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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企业管理规章制度2006-01-05企业管理规章制度1-1报关企业报关登记簿编号:№报关协会监制序号申报日期委托报关单位名称委托书编号许可证号提单号货物名称货物重量(T)货物总值(USD)报关单编号核销单号查验情况责任报关员1-2报关作业流程(16个环节)业务承接→初审单据→复审单据→部门经理审批初复审人复审人→签订委托书及协议→填报关单→接单、审单→加盖公章责任报关员责任报关员→电子报关→报捡申报、报关申报→责任报关员责任报关员→办理纳税事宜→验货放行→客户办理提货手续→责任报关员责任报关员责任报关员→财务结算→审核签章→申领结汇、退税用报关单→责任出纳总经理责任报关员→单证装订成册→单证存档单证管理人员业务人员1-3报关单初审、复核操作规程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报关单审核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报关单初审、复审应掌握的三原则:一是符合海关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二是客观反映进出口货物实际;三是客观反映进出口贸易性质。第三条审核填制的报关单应抓住重点,紧紧围绕涉及许可证、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等,对所填数据进行合法性和逻辑性综合审核。第四条审核备案号、许可证号、合同协议号、提运单号、批准文号、随附单据是否正确。第五条审核经营单位、收/发货单位、申报单位是否正确。第六条审核进/出口日期、进/出口口岸是否正确。第七条审核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是否准确。第八条审核进口货物的起运国(地区)、原产地、境内目的地、装货港和出口货物的运抵国(地区)、境内货源地、指运港、最终目的国是否正确。第九条审核贸易方式(监管方式)、征免性质、征税比例/结汇方式、征免是否准确。第十条审核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单价、总价、币制是否合理。第十一条审核申报货物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标记唛码及备注是否正确。第十二条审核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正确。第十三条审核法定计量单位和数量、申报计量单位和数量、成交计量单位和数量是否正确。第十四条审核是否加盖报关专用章及责任报关员签字。第十五条报关单发生差错的,根据海关要求及时修改报关单,并按本规程重新审核报关单。2-1报关企业经理岗位职责一、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报关业务,在业务报关环节上严格把关。二、负责领导本企业员工完成代理报关、报检、电子预录入及有关进出口贸易的咨询服务。三、抓好本企业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员工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四、不违规代理他人报关及超经营范围报关。五、严格执行报关行业服务收费标准。六、组织员工参加海关召开的有关报关业务会议和报关协会举办的报关员业务培训活动。七、不参与走私违法活动,不向执法人员行贿。八、配合海关等执法部门对走私、违规案件的调查。九、自觉接受海关稽查和工商税务部门的审计检查。十、对本企业报关代理申报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报关初审岗位职责一、熟悉国家有关进出口贸易的法律和海关规定,掌握商品知识和审单技能。二、认真审查委托报关的单证票据的合法性及有效性。三、认真审核各种委托报关业务手续的合法性及完整性,有关数据间的逻辑关系正常。四、认真审查收发货人的法定代表及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五、通过审查委托报关的单证票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六、坚持双人审核制度,不得擅自涂改数据。2-3报关复核岗位职责一、为了减少报关差错,提高通关速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报关企业应设立复审岗位。二、复审岗位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进出口的法律、法规,掌握商品知识和审单技能。并对工作认真、负责。三、对进出口报关单进行全面审核,确认报关单填制是否规范、准确。委托报关的委托书、单证、票据是否齐全。四、根据海关政策、法规要求,对进出口报关单数据的正确性、合法性和逻辑性进行综合审核,确认报关单数据正确、合法,有关数据间的逻辑关系正常。五、审核商品归类、税率、完税价格、原产地等征免税要素,确认计算的税费正确。六、通过审核报关单的填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七、通过审核报关单,应适时对报关单差错进行分析、登记。并将差错分析情况向公司汇报。八、不参与走私违法活动和违反海关规定行为。2-4报关申报岗位职责一、持报关证、卡报关。如实申报,单证相符、单货相符。二、按海关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制单、打单和海关的有关程序和规定正确删单、改单。三、不参与走私违法活动,不向执法人员行贿。四、不非法代理他人报关及超经营范围报关。五、不得转让、出借报关权及印章。六、不得以虚假宣传广告或欺诈等方法承揽报关业务。七、完整保留各种报关单证、票据及资料。八、积极配合海关做好单证审核工作,有效发挥委托人与海关的桥梁作用。九、积极配合海关等执法部门对走私、违规案件的调查。十、对报关申报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报关验货岗位职责一、熟悉所申报货物的基本情况,积极配合海关查验货物。二、及时办理应验货的提(移)箱手续,并通知海关。三、海关查验货物时,负责搬移、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四、依法、及时办理有关提货及结关手续。五、完整保留有关验货物、放行、结关的单证、票据。六、不参与伪报、瞒报、夹藏等走私违法活动。七、不得向执法人员行贿。八、发现有走私违法嫌疑,及时向海关报告,并协助调查。九、对报关验货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报关预录入人员岗位职责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电脑预录入的各项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二、熟悉电脑预录入工作程序,在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并及时与海关业务部门联系解决,不能在客户面前发生推诿现象。三、在接到预录入报关单及其它单证时,认真核查每一项需要预录入的内容,发现差错时应及时通知客户更正,不得私自更改报关单及其它单据的内容。四、预录入的报关单及其它单证应做到准确、及时、无差错的录入及打印。五、在预录入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按规定将各项内容登记造册以便随时查找及检查。六、接待客户应使用文明用语,努力做到客户满意、领导满意、个人满意。七、配合海关等执法部门对走私、违规案件的调查。八、预录入人员是报关员的,对申报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报关企业财务岗位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持《会计证》上岗。二、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帐册,妥善按期保管报关票据及帐册。三、不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四、不作假帐、不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五、严格审查有关发票,不得以“白条”入帐。六、积极配合海关稽查和工商税务部门的审计检查。七、严格执行报关行业服务收费标准。