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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一、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因素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因素,主要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策划、决策和实现过程的各种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包括人的因素、技术因素、管理因素、环境因素和社会因素等。(一)、人的因素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直接承担建设工程项目质量职能的决策者、管理者和作业者个人;二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策划、决策或实施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咨询服务机构、工程承包企业等实体组织。(一)、人的因素我国实行建筑业企业经营资质管理制度、市场准入制度、执业资格注册制度、作业及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从本质上说,都是对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人的素质和能力进行必要的控制。此外,《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还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责任制度做出明确规定,如规定按资质等级承包工程任务,不得越级,不得挂靠,不得转包,严禁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等,从根本上说也是为了防止因人的资质或资格失控而导致质量能力的失控。(二)、技术因素包括直接的工程技术如工程勘察技术、设计技术、施工技术、材料技术和辅助的生产技术,如工程检测检验技术、试验技术等。建设工程技术的先进性程度,从总体上说取决于国家一定时期的经济发展和科技水平,取决于建筑业及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对于具体的建设工程项目,主要是通过技术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优化技术方案,发挥技术因素对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保证作用。(三)、管理因素主要是决策因素和组织因素。决策因素:是业主方的建设工程项目决策,其次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主体的各项技术决策和管理决策。组织因素:包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管理组织和任务组织。管理组织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及其运行机制,三者的有机联系构成了一定的组织管理模式,其各项管理职能的运行情况,直接影响着建设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任务组织是指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任务及其目标进行分解、发包、委托;以及对实施任务所进行的计划、指挥、协调、检查和监督等一系列工作过程。从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角度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系统是否健全、实施任务的组织方式是否科学合理,无疑将对质量目标控制产生决定性作用。(四)、环境因素一个建设项目的决策、立项和实施,受到经济、政治、社会、技术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风险识别与管理所必须考虑的环境因素。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而言,无论该建设工程项目是某建设项目的一个子项工程,还是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建设项目,作为直接影响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环境因素,一般是指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点的水文、地质和气象等自然环境;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安全卫生防护设施等。(五)、社会因素影响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社会因素,表现在建设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及其执法力度;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或业主的理性化以及建设工程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建筑市场包括建设工程交易市场和建筑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及交易行为的规范程度;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及行业管理成熟度;建设咨询服务业的发展及其服务水准的提高;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的状况等。可控因素:人、技术、管理和大部分环境因素不可控因素:社会因素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主要途径施工质量控制的途径包括预控途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途径和事后控制。(一)、施工质量的事前预控途径事前预控途径是以施工准备工作为核心,包括开工前的施工准备、作业活动前的施工准备和特殊施工准备等工作质量的控制。施工质量的事前预控途径如下:(1)施工条件的调查和分析包括合同条件、法规条件和现场条件;做好施工条件的调查和分析,发挥其重要的质量预控作用。(2)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理解设计意图和对施工的要求,明确质量控制的重点、要点和难点,以及消除施工图纸的差错等。因此,严格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具有重要的事前预控作用。(3)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是直接指导现场施工作业技术活动和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是以施工技术方案为核心,统盘考虑施工程序,施工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目标的要求。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于有效地配置合格的施工生产要素,规范施工作业技术活动行为和管理行为,将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4)工程测量定位和标高基准点的控制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工程测量定位及标高的引测依据,建立工程测量基准点,自行做好技术复核,并报告项目监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5)施工分包单位的选择和资质的审查对分包商资格与能力的控制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方面。确定分包内容、选择分包单位及分包方式既直接关系到施工总承包方的利益和风险,更关系到建设工程质量的保证问题。因此,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有健全有效的分包选择程序,同时,按照我国现行法规的规定,在订立分包合同前,施工单位必须将所联络的分包商情况,报送项目监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6)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控制建筑材料、构配件、部品和设备是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物质,应从施工备料开始进行控制,包括对供货厂商的评审、询价、采购计划与方式的控制等。因此,施工承包单位必须有健全有效的采购控制程序,同时,按我国现行法规规定,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前必须将采购计划报送工程监理机构(7)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配置与性能控制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工器具等施工生产手段的配置及其性能,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施工成本有重要的影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过程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来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批准之后应对其落实的状态进行检查控制,以保证技术预案的质量能力。