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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济学研究述评孙祁祥孙立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内容提要保险经济学是用一般经济理论来研究有关保险领域问题的一门学科∀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保险经济学在国外已经得到较大的发展它所探讨的问题和分析方法在主流经济学和金融经济理论中也占有很重要的位置∀然而在我国该学科的研究还很不充分很少有人使用规范的经济学研究范式对我国的保险业进行深入而细致的分析∀本文按照保险经济学历史发展的逻辑顺序对该学科发展过程中的几个重要方面做了简要评述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保险经济学在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时应注意的几个方面以期引起这方面更深入的讨论∀关键词保险保险经济学金融一!引言保险业虽然在西方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但保险经济学的建立与发展也只是近半个世纪以来的事情∀数百年来有关保险方面的理论和知识基本上是一种行业知识体系几乎没有人利用经济理论来阐述和分析保险问题∀在亚当#斯密时期经济学和保险就很少有理论上的往来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世纪上半叶∀形成这种局面是因为传统经济理论都是建立在信息完全的基础上的而这一条件对保险完全不适用∀保险经济学的建立有赖于不确定情况下的经济分析工具的发展∀年冯#诺伊曼和摩根斯滕∏∂在其合著的5博弈论与经济行为6一书中所提出的期望效用!昀大昀小定理等理论为其后保险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昀基本的分析工具∀冯#诺伊曼和摩根斯腾之后弗里德曼和萨威奇ƒ和≥√探讨了风险态度阿罗和德布鲁⁄∏完成了在不确定条件下的一般均衡分析普拉特°深入研究了风险回避∀上述理论的提出逐步奠定了保险经济学的方法论基础∀历史地看世纪年代中期以前基本上属于保险经济学的滥觞时期年代中期以后保险经济学逐步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时期∀值得一提的是年国际保险经济学研究协会因设在日内瓦又称/日内瓦协会0的成立该协会对拓展保险业与经济界人士的联系推动保险经济学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本文对保险经济学的评述将基本按照该学科的历史发展顺序展开∀文章的第一部分评述博尔奇与博尔奇定理第二部分介绍莫森悖论及其解决第三部分介绍保险经济学对信息不对称的探讨第四部分介绍保险市场结构与宏观问题研究第五部分评述金融与保险的融合∀第六部分为总结∀需要说明的是此处的讨论基本只涉及传统的商业保险没有包括健康保险和社会保障∀二!博尔奇定理挪威人卡尔博尔奇是国际保险经济学的先驱≠∀年他在5经济计量学6杂志孙祁祥!孙立明保险经济学研究述评≠目前我们国内见到的唯一一本保险经济学方面的译著就是博尔奇所撰写的∀上发表了5再保险市场的均衡6一文该论文将阿罗的一般均衡模型加以推广并用来分析不确定情况下再保险人的风险分摊问题∀博尔奇的分析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因为早在年阿罗就已经提出金融市场可以作为一个有效的工具使风险分摊达到帕累托昀优但阿罗没有说明如何达到这一昀优状态∀年以后博尔奇的理论成功地解释了在现实当中这一风险分摊机制是如何运行的∀他认为在由风险规避者组成的经济体当中只有社会风险是重要的而个体风险无关紧要因为个体风险可以通过保险市场也就是博尔奇论文中所讲的再保险集合予以分散化∀但是社会风险也即影响整个经济体的风险不能被分散化∀这种社会风险只能由每一个个体共同分担∀论文给出了一个关于风险交换帕累托昀优的/博尔奇定理0.该定理的基本内容是社会风险的分担规则取决于个体的风险容忍度每一个个体所分摊的社会风险的份额与其风险容忍度成比例∀博尔奇定理中的风险容忍度也就是风险回避系数的倒数∀根据该定理的推论如果所有个体的效用函数属于同一函数族≠那么各个再保险人之间分摊规则将是线性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很长时间内在金融理论领域中占据统治地位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实际上只是此一般结果的一个特例而已∀博尔奇的这篇论文可以被看成是保险经济学的奠基之作∀它有效地阐释了以风险集聚为特征的保险机制是如何成为更一般的金融风险分摊机制的并深入分析了保险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本质区别∀三!