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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手册发布时间:2013-09-2616:41:17访问次数:634一、一般安全守则1.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各类记录。2.保证实验室观察窗的可视性,门口需张贴安全信息牌,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3.保持实验室整洁和地面干燥,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保持消防通道通畅,便于开、关电源及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的取用。4.实验中人员不得脱岗,进行危险实验时需有2人同时在场。5.进入实验室应了解潜在的安全隐患和应急方式,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6.实验人员应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防护用品;使用前,应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及完好性等,熟悉其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7.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使用燃烧型蚊香、睡觉等,禁止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不得在实验室内追逐、打闹。8.对于特殊岗位和特种设备,需经过相应的培训,持证上岗。9.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临时离开实验室,应随手锁门;最后离开实验室,应关闭水、电、气、门窗等。10.仪器设备不得开机过夜,如确有需要,必须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特别要注意空调、电脑、饮水机等也不得开机过夜。11.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实验室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二、消防安全(一)常见隐患1.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存放与使用不规范;2.消防通道不畅、废旧物品未及时清理;3.用电不规范,随意使用明火;4.实验室建设和改造不符合消防要求。(二)火灾的扑救1.救火原则及器械使用1.1救火原则。扑救初期火灾时,应立即大声呼叫,组织人员选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扑救,同时立即报警。扑救时应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1.2灭火器的使用拉开保险插销握住皮管,将喷嘴对准火苗根部用力握下手压柄喷射注:除酸碱式灭火器外,其他灭火器使用时不能颠倒,也不能横卧,否则灭火剂不会喷出。1.3消防栓的使用2.逃生自救熟悉实验室的逃生路径、消防设施及自救逃生的方法,平时积极参与应急逃生预演,将会事半功倍。2.1应保持镇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千万不要相互拥挤、乱冲乱窜,应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通过阳台、气窗、天台等往室外逃生。2.2为了防止火场浓烟呛入,可采用湿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2.3禁止通过电梯逃生。如果楼梯已被烧断、通道被堵死时,可通过屋顶天台、阳台、落水管等逃生,或在固定的物体上(如窗框、水管等)栓绳子,也可将床单等撕成条连接起来,然后手拉绳子缓缓而下。2.4如果无法撤离,应退居室内,关闭通往着火区的门窗,还可向门窗上浇水,延缓火势蔓延,并向窗外伸出衣物或抛出物件发出求救信号或呼喊,等待救援。2.5如果身上着了火,千万不可奔跑或拍打,应迅速撕脱衣物,或通过用水、就地打滚、覆盖厚重衣物等方式压灭火苗。2.6生命第一,不要贪恋财物,切勿轻易重返火场。三、水电安全(一)用电安全1.实验室电路容量、插座等应满足仪器设备的功率需求;大功率的用电设备需单独拉线。2.确认仪器设备状态完好后,方可接通电源。3.电器设施应有良好的散热环境,远离热源和可燃物品,确保电器设备接地、接零良好。4.不得擅自拆、改电气线路、修理电器设备;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等。5.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保持手部干燥。当手、脚或身体沾湿或站在潮湿的地板上时,切勿启动电源开关、触摸通电的电器设施。6.对于长时间不间断使用的电器设施,需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7.对于高电压、大电流的危险区域,应设立警示标识,不得擅自进入。8.存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场所,应避免产生电火花或静电。9.发生电器火灾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尽快拉闸断电后再用水或灭火器灭火。在无法断电的情况下应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等不导电灭火剂来扑灭火焰。