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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舟山市普陀区建设局承包人(全称):浙江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舟山市沈家门滨港路综合整治工程II标段工程地点:普陀区沈家门滨港路工程内容:防潮堤、道路、排水、路灯预埋、提升泵井电气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防潮堤工程桩号K1+619.5以西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30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肆仟捌佰肆拾玖万伍仟玖佰捌拾陆元整(人民币)¥:48495986.00元(注:具体工程造价以决算为准)2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8年5月18日合同订立地点:舟山市普陀区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316100邮政编码:3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补充条款(如有)、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颁布的现行验收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执行标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人自行解决。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发包方商定要求办。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并收到承包人履约保证金10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图纸五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不得擅自任意外流。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4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依照合同和有关法令,负责和主持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量的确认及工程进度款的给付,具体按照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内容执行。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工程师职权:全面实施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管理,行使发包方现场代表职权。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7、项目经理姓名:赵忠森职务:项目经理证书号: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水、电在开工前接到施工现场。不提供电讯线路。(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现场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已完成。(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在开工前办妥工程施工许可证。(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效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办理。(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协助发包人办理有关手续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5(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工程进度计划、工程材料供应计划、工程投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计划在开工前提供。每月28日前提供工程月报(按累计工程量月报计)下月工程施工安排计划、目标及完成的工程量情况。(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达到有关规定,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规定办理,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未验收交付发包人之前,一切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在保护期间若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自费修复。(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保护,保证周边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完好使用。如保护不当,造成损坏,承包人承担一切费用。(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文明标化工地要求办理,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合理设置指示灯、指示牌、防护井盖,材料、设备堆放地点有明确标识,危险地段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行人、车辆安全。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在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三天内审定完毕;若发包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应提供修正,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应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应在三日内对承包人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承包人不能因发包人提出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变更而要求额外增加费用。6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不可抗力因素;(2)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质检部门明确必须参加的部位验收由质检、发包方、监理方、承包商四方参加,联合验收签字,其他参照有关规定。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的承担:五、安全施工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加强安全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切实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各类地下管线,并按规定要求设置好交通警戒标志,保证车辆行人和施工作业安全,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负。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1、结算时工程量根据业主认定的施工图、变更联系单及现场签证单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计算规则计算,但不得对投标单价及各项费率进行调整;由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结算时其工程量按以上03版定额计算规则计算,但单价及各项费率按投标报价同口径计算;本次招标范围内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计算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为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予调整,因设计变更等引起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计算,单价及各项费率按投标报价同口径计算。2、投标时的各项单价(第8点除外)在结算时不因物价变化、政策因素而7调整。3、因设计变更及因发包人要求的图纸外工程项目增加,须由发包人及时鉴证认可。4、结算时其各项费率均按投标文件同口径计算。5、结算时如工程预算书中有相应项目的,套用工程预算书中的原相应单价。6、结算时如工程预算书中没有相应项目的,工料机消耗套用现行定额(现行定额指上述第1条中的定额,如现行定额内无相应项目则由承包人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经发包人审核后实施),工料机单价及各项费率套用工程预算书中的原相应单价及各项费率;本工程建筑材料按舟山市场信息价取费;工程预算书中没有相应单价的材料,单价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7、如投标报价中的定额分析表内所列材料单价与主要材料价格表所列材料单价不一致,则以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确定材料价格;定额分析表所汇总的单价与工程预算书中所列单价不一致时,以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取价;如工程预算书中的单价低于定额分析表内所汇总的单价则以工程预算书中的单价为准同比例调减分析表内各项工、料、机价格。8、发包人提供暂定价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调整以发包人签证为准,并以招标文件确定的暂定价为调整基数。9、本工程水泥、钢筋、砖、砂、碎石、商品砼、沥青砼、钢筋砼等主要材料价格浮动各自超过±5%时[±5%以内不作调整;本次发包范围内工程实际施工期间前80%工期所对应月份的《舟山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简报》(沈家门区域,不含参考价)中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与2008年第4期的《舟山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简报》(沈家门区域,不含参考价)中价格相比,超过部分全额调整,调整的价差只计规费和税金。24、工程预付款24.1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发包人在合同签定并取得施工许可证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占合同价款总额10%的预付款,计日工及业主预留金不作工程预付款支付。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自第一次支付月进度款起,按每月工程进度款的20%逐月扣回。25、工程量确认8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8日。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次月10日前由工程师审核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80%的工程款,工程款(包括预付款)待支付到合同价款80%时不再按进度付款,余款20%待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并扣除3%的保修押金后28天内支付。计日工及业主预留金不作工程进度款支付。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供应。2、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按时提供测试报告、质保书或合格证,并且符合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测试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本工程所需的暂定价材料和暂定项目价中的材料其采购前的质量、品牌、产地、规格、价格等需事先征得发包人认可并签证同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返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费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施工用水、电由承包人单独设置水、电计量表,按有关部门规定,承包人计量付费。28.2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担返工损失和工期、质量的违约责任。9八、工程变更发包人变更设计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变更设计,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变更设计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本工程遇设计不明确或者需要变更时,需经监理方认可、发包方同意,方可与设计单位签发工程变更联系单,结构变更或其他重要部位变更应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联系单,并经发包方认可并签证同意。变更
本文标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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