莫森悖论及其解决莫森是昀早研究保险需求的主流经济学家年他在5政治经济学杂志6°∞上发表的5理性保险购买之研究6一文中提出了以下两个非常有名的观点第一当保费是在保单精算价值纯保费的基础上加上一个正比例的附加费用而形成时对于规避风险的个体来说昀优的选择是购买部分保险不足额保险第二如果该个体具有递减的绝对风险规避系数那么保险就是一种/劣质品0∀这一结论是建立在两个暗含的假设基础上的即个体只面对一种风险并且处于风险中的风险标的数量是固定的与财富或者收入无关∀然而莫森的结论显然与现实不相符∀对经济生活的实际观察表明个人在投保时并不总是购买不足额保险而且保险也不是一种劣质品∀因为如果说保险是一种劣质品的话那么保险在贫穷国家应该更加繁荣在发达国家则应当相对萧条而现实并不是这样∀由此不难看出莫森这篇论文提出了两个悖论∀那么后人是怎样解释这两个悖论的呢第一个悖论昀优选择是否为不足额保险吸引了众多学者的研究兴趣∀有人指出如果改变保费的定价假设这一结论将难以得出∀比如假定保费的附加费用是一次性支付类似总量税那么足额保险将是昀优选择∀还有一些学者指出如果改变一下个人的行为假设那么莫森的结论将会被弱化甚至完全不成立∀不过昀有意义的突破还是分析范围的扩大∀这一突破发生在年代初期它是人们通过把保险作为一种财务上的赔偿请求权这一观察事实纳入分析框架而取得的∀其实早在年马克维茨就已经认识到对金融资产的需求是针对一组证券组合因此必须考虑各种资产的随机收益率之间不完全的相关性∀和≥等人昀先将这一分析逻辑应用到保险业∀根据证券组合的分析逻辑对一种风险的保险需求不应与决策者面对的其它风险割裂开来而孤立地分析∀也就是说即使各种风险能够相互独立保险需求也年第期≠很明显如果引入信息不完全此悖论也可解快∀如假定被保险人对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数量发生高估那么即使附加费用是按照一固定比例确定被保险人的昀优选择还是足额保险∀也就是后来所谓的函数族即双曲绝对风险规避函数族该函数族涵盖了几乎目前所有常用的效用函数形式∀是不可分的∀当一个人考虑对某种风险的需求时他必须考虑所面对的其它风险考虑该种风险与这些其它风险的相关性考虑这些其它风险是否可保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可保而且还要考虑某些保险是不是强制性的或者是否可以享受补贴等等∀因此当一种风险与其它风险存在负相关性时对此种风险购买部分保险不足额保险就有可能是昀优选择相反如果此种风险与另外一种不可保风险呈现正相关关系那么不管该保险的定价是否公平足额保险都将可能是昀优选择∀在考虑证券组合的情况下对可保风险购买足额保险的理由在于保险市场本身的不完备∀这样在不改变莫森分析模型本身期望效用模型的情况下人们通过拓展分析的视野解决了莫森的悖论∀对于第二个悖论来说曾有一部分学者认为保险不仅是一种劣质品而且还是一种吉芬品∀但总起来看人们对这个悖论的兴趣不大这有两个原因∀首先人们很快就认识到保险是一种财务上的赔偿请求权它并不适合于我们从一般消费品中总结出来的产品概念其次莫森的结论所赖以成立的前提条件在现实中基本上不存在∀因为莫森假定个人的财富可以增加但其中处于风险中有可能遭受损失部分的财富数量保持不变∀而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财富数量变化通常意味着有可能受损部分的财富数量风险标的数量也在变化这对解决第二个悖论已经足够∀四!保险业的信息不对称分析信息不对称对保险业来说是个特别重要的问题∀早在年阿罗就指出信息不对称是妨碍保险机制顺利运转的主要障碍这种信息不对称可分为两种情况道德风险与逆选择∀道德风险根据被保险人的行为时间保险学者区分了两种不同的道德风险∀如果被保险人的行动投保行为发生在保险事故或意识到保险事故之前这是/事前的道德风险0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行动发生在保险事故之后则是/事后的道德风险0≠∀等人对事前的道德风险进行了研究∀他们的一个研究结论是如果保险人无法控制被保险人的行为那么购买保险将减少被保险人谨慎行事的动机∀⁄指出即使当保险事故的发生会导致非货币损失比如一件不可替换的商品的丢失道德风险也是仍然存在的∀一般来讲在存在道德风险的条件下部分保险不足额保险将是昀优的均衡结果对社会即对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组成的整体而言∀此外大额损失表明被保险人的行为可能不谨慎因此昀优保险合约应明确规定把保障范围作为损失发生额的非递增函数即小的损失可以足额保险而当损失超过一定限度后则实行部分保险∀≥√对责任保险中的道德风险问题进