(二)、施工质量的事中控制途径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展开过程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控制途径。此外,还必须抓好与作业工序质量形成相关的配套技术与管理工作,其主要途径有:(1)施工技术复核施工技术复核是施工过程中保证各项技术基准正确性的重要措施,凡属轴线、标高、配方、样板、加工图等用作施工依据的技术工作,都要进行严格复核。(2)施工计量管理施工过程计量工作包括投料计量、检测计量等,其正确性与可靠性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形成和客观的效果评价。因此,施工全过程必须坚持对计量人员资格、计量程序和计量器具的准确性等进行控制。(3)见证取样送检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我国规定对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构配件以及施工过程留置的试块、试件等应实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员由建设单位及工程监理机构中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送检的试验室应具备经国家或地方工程检验检测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资质;见证取样送检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取样见证并记录,样本编号、填单、封箱,送试验室,核对、交接、试验检测、报告。(4)技术核定和设计变更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因施工方对施工图纸的某些要求不甚明白,或图纸内部的某些矛盾,或施工配料调整与代用、改变建筑节点构造、管线位置或走向等,需要通过设计单位明确或确认的,施工方必须以技术核定单的方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送设计单位核准确认。在施工期间无论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需要进行局部设计变更的内容,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先将变更意图或请求报送监理工程师,经设计单位审核认可并签发《设计变更通知书》后,由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5)隐蔽工程验收凡被后续施工所覆盖的施工内容,如地基基础工程、钢筋工程、预埋管线等均属隐蔽工程,加强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其程序要求施工方首先应完成自检并合格;然后填写专用的《隐蔽工程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应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后重新验收。严格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记录,对于预防工程质量隐患,提供可追朔的质量记录具有重要作用。(6)其他长期施工管理实践过程形成的质量控制途径和方法,如批量施工先行样板示范,现场施工技术质量例会,QC小组活动,质量控制资料管理等,也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工作途径。(三)、施工质量的事后控制途径施工质量的事后控制,主要是进行已完施工的成品保护、质量验收和不合格的处理,以保证最终验收的建设工程质量。(1)已完施工成品保护建设工程项目已完施工的成品保护,目的是避免已完施工成品受到来自后续施工以及其他方面的污染或损坏。已完施工的成品保护问题和措施,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与计划阶段就应该从施工顺序上进行考虑,防止施工顺序不当或交叉作业造成相互干扰、污染和损坏,成品形成后可采取防护、覆盖、封闭、包裹等相应措施进行保护。(2)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施工质量检查验收作为事后质量控制的途径,强调按照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质量验收划分,从施工作业工序开始,依次做好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通过多层次的设防把关,严格验收,控制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三、建设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建设工程项目质量验收是对已完工程实体的内在及外观施工质量,按规定程序检查后,确认其是否符合设计及各项验收标准的要求,是否可交付使用的一个重要环节。正确地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的检查评定和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根据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施工质量验收包括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及工程竣工时的质量验收。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施工质量验收分为: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1.即把一个单位建筑工程分为9个分部工程、67个子分部工程、419个分项工程,并规定了与之配合使用的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在其中每一个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又明确规定了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查办法和抽查数量,规定了检验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允许偏差,规定了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验方法,规定了各分部工程验收的方法和需要的技术资料等,同时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内容以强制性条文作出规定,要求必须坚决、严格遵照执行。主控项目是指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主控项目的检查具有否决权。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称为一般项目。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是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分部工程是在所含全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验收的,它们是在施工过程中随完工随验收,并留下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和资料。单位工程作为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完整的建筑产品,进行竣工质量验收。(一)、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包括以下验收环节,通过验收后留下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和资料,为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提供依据。(1)检验批质量验收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了检验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允许偏差,规定了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验方法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1.检验批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2.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1.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本文标题: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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