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冶金工业 >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4-02-01生效日期:2004-02-01发布部门:广东省发布文号: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国土资源(房产)局: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8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一、统一土地登记机构。1、依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区级国土资源部门为派出机构,不具有土地登记的法律权力,区行政范围内的土地登记工作,必须以地级以上市的名义实施。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2、土地登记必须由国土资源部门内部的一个机构统一负责,坚决杜绝内部多个机构实施、分散管理、工作脱节现象。二、严禁不按规定程序的违规登记行为。各地采取便民为民措施,提高土地登记工作效率,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必须以履行土地登记各项程序为基础,保证完成各项程序工作所需的必要时间。不得片面强调服务,减少必经的程序和手续。凡不按规定程序手续办理的,均为无效登记。三、严格规范土地登记发证手续。1、土地登记发证中,调查审批表、登记卡和归户卡、土地证书记载的内容必须一致、相互印证,严格按照填表、填卡、填证的先后顺序办理。凡未填制调查审批表,完成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初审、复审、审批手续的,不得填制登记卡和归户卡;凡未填制登记卡和归户卡,完成注册登记手续的,不得填发土地证书;凡登记卡和土地使用证上未对土地他项权利的内容及相关事项作相应登记的,不得填发土地他项权利证书。2、城镇土地和其他国有土地建设用地的登记发证,必须严格按《关于全面加强城镇数字地籍调查测量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籍)字[2002]247号)的要求,以数字地籍调查测量成果为依据,保证宗地界址位置和面积的准确性。未经数字地籍调查测量的,均属不符合宗地“界址清楚、面积准确”要求,不得登记发证。四、严格执行土地登记档案管理规定。1、产权档案是土地登记的结果,是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土地权属管理的法律依据,直接关系到国土资源部门的管理权威和权利人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格保证登记档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档案中宗地权利主体和权利客体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特别是权利人身份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必须齐全、完整、整齐,对应内容必须一致、连续、真实、相互印证。不得将宗地档案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分散归入其他档案。2、严格执行档案统一管理规定。土地登记档案必须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统一集中存放、管理,不得分散存放在乡(镇)。3、土地登记资料全面实行公开查询。土地登记档案必须按《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4号)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提供查询和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各地应根据14号令的规定,结合查询的实际情况,对查询、抄录、复制、鉴证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手续等作出具体、统一的规定。五、全面加快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1、各地务必按照《广东省地籍管理“十五”计划刚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籍)字[2003]6号)的要求,采取措施,加快步伐,2005年底以前必须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2006年起,凡未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市、县,其土地开发整理、农地转用、土地征用等的立项、审批,涉及土地权属审核的,一律不予办理。2、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凡集体土地所有权未确权、登记发证的,该所有权上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办理登记发证手续。过去已经办理的,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必须首先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手续。六、全面实行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土地登记的人员,必须取得全国统一的《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土地登记工作,不得在土地登记调查审批表、登记卡等土地登记文件中签名。取得原省人事厅、省国土厅颁发的上岗证书人员,可以从事土地登记中地籍调查工作,但不得从事权属审核程序以后的土地登记工作。凡违反持证上岗规定的,签发的登记文件一律无效,办理的土地登记为无效登记。七、认真做好土地登记清理、完善工作。各地要对照要求,对现有土地登记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纠正不规范的行为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完善土地登记工作和管理制度。各市要对所辖县(市)、区的清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清理、检查结果于2004年5月10日前报厅地籍处。省厅将对各市、县进行抽查。二○○四年二月一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明确土地产权关系,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利益,保障土地交易安全,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具有重要的作用。十多年来,我国土地登记制度取得了长足进展,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土资源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违规登记、不规范登记的问题,影响了土地登记的公信力、土地登记的效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给土地权利人造成损失。规范土地登记行为,是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真正保障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证土地登记的合法性、有效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土地登记的权属必须清楚。土地权属是土地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土地登记的核心环节,要把土地权属放在土地登记的首要位置,确保登记的土地权属准确、合法、有效。土地权属的认定,必须严格把握有关法律和政策界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做到依法行政。没有权属来源或权属来源不合法的用地,一律不予登记;权属不清的用地,在权属问题解决前,不得登记。严禁通过登记,使违法用地合法化。经过登记的土地,必须达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登记中遇到的具体权属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进行确权;土地权属争议,要在地籍调查和登记过程中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依照《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依法处理,并以处理结果作为登记的依据;复杂疑难的权属问题,要研究解决办法,妥善处理。二、土地登记的程序必须合法。土地登记发证要严格依照《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要建立和完善土地登记的工作制度,严格履行土地登记的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土地证书的程序,要防止出现在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时,减少必经的法律程序的作法,确保土地登记的合法性。对不符合登记程序要求的,不能予以登记,不能颁发土地证书;对因指界中相邻一方不签字无法登记发证的,要按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城镇地籍调查规程》有关指界的规定,及时定界,明确相邻方土地权属界线,进行登记发证。不能因一方原因造成土地登记发证久拖不决,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册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在土地权源审批材料中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正确表述,准确记载,以备查验。三、土地登记的主体必须统一。依照我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土地登记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土地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的权力。人民政府派出性机构,特别是各类开发区,一律不得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不得颁发土地证书。已经以开发区名义发证的,要坚决予以纠正、换发。土地他权权利如土地抵押权的登记机关,必须与该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机关一致,不得在另一登记机关分别进行登记。四、取消“土地权属证明”。土地证书是证明当事人享有土地权属有效的法律凭证。从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各类土地权属审核,必须以土地证书作为土地权利的唯一证明材料。取消以前在国企改革等工作中,以出具“土地权属证明”,代替土地证书进行权属审查的作法。今后,凡土地征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和国企改革等涉及土地权属认定,必须以土地证书为依据,对以其他材料作为土地权属证明的,一律不予承认。五、不符合规定不得登记。要严把登记关口,对于出让土地没有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不得登记;对于经营性土地没有按招、拍、挂方式出让的,不得登记;对协议出让地价明显低于出让底价的,不得登记;对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不得登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的,不得登记。六、实行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从事土地登记的人员,要取得全国统一的《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方可从事土地登记工作。没有取得该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土地登记工作,不得在有关登记文件中签字。要建立登记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操作造成错登、漏登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因违规登记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七、开展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各地要结合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对现有土地登记进行一次清理,纠正不规范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该项工作,切实加强规范化制度建设。清理结果请于2004年6月底前报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省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市辖区或乡(镇)设立土地管理机构,负责该区域的土地管理工作。第六条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实施。省人民政府对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使用的国有土地,可以直接登记发证。
本文标题: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45694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