(二)触电救护1.尽快让触电人员脱离电源。应立即关闭电源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绝缘物挑开电线;不得直接触碰带电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2.实施急救并求医。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迅速将其移到通风干燥的地方仰卧。若触电者呼吸、心跳均停止,应在保持触电者气道通畅的基础上,立即交替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等急救措施,同时立即拨打“120”,尽快将触电者送往医院,途中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术。3.人工呼吸施救要点3.1将伤员仰头抬颏,取出口中异物,保持气道畅通;3.2捏住伤员的鼻翼,口对口吹气(不能漏气),每次1~1.5秒,每分钟12~16次;3.3如伤员牙关紧闭,可口对鼻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不要让嘴漏气。4.胸外按压施救要点4.1找准按压部位: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者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处的中点;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剑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另一只手的掌根紧挨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按压位置;4.2按压动作不走形: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每次垂直将成人胸骨压陷3~5厘米,然后放松;4.3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三)用水安全1.了解实验楼自来水各级阀门的位置。2.水龙头或水管漏水、下水道堵塞时,应及时联系修理、疏通。3.水槽和排水渠道必须保持畅通。4.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5.定期检查冷却水装置的连接胶管接口和老化情况,及时更换,以防漏水。6.需在无人状态下用水时,要做好预防措施及停水、漏水的应急准备。四、化学品安全(一)化学品采购1.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需通过院系、安全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审批,由校物资中心危险化学品仓库统一采购。2.麻醉和精神类药品购买,需通过学校相关部门和政府所在院系、安全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审批。3.一般化学品应从具有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公司购买。4.不得通过非法途径购买(获取)、私下转让危险化学品和麻醉类、精神类药品。(二)化学品保存1.一般原则1.1所有化学品和配制试剂都应贴有明显标签,杜绝标签缺失、新旧标签共存、标签信息不全或不清等混乱现象。配制的试剂、反应产物等应有名称、浓度或纯度、责任人、日期等信息。1.2存放化学品的场所必须整洁、通风、隔热、安全、远离热源和火源。1.3实验室不得存放大桶试剂和大量试剂,严禁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品及强氧化剂;化学品应密封、分类、合理存放,切勿将不相容的、相互作用会发生剧烈反应的化学品混放。1.4实验室需建立并及时更新化学品台帐,及时清理无名、废旧化学品。2.危险品分类存放要求2.1剧毒化学品、麻醉类和精神类药品需存放在不易移动的保险柜或带双锁的冰箱内,实行“双人领取、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双人双锁保管”的五双制度,并切实做好相关记录。2.2易爆品应与易燃品、氧化剂隔离存放,宜存于20℃以下,最好保存在防爆试剂柜、防爆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箱内。2.3腐蚀品应放在防腐蚀试剂柜的下层;或下垫防腐蚀托盘,置于普通试剂柜的下层。2.4还原剂、有机物等不能与氧化剂、硫酸、硝酸混放。2.5强酸(尤其是硫酸),不能与强氧化剂的盐类(如:高锰酸钾、氯酸钾等)混放;遇酸可产生有害气体的盐类(如:氰化钾、硫化钠、亚硝酸钠、氯化钠、亚硫酸钠等)不能与酸混放。2.6易产生有毒气体(烟雾)或难闻刺激气味的化学品应存放在配有通风吸收装置的试剂柜内。2.7金属钠、钾等碱金属应贮存于煤油中;黄磷、汞应贮存于水中。2.8易水解的药品(如:醋酸酐、乙酰氯、二氯亚砜等)不能与水溶液、酸、碱等混放。2.9卤素(氟、氯、溴、碘)不能与氨、酸及有机物混放。2.10氨不能与卤素、汞、次氯酸、酸等接触。(三)化学品使用1.实验之前应先阅读使用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了解化学品特性,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2.严格按实验规程进行操作,在能够达到实验目的的前提下,尽量少用,或用危险性低的物质替代危险性高的物质。3.使用化学品时,不能直接接触药品、品尝药品味道、把鼻子凑到容器口嗅闻药品的气味。4.严禁在开口容器或密闭体系中用明火加热有机溶剂,不得在烘箱内存放干燥易燃有机物。