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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丹麦与瑞典间的海上桥,其间有一段在海平面下面,以容许海面上的船通过,这简直不可思议!!巴黎戴高乐机场发生屋顶坍塌事故LLOYD’SLLOYD’S上海地铁事故制作:罗向明上海地铁事故上海地铁事故在江面上,可以看到两栋严重倾斜的房子,其中粉红色的是黄浦江边的一个泵站磁悬浮列车22亿新电视塔41亿新火车站广州地铁广州地铁海珠城广场坍塌事故(2005、7、21)第一章工程保险概述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物质损失和依法应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提供保障的一种综合性保险。工程保险的种类工程保险的种类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船舶建造石油开发航天机器损坏核电站•投资效益如何?•能否获得预期的收益?•何时收回投资?•会不会因投资失败而破产?•承包商能否按照合同完工?•其预期的利润能否实现?•工程施工期间能否一帆风顺?•意外事故?•最坏结果:破产!业主或承包商的风险后果是灾难性的…...风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解决办法正视风险研究风险风险分类共保与分保第一节工程保险简介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工程保险与工程正是由于工程当中存在风险,才引发了人们对保险的需求,工程保险的出现,又完善了工程建设的运营机制,促进了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WorksProjectEngineering一、工程工程works工程project工程engineering工程works是指某一类建设工作,例如建筑工程(ConstructionWorks)土木工程(CivilWorks)道路和桥梁工程(RoadandBridgeConstructionWorks)钢结构工程(SteelStructureWorks)维修工程(MaintenanceWorks)安装工程(ErectionWorks)等。工程(Project),又常指某种特定项目的建设工程,例如–工业建设工程(IndustrialConstructionProject)–航空港工程(AirportProject)–电站工程(PowerPlantProject)–水利工程(WaterConservancyProject)等。工程(Engineering)还指建设项目的研究、规划和咨询设计等工作以及单个机械设备的建造等。工程建设关系人工程建设单位咨询设计人工程实施人工程承包人工程建设单位可能牵涉到政府的许多部门,或者众多的合营者和投资伙伴,可能还有银行和贷款财团的参与;咨询设计也不止是单独的建筑师,可能有专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规划的咨询公司,有设计工艺流程和生产设备的工业技术研究机构,有众多的结构工程师和专业设计师,还有专门的估算师,专门监理和协调管理施工的监理工程师等;参加工程实施的也不只是一家土木建筑营造商,还有许多设备制造商负责设备制造、安装和试验,有各种门类的专业公司安装专业设施。此外各类工程可能还有自己的分包人,有合作伙伴分工合作实施一个大项目中的子项工程,还有可能会涉及到专利的转让、工程担保、操作技术人员的培训甚至生产和运营。围绕工程建设这些复杂的关系,要如何实现各有关方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呢?这就要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概念——工程承包。所谓工程承包是指建设活动的一种交易和实现的方式,即由工程项目或某项具体工程建设任务的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工程实施能力的人建造、完成和维修该工程,他们之间以一定的合同或协议的形式来规定其任务范围,各方的义务、责任和权利等。二、工程风险政治风险PoliticalRisks人为风险ArtificialRisks自然风险PhysicalRisks经济风险EconomicRisks政治风险:战争和内乱、宗教信仰上的限制、国家罚没和强行征购、外汇管制等经济风险:建设单位延迟付款、汇率浮动、通货膨胀、外部经济环境恶化等人为风险:有关方的违约、设计错误、施工工艺不善、道德风险、火灾、爆炸事故等自然风险:地震、洪水、暴风、泥石流、水灾等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三、工程保险在国外,工程保险的概念要宽泛一些,是指与工程技术有关的所有险种,既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也包括机器损坏保险、锅炉保险等在国内,我们所说的工程保险以建筑、安装工程为主,通常只包括与工程施工、建造、安装相关的建筑工程保险和安装工程保险。工程建设中的利益关系业主总承包商设计人分包商监理人供应商工程保险的保险标的物质损失同时存在的相关责任第三者责任施工机具预期利润损失四、工程保险的发展一、二战之前:其发展追溯到上世纪20~30年代第一张保单:1929年签发承保项目:跨越伦敦泰唔士河的Lambeth大桥工程项目综合性保单:1934年产生于德国,并传遍欧洲二、二战之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经济复苏,建筑业发展,工程保险业务随之发展融资保障的需求行业自律组织对工程建设合同的规范保险行业对工程承保能力的提高五、工程险产生的背景现代工艺的发展,建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日新月异,承包人面临的问题(风险)比以前更加多、更加复杂。工地空旷,天灾难防,施工人员素质不同,效率各异,地质钻探费用高,地质情况无法查明,意外事故随时可能发生。承包人竞投工程时,为了夺标,防范意外的预算资金减少或取消,一旦发生事故,将陷于困境。承包人需一种保障,而业主、投资人也希望这种保障能使承包人顺利履行工程合同第二节工程保险的特点一、多个工程关系方组成共同被保险人二、保险期限的特殊性工期:指施工合同要求的施工期限。试车期:指设备安装完后的调试运行期,属于工期的一部分。