八、对会计、出纳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报关企业委托书管理规定一、报关企业必须在开始委托报关操作前,认真填写由中国报关协会监制的标准的、格式化的《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二、签订《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填写,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和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报关企业由公司总经理与其委托方签字,加盖业务专用章后生效。三、委托方必须提供报关、报检单证(合同、发票、装箱单、产地证,质检书、配额、许可证,外汇核销单等)。四、“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必须注明报关货物的委托方、主要货物名称、HS编码、货物总价、进出口日期、提单号、贸易方式、原产地/货源地等诸要素,并注明双方所负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五、报关企业负责对委托方提供的货物情况和单证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合理审查”。委托项中必须单证相符、单货相符。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要求,《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作为代理报关时报关单的必备随附单证使用。七、《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签订后,双方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签订后,按照报关单证登记、管理。3-2报关企业文件管理规定一、企业员工应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各项规定。二、企业文件(包括上级党政机关下发的文件、公司文件、会议记录、归档后的各种报关单证、票据及其他重要资料——下同)由公司专人管理,并按规定期限保存。三、凡传阅的密级文件、材料,不得存放在无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内。四、不得在无保密设施的场所阅读密级文件,不得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出差。五、凡定有密级的文件、材料、有关资料,未经政府保密部门批准,不得携带出境。六、涉及客户商业秘密的文件、有关资料,要严格为客户保密。七、凡定有密级的文件、材料,不得擅自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必须经上一级保密部门批准。此复印件要按保密规定管理。八、凡复印内部材料须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后,方可复印。九、违反上述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报关单证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进出口报关单证管理,根据国家法律及海关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定。第二条报关企业应设置单证管理岗位,配备思想作风好,业务基础好,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第三条报关企业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委托报关人提供的合同、发票、提单、报关单等与进出口业务有关的单证资料应真实、合法、齐全、有效。第四条会计记录应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使用记帐本位币和文字,不得作假帐,不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第五条代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时,在登记代理收入时应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号以附件形式附在对应的记帐凭证后。第六条有关进出口单证资料或复印件,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出境。第七条不按规定规范帐簿、单证管理造成偷漏国家税款的,以及存在设立帐外帐、伪造变造帐簿、单证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视情节轻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八条委托报关单位的进出口报关单、协议、合同、发票、保险单据、运输单据、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单、往来函电、许可证、批件、结汇单、手册复印件及其核销结案表、其他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单证资料应当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保存三年,保税进出口货物、减免税进出口货物应当自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保存三年。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第十条企业与报关业务相关的单证资料应建立档案,装订成册,分门别类,妥善保存在专门档案柜。3-4报关企业印章管理规定一、为了管好企业的印章,避免因错用、滥用公章可能发生的风险,以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合法权益,特制定有关印章的管理规定。二、报关企业印章(包括行政公章、业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下同)由专人负责保管,凡使用企业印章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三、行政公章用于文件、信函、介绍信、证明等,一律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不予办理。四、业务专用章用于代理进出口合同、《报关委托书》及有关业务协议书.按公司的管理制度审批用章。五、报关专用章用于报关单,向海关报关使用六、凡空白发票、装箱单及空白委托报关单及其它空白信笺用章,应从严掌握,特殊情况需要用章,由董事长、总经理审批。七、财务用章,由财务部门用于支付货款或申请开出信用证,不能用于签订合同、协议.八、公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履行职责,严格按公司管理制度用章。九、公章管理人员,凡不按审批手续私用和滥用公章者,将追究其责任。3-5客户投诉处理制度一、报关企业应建立客户对公司、报关员代理报关、服务质量等情况的投诉处理制度。有效地处理来自客户和其他方面的投诉,给客户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二、报关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客户的投诉。三、对客户的电话投诉,应主动、热情、耐心地询问清楚投诉内容,详细记录在《投诉/反馈意见记录表》上。并告之答复时间。四、报关企业负责人组织人员负责对客户投诉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经报关企业经理签署意见后,尽快答复客户。五、处理意见应填写在《反馈/投诉意见记录表》上,并并按企业文件保存。六、客户的投诉,经调查核实,确因报关员的责任,并对客户造成损害,报关企业在处理时,首先要果断采取措施,尽量挽回客户的损失和影响。七、如投诉方对投诉的处理有疑问或不满意时,应告知客户进一步向经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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