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容量瓶校正标准操作规程1.目的制订容量瓶校正标准操作规程,确保药物分析的准确性。2.范围适用于化验室25ml、50ml、100ml单标线容量瓶的检定。3.职责检验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对本规程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4.规程4.1.检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96-2006。4.2.检定项目和技术要求:4.2.1.单标线容量瓶的玻璃应清澈、透明。4.2.2.单标线容量瓶应具有下列标记:4.2.2.1.厂名和商标4.2.2.2.标准温度(20℃)4.2.2.3.标称总容量与单位4.2.2.4.准确度等级A或B4.3.单标线容量瓶的瓶口与瓶塞之间的密合性要求:当水注入至标线,将瓶塞塞紧,用手指压紧瓶塞,上下颠倒10次,每次颠倒时,在倒置状态下至少停留10s,结束后,用吸水纸在塞与瓶口周围擦看,不应有水渗出。4.4.容量允差、分度线宽度均应符合下表之规定。单标线容量瓶质量检验表标称总容量(ml)2550100容量允差(ml)A±0.03±0.05±0.10B±0.06±0.10±0.20分度线宽度(mm)≤0.45.检定条件5.1.万分之一天平。5.2.温度计(10~30℃)、分度值为0.1℃。5.3.室温(20±5)℃,且室温变化不得大于1℃/h。5.4.水温与室温之差不得大于2℃。5.5.检定介质为纯化水。6.检定方法6.1.容量检定前须对量器进行清洗,清洗的方法为:用重铬酸钾的饱和溶液和浓硫酸的混合液(调配比例为1:1)或20%发烟硫酸进行清洗。然后用水冲净,器壁上不应有挂水等沾污现象,使液面与器壁接触处形成正常弯月面。清洗干净的被检量器须在鉴定前4小时放入实验室内。6.2.对清洗干净并经干燥处理过的被检量瓶进行称量,称得空容量瓶的质量。6.3.注纯水至被检量瓶的标线处,称得纯水的质量(m)。6.4.将温度计插入到被检量瓶中,测得纯水的温度,读数应准确到0.1℃。6.5.按下列公式计算被检量瓶在标准温度20℃时实际容量。V20=m×K(t)K(t)值请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96-2006”附录B7.检定结果处理和检定周期根据上述检定项目的检定数据,查单标线容量瓶质量检验表,判定其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等级。新购买的容量瓶需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检定周期为三年。
本文标题:容量瓶校正操作规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46426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