保证期:指工程的维护保修期,也称之为缺陷责任期,是工期结束后承包人履行维护、保养、缺陷矫正等特定义务的时期,但不属于工期。三、风险金额的逐渐积累四、工程保险是综合保障综合保障物质损失第三者责任设计师责任后果损失五、影响风险大小的因素复杂风险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施工经验技术/管理水平施工方式道德水平六、要求承保人具有一定的工程建设知识任何保险的承保人或其他专业人员都需要具备保险理论与实务、法律、财会等方面的知识,对于工程保险的承保人来说还应该具有工程建设方面的知识,包括工程合同、工程技术、工程建设的组织过程、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等。第三节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建设单位(业主)勘察部门设计部门施工单位承包人合同一合同二合同三以上三个合同是独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三者之间并无必须联系大型工程所分的阶段及保险人的作用涉及有关方分段保险人作用业主根据需要确定目标与老客户的关系业主、工程顾问或设计师、融资机构可行性研究同上工程顾问/设计机构工程设计风险管理评估业主工程顾问招标评议标书提供保险建议书报保费率范围业主工程顾问/设计师承包商/供货商定标开标确定费率,签发建安工险保单等业主工程顾问/设计师承包商/供货商建筑安装阶段风险查勘(定期)防损防灾理赔(如有)业主、工程顾问设计师/工程承包人(仅限保修责任)临时接收工程保修责任开始限制保修期风险(保障范围)签发年度保单(PI)等承包人业主最终接收工程承包人责任终止续转年度保单第四节工程保险市场现有的投保方式业主投保承包人单独投保按投保主体分包人单独投保投保人选择保险人及保险条件方式投保方式公开竞争招标弹性竞争招标直接谈判公开竞争招标定义:投保人事先制定一套硬性保险招标文件,并采用公开竞争办法物色保险人。优点:可降低保险费弊病:过分强调价格因素拟定保险招标条件费时费力招标条件欠完善保险人没有提出保险建议(条件)的余地弹性竞争招标定义:投保人邀请少数人保险人提出工程保险建议并相应报价,投保人比较后从中选择。优点:招标条件宽松,有一定灵活性,保险人有机会提出承保建议的余地。缺点:决策过程复杂,有一定主观性。直接谈判优点:投保人同时可进行多角谈判,以此压彼,从而获得优惠的保险条件和费率。投保主体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条件规定,一般由业主统一投保承包人单独投保。业主投保业主根据工程期长短及其复杂性,统一购买一揽子工程保险。业主一开始即控制工程的预算,不承担事故处理的额外费用。承包人单独投保有时业主指定承包人投保工程保险,并在工程合同中列明保险费用。承包人为保障自已的利益,自行单独投保工程保险,承包人具有较大的自主性。补偿原则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第五节工程保险中需注意的法律原则保险利益:在工程保险上,建设单位是工程的所有人,对保险工程有着直接的保险利益;承包人根据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对工程有看护的义务,对工程承担合同责任,所以承包人对工程也有保险利益。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对工程的保险利益不是重复的,而是根据工程建设合同各自具有自己的保险利益,其作为共同的被保险人是为了管理的方便和便于共同连带责任的处理。诚信原则:《保险法》对于诚信原则的规定体现了最大诚信原则的要求。工程保险的告知义务主要是由负责投保的一方来承担的。补偿原则:工程保险补偿的对象也是根据共同被保险人各个关系方的不同保险利益决定的。二、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权利义务是保险合同最重要的内容。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对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来说应该是公平的。但由于保险业务实务操作的复杂性,有的情况下会出现一些不太公平的情况.Itisunderstoodthatanydeliberateactomissionstatementormis-statementonthepartofanyindividualInsuredwhichmayvitiateanyclaimorrenderthispolicyvoidshallhavesucheffectonlyastotherightsandinterestsofthatparticularInsuredandshallnotprejudicetherightsandinterestsofanyotherInsuredunderthisPolicy.(外国经纪人的条款)保险人的“拒赔”权利是保险人主要的权利之一,如果不能行使这一权利,就只能依法强迫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方履行合同义务。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险人的主要权利就是解除合同或者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能强制对方履行义务,比如支付保险费等等,实际上就是合同任何一方只能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能强制另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行政责任者除外)。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人如果接受上述合同特别规定或贷款银行的无条件受益,就必须要求被保险人书面承认其各个关系方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也同时是保险人能够依法向其主张的权利。这样,保险人才能够随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
本文标题:第一章工程保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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