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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管理本章主要内容国际货运保险概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国际货运保险基本程序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管理本章教学要点知识要点掌握程度相关知识应用方向国际货运保险概述了解保险的原则、可保风险和可保利益国际货运保险的理论基础国际物流保险的主要险别掌握国际海运和航空保险国际海运和航空保险总括性概述国际货运保险程序熟悉国际货运保险的基本程序国际货运保险的实务国际货运保险的策略理解国际货运保险的策略国际货运保险的实务国际货运保险概述6.1.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含义狭义——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商业保险)广义——保险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专门用途的保险基金,并对投保人负有法律或者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或者给负责人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保险作为一种客观事物,经历了萌芽、产生、成长和发展的历程,从形式上看表现为互助保险、合作保险、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大致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津贴型保险、海上保险。国际货运保险概述6.1.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含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被保险人(Insured)就其货物按一定的金额和险别,向保险人亦称保险公司或承保人(Insurer)提出投保申请,经保险人同意后,保险人便按投保金额和投保险别的费率收取保险费,并出具保险单证,事后,如所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享有保险利益的单证持有人即可向保险人要求赔偿的行为或制度安排。国际货运保险的作用:保障贸易企业经营的正常进行保证贸易企业获得正常的预期利润6.1.2保险的基本原则五大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可保利益原则诚实、恪守信用,不得相互欺骗和隐瞒在海运保险实际业务中,货物损失,被保险人是否有索赔权,取决于其对保险货物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损失补偿原则代位追偿权原则近因原则指当导致保险货物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人承保的风险范围,保险人对损失负责赔偿;反之,不负责任。近因,不是指时间上最接近的原因,而是指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最直接、最有效、最主要的原因。最大诚信原则(告知、陈述、保证)我国A公司向香港出口罐头一批共500箱,按照CIF香港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但是因为海运提单上只写明进口商的名称,没有详细注明其地址,货物抵达香港后,船公司无法通知进口商来提货,又未与A公司的货代联系,自行决定将该批货物运回启运港天津新港。在运回途中因为轮船渗水,有229箱罐头受到海水浸泡。货物运回新港后,A公司没有将货物卸下,只是在海运提单上补写进口商详细地址后,又运回香港。进口商提货后发现罐头已经生锈,所以只提取了未生锈的271箱罐头,其余的又运回天津新港。A公司发现货物有锈蚀后,凭保单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要求赔偿229箱货物的锈损。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生锈发生在第二航次,而不是第一航次,保险公司是否有权拒赔近因原则举例案情:一条船运送3000袋咖啡,投保海运一切险但未保战争险。当时正值战争期间,船舶因意外突然触礁,船长下令施救,结果1000袋咖啡被救上岸,但却被敌方捕获,剩下的咖啡由于时间不够而无法及时抢救,和船舶一起沉没。分析:对于被敌方捕获的咖啡,战争风险是近因,保险人不负责任,而对于沉入海中的咖啡,触礁风险是近因,近因属承保风险,保险人应予负责,所以保险人最后应赔偿2000袋咖啡的损失。国际货运保险概述6.1.3可保风险和可保利益1.可保风险风险分为纯粹风险(静态风险)和投机风险(动态风险)在通常情况下,保险人接受承保的风险必须具有一定的条件,主要有:第一,不是投机的。第二,损失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算的。第三,必须是具有偶然性和不可预知的。第四,必须是意外发生的。第五,必须有大量标的均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国际货运保险概述2.可保利益可保利益又叫保险利益,是指对保险标的物所具有的利益。只有具有真正利益的人才有权利对标的物进行保险。如果保险标的物遭受损失,被保人并未受到任何利益影响那么他就不具有保险利益。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6.2.1.海洋货运保险海运保险,又称水险,是指以同海洋运输有关的财产、利益或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海运保险的承保范围包括承保的风险、承保的损失和承保的费用3方面。海上保险主要就是以货物和船舶等作为保险标的,把货物和船舶在运输中可能遭受的风险、损失及费用作为保障范围的一种保险。风险是造成货物损失并带来费用的原因险别是保险人对风险、损失及费用的承保责任范围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承保风险海上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外来风险: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自然灾害一般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自然现象而引起的灾害。主要范围是:恶劣气候、台风、暴雨、雷电、海啸、地震、洪水,造成的灾害属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指偶然的,非意料中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主要范围是: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火、爆炸,所造成的事故。a.海上风险(又称作“海难”)分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两类。