5.实验人员应配带防护眼镜、穿着合身的棉质白色工作服及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并保持工作环境通风良好。(四)化学废弃物处置1.应及时清理化学废弃物,遵循兼容相存的原则,用原瓶或小口带螺纹盖子的容器分类收集,做好标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及时送储。2.废气排放前应先经过吸收、分解处理,才能排放。(五)应急救援发生化学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老师,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急救援,然后送医院治疗。1.化学烧伤应立即脱去沾染化学品的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长时间冲洗,避免扩大烧伤面。烧伤面较小时,可先用冷水冲洗30分钟左右,再涂抹烧伤膏;当烧伤面积较大时,可用冷水浸湿的干净衣物(或纱布、毛巾、被单)敷在创面上,然后就医。处理时,应尽可能保持水疱皮的完整性,不要撕去受损的皮肤,切勿涂抹有色药物或其它物质(如红汞、龙胆紫、酱油、牙膏等),以免影响对创面深度的判断和处理。2.化学腐蚀应迅速除去被污染衣服,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或用合适的溶剂、溶液洗涤受伤面。保持创伤面的洁净,以待医务人员治疗。若溅入眼内,应立即用细水冲洗;如果只溅入单侧眼睛,冲洗时水流应避免流经未受3.化学冻伤应迅速脱离低温环境和冰冻物体,用40℃左右温水将冰冻融化后将衣物脱下或剪开,然后在对冻伤部位进行复温的同时,尽快就医。对于心跳呼吸骤停者要施行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严禁用火烤、雪搓、冷水浸泡或猛力捶打等方式作用于冻伤部位。4.吸入性化学中毒4.1采取果断措施切断毒源(如关闭管道阀门、堵塞泄漏的设备等);并通过开启门、窗等措施降低毒物浓度。4.2救护者在进入毒区抢救之前,应佩戴好防护面具和防护服。4.3尽快转移病人、阻止毒物继续侵入人体,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现场应急救援,同时拨打120求救。5.误食性化学中毒5.1误食一般化学品。为降低胃内化学品浓度,延缓其被人体吸收的速度,保护胃粘膜,可立即吞服牛奶、鸡蛋、面粉、淀粉、搅成糊状的土豆泥、饮水等,或分次吞服含活性炭(一般10克~15克活性炭大约可以吸收1克毒物)的水进行引吐或导泻,同时迅速送医院治疗。5.2误食强酸。立刻饮服200毫升0.17%氢氧化钙溶液、或200毫升氧化镁悬浮液、或60毫升3~4%的氢氧化铝凝胶、或者牛奶、植物油及水等,迅速稀释毒物;再服食10多个打溶的蛋做缓和剂。同时迅速送医院治疗。急救时,不要随意催吐、洗胃。因碳酸钠或碳酸氢钠溶液遇酸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碳,故不要服用。5.3误食强碱。立即饮服500毫升食用醋稀释液(1份醋加4份水),或鲜橘子汁将其稀释,再服食橄榄油、蛋清、牛奶等。同时迅速送医院治疗。急救时,不要随意催吐、洗胃。5.4误食农药。对于有机氯中毒,应立即催吐、洗胃,可用1~5%碳酸氢钠溶液或温水洗胃,随后灌入60毫升50%硫酸镁溶液;禁用油类泻剂。同时迅速送医院治疗。对于有机磷中毒,一般可用1%食盐水或1~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误服敌百虫者应用生理盐水或清水洗胃,禁用碳酸氢钠洗胃。同时迅速送医院治疗。6.气体爆炸。应立即切断电源和气源、疏散人员、转移其他易爆物品,拨打火警电话。五、生物安全1.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须在相应等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内开展;生物安全实验室分为BSL-1、BSL-2、BSL-3、BSL-4四个级别,其中BSL-4防护要求最高。2.从业人员须经过省卫生部门组织的生物安全培训,取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3.不同等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的生物安全柜。实验室门口须有生物危害警示标识,并保持关闭,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入内。4.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保藏由专人负责,实行“双人双锁、双人领用”,做好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采购、保藏、实验、销毁记录。5.应定期对可能接触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场所、物品、设备等进行消毒杀菌。6.饲养实验动物及进行动物实验须在持有《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实验室内进行,严禁在其他场所进行。7.使用动物需向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购买,索要动物质量合格证明书;并遵循“3R”(即“减少、代替和优化”)原则,尽可能用别的方法或用低等动物代替高等动物。8.生物化学类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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