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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江县种植业农产品产地准出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达市府办[2011]4号文件、《达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达州市种植业农产品产地准出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2011]74号文件等要求,结合我县农产品种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种植农产品产地准出,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加强蔬菜产地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规范蔬菜农药残留管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效杜绝不安全农产品入市销售,使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产品检测合格率分别稳定在98%以上。二、农产品产地准出范围、条件及要求(一)准出范围我县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的农产品主要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标准化生产园区。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的农产品主要包括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2(二)产地准出条件实行产地准出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必须附有生产过程记录和所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包括基地、园区、专合社出具的自律性监测合格证明)以及农产品生产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机构出具的“产地证明”。(三)农产品产地准出要求1、产地证明编号。经检测,产地农产品使用了违禁投入品或施药间隔期未满的不得出具产地证明,杜绝采收上市。有条件的由农产品生产基地、园区根据生产记录和自律性检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合格证明,出具产地证明。其余农产品生产者生产的农产品,由县农业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根据生产记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证明出具产地证明。销售农产品时应向采购方出具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产地证明表格用达州市种植业农产品产地证明统一式样)(见附件1),产地证明一式两联,正本联由出证方存档备查,副本联提供给农产品生产者作为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凭证。产地证明须按编号顺序填写,填写项目使用全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两联完全一致。产地证明编号要求有唯一识别系统,与农产品产地编码协调一致,由“产地编码——年代号——顺序号”统一进行。3产地编码按省市县(拼音缩写)+乡镇编号规则进行,具体要求:乡镇编号用两位数字表示(01)。年代号用年号的最后两位数字表示,顺序号用四位数字表示,从0001开始,乡镇编号详见(见附件2)。如:新宁镇2011年出具的0001号农产品产地证明为SCDZKJ01-11-0001。2、出具产地证明。农产品产地证明的出具单位应仔细审查生产记录和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证明。如果提供的生产记录不全,未到农药安全间隔期、经检测不合格、投入品使用情况不明等的农产品不得出具产地证明。3、建立农产品产地证明档案。出证单位应保存基地各乡镇范围内基地、园区、农业专合社等的农产品产地证明正本及和生产者提供的生产记录和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保存期限一年以上,同时建立产地证明登记台帐,记录发证日期、证明编号、生产者、产地、产品名称、数量、收获日期生产信息,以备查阅。三、农产品产地准出实施步骤及准出程序(一)实施步骤:按照要求,从2011年2月起分三个阶段(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2-4月;2、试点阶段2011年5-7月;3、实施阶段2011年8月1日起)按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到2011年8月,辖区范围内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园区、专合社全面实施产地准出。42011年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重点对象:蔬菜、食用菌、茶叶分布1、蔬菜:普安新河村、普安杨家坝蔬菜基地、新街乡基地、长岭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全县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2、茶叶:广福茶叶种植基地。(二)准出检测程序1、抽样检测。由指定的监测工作人员对同批次采收农产品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2、填写产地准出卡。检测合格后,检测人员及时填写产地准出卡。产地准出卡详细记录被检测农产品名称、产地、产品数量、检测日期、检测结果、有效期限、销售地点等基本信息。对检测合格的农产品由指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单位负责签发准出卡,并加盖农产品质量检测专用章章后有效。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产品产地准出事关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县加强对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李先忠任组长。农业局党组书记姚祖科任副组长,财政局、商务局、技术监督局、工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专门负责全县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的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5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建立完善制度1、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种植园区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和质量追溯制度,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病虫草害发生和防治,农产品收获日期情况,并保存两年。生产记录格式和内容,统一按照市种植产品产地准出方案规定内容填写(附件3),生产记录应包含下列信息,投入品购入日期、名称、农药剂型、登记证号、生产厂家、供应商等,使用投入品名称、使用时间、使用剂量、防治对角、安全检查间隔期、作物名称、生产面积、采收日期,产量等。同时确定农产品基地,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产地编码,建立生产基础信息库,从源头做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2、建立产地准出检测制度(1)、建全检测机构。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推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能力建设,继续完善仪器设备购置和人员检测能力培训。