不得出现接打电话情况。三、工地例会参会人员:1、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项目代表。2、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现场监理。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必要时扩大到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4、其他与工程建设施工有关人员。四、工地例会会议程序:1、施工单位汇报上周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上周施工质量、安全情况、上周例会监理、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提交下周施工进度计划,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2、监理对施工单位上周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进行评价,对下周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提出控制重点注意事项及要求。3、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需解决的问题给出处理意见,对工程施工提出安全、质量、进度方面的要求。4、各方会议内容进行汇总形成会议纪要,以书面形式下发参会各单位签收。五、每月最后一次例会,施工单位提交本月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责任、保证措施,提交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六、工地例会纪要视同合同文件,施工单位不执行落实会议纪要要求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编制:河南暢晟工程管理公司四行村项目监理部编制依据:合同、补充条款、协议及双方认可签字的书面文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条文内容不全面,欢迎大家提意见进行指导、更正
本文标题:工地例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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