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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概论彭冰北京大学法学院2000-2001年本课程指定教材吴志攀:《金融法概论》(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本课程参考书目1、吴志攀(主编):《金融法典型案例评析》(第一辑)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2、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编):《金融法苑》各辑法律出版社1998-2000年陆续出版3、吴志攀(主编):《上市公司法律与实务》中国石油出版社2000年版第一章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2000年12月23日第一节中国人民银行法要解决的问题一、基本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于1995年3月18日。这是一部比较特别的法律二、问题的回答货币政策的重要性第二节中央银行法概述一、中央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法》(一)中国人民银行就是中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48年12月1日,是在原河北石家庄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的基础上建立的。什么是中央银行?1、发行的银行2、政府的银行3、银行的银行(二)《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立法目的和过程•《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立法目的•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督和管理二、中央银行的地位和职责(一)中央银行的地位“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二)中央银行的职责1、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2、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3、按照规定审批、监督管理金融机构;4、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5、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6、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7、经理国库;8、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9、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10、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11、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三、货币政策目标(一)货币政策目标的表述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二)货币政策目标的作用第三节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一、中央银行的行长二、货币政策委员会三、总行与分支机构的关系一、中央银行的行长(一)行长产生的程序“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九条)(二)行长负责制行长负责制的利弊分析二、货币政策委员会(一)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地位“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组成我国目前货币政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主席:戴相龙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副主席:刘延焕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委员:肖钢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王春正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张志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金立群财政部副部长李福祥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周小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马永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中国银行行长王雪冰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吴敬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2000年第四节中央银行业务一、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二、中央银行贷款三、经理国库与清算业务四、办理业务的限制性规定货币政策工具之一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存款准备金之一: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贴现贷款0政府负债900黄金与外汇100商业银行准备金100未偿货币850资本金50总资产1000存款准备金之二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10证券10贷款90存款100资本金10总资产110当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10%时,无超过规定量的准备金存款准备金之三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法定存款准备金5超额存款准备金5证券10贷款90存款100资本金10总资产110当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10%降到5%时,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存款准备金之四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法定存款准备金5.25存款:105超额存款准备金4.25证券10资本金:10贷款95总资产115当商业银行用超额存款准备金5元发放贷款时,商业银行的存款也同时会增加5元,在此5元的基础上,0.25元(5×5%)会被缴纳法定的存款准备金,其余的4.25元又成为了超额存款准备金,可以用来继续发放贷款,而贷款也会最终被存入银行。这一过程不断持续,存款准备金率降低一半将导致货币供应增加一倍。货币政策工具之二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之三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证券经纪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资产负债资产负债+10+10-10+10+10+10货币政策工具之四中央银行的基准利率二、中央银行贷款(一)中央银行贷款操作中央银行贷款也是一种货币政策工具,而且是最直接的调节货币流通量的手段(二)中央银行贷款的条件和用途限制条件:1、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2、贷款对象只能是商业银行;3、不能对政府财政透支;4、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5、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向特定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6、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中央银行贷款的用途:关于最后贷款人的争议三、经理国库和清算业务(一)经理国库(二)清算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组织或者协调组织金融机构之间的清算系统,协调金融机构之间的清算事宜,提供清算服务”。甲乙清算图示一甲乙丙丁清算图示二甲乙丙丁清算机构清算图示三:清算机构的出现第五节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一、监管的目的和范围二、对金融机构的审批三、金融机构的业务监管四、金融市场调查与统计一、金融监管的目的关于中央银行行使金融监管权的争论一、金融监管的目的1、金融安全2、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提高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第六节中央银行财务会计制度一、中央银行的财务预算制度1、中央银行的独立预算制度2、中央银行的盈余处理二、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与会计制度三、中央银行独立性研究(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利弊分析(二)中央银行独立性的衡量标准1、组织独立性2、职能独立性3、经济独立性第七节中央银行的法律责任一、中央银行的行政责任二、中央银行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1、违反贷款或者担保的责任2、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3、渎职责任
本文标题:第一章中央银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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