依托乡镇农技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争取资金配备农产品农残速测仪器,乡镇农技站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产品产地准出监管、检6测工作,经县农产品质监站统一培训掌握农残速测技术后开展监测工作。逐步实现各乡镇有人员、有场地、有制度、有设备、有经费,更好的指导、扶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全覆盖,为农产品产地准出提供及时,有效的检测服务。(2)、规范检测行为,开展准出检测。由农业行政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和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产品抽样,检测等技术标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标准,确保检测方法科学,检测行为公正,检测结果准确。检测人员在生产基地等农产品采收之前进行质量安全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农产品方可上市销售。(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制度县农业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对执行产地准出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全县农产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定期向上级农业部门报送监测结果。乡镇农技部门应定期到辖区范围内对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和接受委托检验,对不合格产品报政府部门严禁上市销售。(四)逗硬考核、严肃产地准出工作按照市种植产品产地实施方案统一部署,严格工作时限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农业部门要加强产地准出工作的督查和指导,重点对农产品生产记录及质7量控制,产地准出检测,产地证明出具等进行检查、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各项工作规范落实。县乡农业技术部门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力度,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宣传和培训,指导生产者严格按标准进行生产和管理。各乡镇要加大农业“三品一标”建设力度,打造农业区域品牌,促进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顺利实施。县上将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作为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农业目标考核内容,县农业局要加强督促检查,畅通信息报送。对工作部署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对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附件:1、种植业农产品产地证明(式样)2、种植业农产品生产记录(式样)3、农残速测报告单及记录(式样)4、农产品产地准出情况月报表格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8附件1:种植业农产品产地证明(式样)四川省_____市(州)_____县(市、区)种植业农产品产地证明(正本)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年月日产地________镇(乡、街办)________村(社区)生产者联系电话产品名称数量收获日期年月日质量安全状况运销商联系电话证明出具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盖骑缝章四川省_____市(州)_____县(市、区)种植业农产品产地证明(副本)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年月日产地________镇(乡、街办)________村(社区)生产者联系电话产品名称数量收获日期年月日质量安全状况运销商联系电话证明出具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9附件2:种植业农产品生产记录(式样)农产品生产记录(封面)生产单位名称:生产基地地址:生产年度:达州市农业局制10农产品生产者须知一、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生产记录是出具农产品产地证明的重要依据,建立生产记录是农产品生产者的法定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4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2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47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二、农产品生产记录填写说明农产品生产记录包括投入品购买、田间主要农事操作和产地准出记录三部分,应及时、全面、如实记载。投入品购买记录主要记载种子、农药、肥料情况。购买投入品时,应向供应商查证农药、肥料登记证号,索取有效票证并妥善保存,以便有效追溯;田间主要农事操作记录按作物和地块填写,记载播栽、病虫草害防治、施肥、采收等情况。具体内容栏记载:实施范围,农药名称、剂型、用量、施用方法和防治对象,肥料名称、用量、施用方法,采收日期、产品数量等情况;产地准出记录主要记载采收日期、数量、质量安全检测、产品认证、销售流向等情况。三、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要求1、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2、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3、积极采用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施用量。11(一)种子、农药、肥料等投入品购买记录(年度)农产品生产者名称:生产基地地址:第页共页序号通用名称许可(登记)证号商标/包装规格有效成份、剂型及含量生产企业销售单位购买日期购买人12(二)田间主要农事操作记录(年度)生产者名称:生产基地地址:第页共页地块编号/面积种植作物/品种生产技术规程(标准号)主要农事(播栽、病虫草防治、施肥、采收等)操作情况序号实施日期农事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记录人13(三)产地准出记录(年度)生产者名称:生产基地地址:第页共页序号作物名称地块编号采收日期采收数量(公斤)质量安全(农残)检测三品一标证书编号销售流向记录人结果检测员检验单编号14附件3:农残速测报告单及记录(式样)(一)XXX机构农残速测结果报告单(正/副本)ON:□□□□□受检单位联系方式检测机构联系方式样品名称样品编号检测性质□委托□监督□自检抽(送)样人到样日期检测日期检测项目农药残留检测方法NY/T448或GB/T5009.199仪器设备XX天平、XX农残速测仪环境条件温度℃,湿度%检测结果样品名称样品编号抑制率(%)结果判定检测结论:XX样品(编号XXX)农残速测合格。XX样品(编号XXX)农残速测不合格。(检测机构公章)年月日编制人:签发人:年月日备注:报告单无公章或签发人签字无效;送样检测仅对来样负责;受检单位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4小时内申请复检。15(二)XXX机构农残速测原始记录ON:□□□□□样品名称样品编号检测方法NY/T448或GB/T5009.199仪器设备XX天平、XX农残速测仪环境条件温度℃,相对湿度%检测日期年月日检测主要过程样品处理:取切碎的样品2g放入提取瓶内,加入20ml缓冲液,震荡1~2min后倒出提取液,静置3~5min待用。对照测试:试管中加入3ml缓
本文标题:开江县农种植业农产品产地准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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