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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要点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龚福根2010年3月主要内容一、2000年以前全国工程质量检查情况二、2000年以后全国工程质量检查情况(一)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二)对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检查(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一、2000年以前全国工程质量检查情况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以来,建设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国工程质量大检查,检查的主要依据是《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编号分别为GBJ300-88、GBJ301-88、GBJ302-88、GBJ303-88、GBJ304-88、GBJ310-88)及相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3年先后编制完成)。检查方法主要是采取对工程进行观感目测、辅以实测实量及技术资料核查。检查结论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然后按合格率排序。我省受检情况:1994年合格率56.25%;1996年合格率83.33%;1998年未列出合格率,仅提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二、2000年以后全国工程质量检查情况2000年以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进行了重大变革,主要基于这之前的几次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要消除技术壁垒。这时期《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对88年相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了全面修订,并编制出台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这次变革,明确了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及相关单位质量责任,明确了谁建设谁负责,谁勘探设计谁负责,谁监理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并且对工程质量提出终身负责制,不因人员调动而免除责任。同时明确了质量监督部门是受政府部门委托,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进行监督抽查。建设部对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检查方式也随之改变,改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建设工程质量执法检查的依据:1、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2、部门规章;3、规范性文件;4、工程技术标准及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质量执法检查涉及的责任主体1、建设单位;2、勘察单位;3、设计单位;4、施工单位;5、监理单位;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7、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建设工程质量执法检查的内容:1、各地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或巡查、抽查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为进行查处的情况,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投诉处理情况等;2、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以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情况;3、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机构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建设工程质量执法检查的重点项目1、在建住宅工程;2、大型公共建筑工程;3、市政桥梁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工作程序1、检查组组长向受检地区建设主管部门介绍检查的有关要求,抽签确定受检工程项目,并安排具体检查日程。注:受检地区应事先准备所有符合检查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清单。2、听取受检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关于本地区工程质量总体情况的汇报。汇报内容包括本地区工程质量总体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本地区开展自查的情况。3、检查组现场检查,并填写相关检查表格。注:受检地区应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检查设备,如回弹仪、钢筋扫描仪等。4、检查组对存在问题的工程发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建议书》。5、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受检地区通报检查情况;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受检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相关人员参加。6、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交检查报告和相关的检查资料。(一)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主要是检查建设部近两年布置的有关工作执行情况。如2009年建设部检查组对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检查了以下内容:1.贯彻《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建保〔2008〕62号)情况2.贯彻《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质〔2008〕136号)情况3.贯彻《关于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8〕231号)情况4.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质〔2009〕55号)情况5.贯彻《关于开展全国在建住宅工程质量检查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009〕18号)情况6.贯彻全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情况7.法规性文件编制情况(2007年10月以来)8.技术标准编制情况(2007年10月以来)9.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2007年10月以来)10.工程质量事故及投诉情况(2007年10月以来)(二)对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检查1.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检查(1)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情况(2)施工前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3)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情况(4)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5)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6)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检查情况:是否按规定办理。检查结论:符合或不符合。2.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检查(1)勘察单位资质情况(2)设计单位资质情况(3)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情况(4)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5)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检查情况: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参加验收工作和质量问题的处理;是否签发设计变更。检查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或不符合。3.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检查(1)单位资质情况(2)项目经理资格和到位情况(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5)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6)工程技术标准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7)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检查情况:单位、人员资质资格是否符合,人员是否到位质量问题是否及时处理;规范标准等是否配备齐全。检查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或不符合。4.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检查(1)单位资质情况(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到位情况(3)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4)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5)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6)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4.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检查(7)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8)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9)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检查情况:单位、人员资质资格是否符合,人员是否到位;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是否按规定编制审批并执行;对分包单位资质、进场材料是否认真进行检查;是否严格实施见证取样制度;对重要部位是否严格实施旁站监理;质量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整改。检查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或不符合。5.对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的检查(1)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2)检测报告形成程序、数据及结论的符合性程度检查情况:是否在规定的范围承接业务;检测报告是否按规定审批。检查结论:符合或不符合。6.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行为的检查(1)是否超越认定的审查范围(2)是否按国家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检查情况:是否在认定的审查范围从事审查工作;是否存在错审、漏审。检查结论:符合或不符合。(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1.工程勘察部分(1)现场及试验室工作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检查内容与方法:钻探及取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其他工作检查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1.工程勘察部分(2)编制技术文件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检查内容与方法:勘察手段和勘察工作量是否合理岩土指标和承载力是否正确场地类别和地震液化的判定是否正确对地质灾害和特殊性岩土的评估是否正确地表水、地下水对建筑材料腐蚀性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内容是否存在重要缺漏是否有其他文字、数据、图纸的错误检查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1.工程勘察部分(3)勘察成果与实际情况的符合程度检查内容与方法:持力层地震效应评价结论地下水承载力和变形参数基坑支护参数文件中其他重要结论检查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2.工程设计部分(1)地基基础设计检查内容与方法:设计采用的地基参数是否符合勘察成果,地基计算、地基处理、桩基及基础设计是否符合GB50007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检查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2.工程设计部分(2)结构类型检查内容与方法:是否采用了规范规定的结构类型,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和高度是否符合GB50011第7.1.2条的规定。检查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2.工程设计部分(3)设计荷载检查内容与方法:设计采用的荷载是否符合GB50009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标准中未明确规定的荷载取值是否有依据。检查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2.工程设计部分(4)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标准检查内容与方法: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标准是否符合GB50223、GB50011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建筑场地类别是否符合勘察成果。检查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2.工程设计部分(5)建筑设计和建筑结构的规则性检查内容与方法:建筑设计和建筑结构的规则性是否符合GB50011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检查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2.工程设计部分(6)结构材料检查内容与方法:结构材料强度设计值及其性能指标是否符合GB50003、GB50010、GB50017及GB50011第3.9.2条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检查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2.工程设计部分(7)地震作用和抗震验算检查内容与方法:地震作用和抗震验算是否符合GB50011、JGJ3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检查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2.工程设计部分(8)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最小配筋率检查内容与方法: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钢筋的配筋率是否符合GB50010的规定。检查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2.工程设计部分(9)多、高层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和抗震构造措施检查内容与方法:结构的抗震等级、框架梁、框架柱、框支梁、框支柱的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量)、箍筋的最小直径及最大间距、剪力墙分布钢筋的最小配筋率是否符合GB50011、JGJ3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检查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2.工程设计部分(10)砌体结构基本构造检查内容与方法:砌体结构中墙与柱的高厚比、圈梁、墙梁、挑梁的构造是否符合GB50003的规定。检查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2.工程设计部分(11)多层砌体结构的抗震措施检查内容与方法:房屋抗震横墙的间距、构造柱(芯柱)和圈梁的设置和构造、楼(屋)盖构造、楼梯间构造是否符合GB50011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检查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2.工程设计部分(12)多、高层钢结构检查内容与方法:多、高层钢结构构件的设计是否符合GB50017、JGJ99的规定,其抗震构造措施是否符合GB50011的规定。检查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2.工程设计部分(13)超限高层建筑结构检查内容与方法: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
本文标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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