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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一、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含义1、----是指被保险人(买方或卖方)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定的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根据一定的保险费率交纳保险费,保险人承保后,对于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承保范围内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2、运输保险方式:基本原则、保障的范围基本相同海上运输险陆运险空运险邮包运输险3、关注点:险别、费率、金额等二、保险的原则一、保险利益原则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二、最大诚信原则双方互不欺骗隐瞒,守信用三、近因原则保险人只对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四、补偿原则保险人按合同赔偿,不超过实际损失,不应使被保险人因保险赔偿而获额外利益一、保险利益原则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二、最大诚信原则双方互不欺骗隐瞒,守信用三、近因原则保险人只对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四、补偿原则保险人按合同赔偿,不超过实际损失,不应使被保险人因保险赔偿而获额外利益第一节海运货物的风险、损失与费用一、海运风险海运风险分为两种: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1、海上风险,又称海难,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所遇到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洪水);(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碰撞)2、外来风险:(1)一般外来风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偷窃、渗漏、短量、碰损、钩损、生锈、雨淋、受热受潮等。(2)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社会、政治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战争、罢工、拒收以及交货不到等。二、海运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灭失,包括与海陆连接的陆运过程中发生的损坏或灭失。按损失程度的不同,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一)全部损失: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1、实际全损:一般是指被保险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或全部不能归还货主所有等情形而言。①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②保险标的物丧失。③保险标的物发生变质,失去原有使用价值。④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一般半年以上。2、推定全损一般是指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并未全部灭失,但若进行施救、整理、修复所需的费用或者这些费用再加上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的总和,估计要超过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态的价值。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按部分损失赔偿,也可要求按全部损失赔偿,这时须向保险人发出委付(Abandonment)通知,并须保险人明示或默示的承诺才有效。例: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推定全损。(二)部分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按性质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1、共同海损:是指载货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者支出特殊额外费用。应具备的条件:(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而产生的,不是主观臆测的。(2)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其费用是额外的。(3)为了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的谨慎而合理的措施所致。(4)必须是属于非正常情况下的损失。共同海损行为所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都是为使船主,货主和承运方不遭受损失而支出的,因此,不管其大小如何,都应由船主,货主和承运各方按获救的价值,以一定的比例分摊。这种分摊叫共同海损的分摊。2、单独海损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1)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2)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3)单独海损由收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A比较项目单独海损损失的内容致损原因损失的承担者共同海损受损者自己承担除保险标的外,还包括支出的特殊费用受益各方根据获救利益的大小按比例分摊保险标的物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造成由所承保的风险直接导致船、货受损承运人在取得金鼎公司出具保函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一致的提单。“亨利号”途经某海峡时起火,造成部分饲料烧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饲料湿毁。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迟延,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赶上了饲料价格下跌,诺华公司在出售余下的饲料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诺华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共同海损的实例分析我国诺华公司与新加坡金鼎公司于99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饲料的CFR合同。诺华公司开出信用证,装船期为2000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金鼎公司租来运货的亨利号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货2000年1月20日才完成。(4)承运人可否向托运人金鼎公司追偿责任?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1)途中烧毁的饲料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2)途中湿毁的饲料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3)诺华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饲料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答案:(1)属单独海损,应由诺华公司承担。因为途中烧毁的饲料不属共同海损,而依CFR术语,此时的在途货物已由诺华公司即买方承担风险。(2)属共同海损。因为船舶和货物遭到了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又合理地造成了饲料被湿毁。此项损失由诺华公司与船舶公司分别承担,这是共同海损的结果。