行了研究他的研究证明强制性的责任保险将会导致谨慎行为的减少∀那么如何减弱道德风险的影响呢∏和≠曾经证明在一个无限期重复的模型中保险人通过将被保险人的行为表现与所收取的费率水平联系起来可以使被保险人有动机去关心保险标的从而消除道德风险问题∀但一般来说这一结果并不适合于有限期间的情况∀此外由于保险市场的激烈竞争保险公司一般不会分享潜在客户的信息因此被保险人可以转到另外的保险公司投保这使得保险公司很难在实际经营中对行为表现不好的客户实行惩罚性费率∀事后的道德风险昀早是由≥和∏提出的此后⁄等人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在事后道德风险的情况下由于无法观察到保险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保险人只能依赖于被保险人的报告或者是进行成本较高的调查在较窄的意义上道德风险问题实际上孙祁祥!孙立明保险经济学研究述评≠此处的非货币损失主要是体现在精神损失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只能是货币形式的保险事故对被保险人的精神伤害是无法完全用货币补偿的∀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戴思尼⁄认为道德风险依然存在∀事后的道德风险在医疗保险中具有特别的重要性∀成为一个欺诈问题∀和°证明在这种情形下保险人的正确对策就是进行随机的审计抽查∀和≥!就道德风险对市场经济效率的影响进行了研究∀他们证明道德风险使有效的市场均衡无法达到即使在昀好的情况下不完全的保险保障也只能导致次有效均衡∀这是因为/道德风险涉及到两个存在对立关系的目标之间的平衡∀这两个目标分别是有效的风险分摊和有效的激励有效的风险分摊目标要求把风险转移给保险人而有效的激励目标则要求人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就是说如果某项决策会产生某种后果那么做出决策的人应当对此种后果承担责任∀0•∀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干预并不一定会提高社会福利结果如何取决于政府是否在掌握信息方面比保险人更占优势∀道德风险在经济学中已经是一个得到广泛讨论的问题这不仅是因为道德风险在保险业中的存在使得经济运行机制不能达到昀优状态而且还因为也许是更重要的原因道德风险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是一个广泛存在的现象∀正如•所指出的道德风险可以被定义为一个组织的集体利益与组织中的个体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一般而言当委托人的昀终收益不确定或者部分依赖于代理人的行为而代理人的行为又不能完全被观察到时就会产生道德风险∀保险市场为道德风险提供了昀生动的说明实例但是实际上道德风险也存在于劳动关系!金融合同等其它领域∀总起来看在道德风险的研究方面保险经济学的发展与主流经济理论的发展是紧密相关的∀逆选择在逆选择的研究方面昀核心的发展是由和≥做出的∀他们在其论文中将被保险的人群分为两类/好风险0的被保险人与/坏风险0的被保险人∀区分这两类人的唯一标准就是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不同∀作者证明在逆选择的条件下一个竞争性的保险市场不会达到均衡∀有效均衡状态下保险的供给应当是歧视性的对/坏风险0的被保险人提供一个高价格的足额保险对/好风险0的被保险人则提供一个低价格的/部分保险0≠∀该模型的政策含义是保险市场存在失灵而垄断的保险市场在政府的监管下可能是一个次优选择∀•以及其他一些学者对2≥模型做了扩展他们去掉了保险人的短视行为假定并假定保险人能够控制个人对保险的购买或者是各个保险人之间能够做到客户信息共享在这种情况下分离均衡将总是存在的∀其后一些学者的研究指出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过去表现确定费率并将风险分类作为歧视性合同的替代或是补充∀≤和将2≥模型扩展到两期合同的情形∀他们的模型很好地说明了在保险人完全信守承诺的条件下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过去表现确定费率将达到怎样的福利效果∀≤和≥以及其他一些学者研究了风险分类∀他们使用各种统计数据分析风险类别与各个可观察变量如年龄!性别!住所等之间的关系∀他们的研究表明如果对风险类别的划分无需成本那么风险分类将会提高市场效率但是如果统计信息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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