●一般外来风险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遇到的下列风险:偷窃、短量、提货不着、渗漏、碰损破碎、串味、受潮受热、钩损、锈损、沾污混杂、淡水雨淋。●特殊外来风险指由于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等原因带来的风险,主要有: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等。b.外来风险指外来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它必须是意外的,事先难以预料的,不是必然发生的。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承保损失就损失的程度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就损失的性质共同海损单独海损(1)全部损失(简称全损Totalloss)指运输中的船舶、整批货物遭受全部损失或其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货物遭受全部损失。全部海损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两种。a.实际全损(ActualTotalLoss)——绝对全损★保险标的全部灭失★保险标的丧失属性★被保险人无法挽回的丧失了保险标的★保险货物的失踪★保险标的的实际全损不可避免★被保险人丧失对保险标的的实际占有被保险人丧失对保险标的的实际占有,而且符合下两个条件之一,就可以构成推定全损:(1)在合理的时间内不可能收回该标的(2)收回标的的费用要大于标的回收后的价值★保险货物严重受损修理、恢复费用和续运费用总和大于货物本身的价值b.推定全损(ConstructiveTotalLoss)实际全损与推定全损的区别是什么?实际全损推定全损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这种损失属于。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海洋货运保险共同海损共同海损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危险必须是共同的,采取的措施是合理的。第二,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不可避免地发生的。第三,牺牲必须是自动的和有意采取的行为,其费用是额外的。第四,必须是属于非常情况下的损失。单独海损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利益的损失。造成的原因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并且其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是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地做成的一种损失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共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案例一“明西奥”轮装载着散装亚麻子,驶向美国的纽约港。不幸,在南美飓风的冷风区内搁浅被迫抛锚。当时,船长发现船板有断裂危险,一旦船体裂缝漏水,亚麻子受膨胀有可能把船板胀裂,所以船长决定迅速脱浅,于是,该船先后4次动用主机,超负荷全速后退,终于脱浅成功。抵达纽约港后,对船体进行全面检修,发现主机和舵机受损严重,经过理算,要求货方承担6451英镑的费用。货主对该项费用发生异议,拒绝付款。试分析本案?案例一分析根据共同海损的含义,货主无权拒付。从案例陈述的过程中可得共同海损成立;为了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的合理措施而引起的损失,应由获救的各方和船方共同承担。案例二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某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次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货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至次年1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致的提单。“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次年1月30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案例二分析(1)属单独海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赔偿范围包含单独海损,因此由保险公司承担。(2)属共同海损,应由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因船舶和货物遭到了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又合理地造成了化肥的湿毁。(3)可以。因为承运人迟延装船,又倒签提单,须对迟延交付负责。案例三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至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其中的损失与费用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由于灌水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请指出这些损失中哪些是单独海损,哪些是共同海损?案例三分析(1)1000箱货被火烧毁,属单独海损;(2)600箱货由于灌水造成损失属共同海损;(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属单独海损;(4)拖轮费用以及(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都属共同海损。案例四有一批已投买保险的货物,受载该批货物的海轮,在航程中发生火灾,经船长下令后施救,火灾被扑灭,经事后检查,该批货物损失情况如下:(1)500箱受严重水渍,无其他损失;(2)500箱既受热熏损失,又受水渍损失,但未发现任何火烧的迹象;(3)200箱着火但已被扑灭,有严重水渍损失;(4)300箱已烧毁。试问上述四种情况,应分别属于何种性质的海损?为什么?答:载货海轮,在航行中发生火灾,货物所遭到损失,属于海损范围。但对上述四种情况,按照保险的管理和习惯做法,应分别作出不同判断和处理。对第一种情况,500箱货物仅仅受水渍损失,既没有着火痕迹,也无热薰损失,应视为共同海损,因为它是船长为了船、货共同安全,经灌水施救而造成的直接牺牲;对于第二种情况,由于没有发现任何着火痕迹,仅受到热薰损失和水渍损失,按照保险
本文标题:第6章国际货运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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