(3)可以。因为承运人迟延装船,又倒签提单,当然应对买方的损失负责。(4)可以。因为金鼎公司出具人保函。三、费用保险货物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除了能使货物本身受到损毁导致经济损失外,还会产生费用方面的损失。这种费用,保险人也将给予赔偿,主要有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一)施救费用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保险单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措施而支出的会理费用。(二)救助费用救助费用是指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之后,由被救方付给的报酬。保险人对施救不论有无效果都赔偿保险人对救助采取“无效果---无报酬”原则第二节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及险别一、我国海洋运输保险条款及险别我国的海洋运输保险险别,按照能否单独投保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一)基本险基本险亦称主险,是可以独立承保的险别。基本险分为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FPA)、水渍险(WithParticularAverage,WPA或WA)和一切险(AllRisks)三种。1、平安险。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包括:(1)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2)由于运输工具遭遇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不论这意外事故发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4)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措施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6)运输工具遭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难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7)共同海损引起的牺牲、分摊费和救助费用。(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条款”,按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适用范围:大宗、低值粗糙的包装货物,如:废钢材、木材、矿砂等。2.水渍险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适用范围:适用于不易损坏或易生锈但不影响使用的货物。如:旧机械设备、钢管、旧汽车等。3.一切险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所有责任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全损或部分损失。实际上,一切险是平安险,水渍险以及一般附加险的总和适用范围:价值较高、可能受损因素较多的货物。风险、损失和险别的关系A意外事故一般外来风险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一般附加险特别特殊外来风险特别特殊附加险自然灾害附加险基本险外来风险海上风险险别风险风险和险别损失√√√√√√√√√√√√√√√√√√√√√√*√√推定全损共同海损单独海损一般其它损失特别特殊损失实际全损部分损失全部损失其它损失4、基本险保险责任起讫期限均采用国际保险业中惯用的“仓至仓条款”的规定。仓至仓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仓库时为止。当货物一进入仓库,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是,当货物从目的港卸离海轮时起算满60天,不论保险货物有没有进入收货人的仓库,保险责任均告终止。(二)附加险附加险是不能单独承保的险别。它必须依附于基本险项下,即只有投保基本险其中的一种之后,才可加保附加险。目前,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附加险有一般附加险、特殊附加险。1、一般附加险。(雨淋、短量、偷窃、玷污、、渗漏、破碎、受潮、串味、锈损)2、特殊附加险。特殊与特别附加险是指承保由于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以及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因所引起的风险与损失的险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特殊附加险,包括战争险(WarRisk)和罢工险(StrikesRisk)。(1)战争险的保险责任起讫:仅限于水面危险。(2)罢工险是保险人承保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参加工潮、暴动和民众、战争的人员采取行动所造成的承保货物的直接损失,对间接损失不负责。注:罢工险的保险责任期间是“仓至仓”;已投保战争险又加保罢工险时,一般不另行收费。(三)保险除外责任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wilfulmisconductoftheassured造成的损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及特性、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5、属于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和罢工险规定的保险自然范围和除外责任(四)保险索赔时效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货港全部卸离海轮起算,最多不超过2年。二、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一)ICC(A)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类似于我国的一切险,采用“一切风险减除外责任”的规定方法。(二)ICC(B)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类似于我国的水渍险,采用承保“除外责任”之外列明风险的办法。ICC(B)险与ICC(A)险的区别:(三)ICC(C)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类似于我国的平安险,仅承保“重大意外事故”的风险。(四)战争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五)罢工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六)恶意损害险的承保风险若要对恶意损害造成的损失取得保障,可以投保ICC(A)险,或在投保ICC(B)险或ICC(C)险时加保恶意损害险。第三节陆、空、邮运货物保险一、陆上运输货物保险(一)保险险别陆上运输货物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1、陆运险大致相当于海运货物保险中的“水渍险”。2、陆运一切险相当于海运保险中的“一切险”。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属于发货人所负责任或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损失。由于战争、工人罢工或运输延迟所造成的损失。起讫期限与海洋运输的“仓至仓”条款大致相同。上述基本险中也可投保附加险。与海运附加险大致相同。(二)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W/W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仓至仓条款基本相同。二、航空运输货物保险(一)险别空运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有:航空运输险(类似于海运水渍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类似海运一切险);其保险责任起讫,也采用“仓至仓”条款。(二)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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