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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非法生产的煤矿进行取缔,炸毁井口、拉倒井架、拆除绞车、切断电源、填平夯实井口并对非法矿主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2、“一炸、二封、三没收、四抓人”3、煤监局通报煤矿督查情况:非法开采等仍较严重_中国煤炭资源网源:国家安监总局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通报了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督查情况。通报称,非法开采、“以采代探”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通报了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督查情况。通报称,非法开采、“以采代探”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统一部署,4月21日至5月2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派出的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7个督查组,分赴山西、黑龙江、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湖南等省(市)开展了第一阶段督查工作。通报说,第一阶段,各督查组共督查产煤市(地)11个、产煤县(区)35个,检查各类煤矿294处,查出各类隐患1403条,其中重大隐患160条,下达执法文书89份,责令停产整顿矿井48处,罚款184.6万元。从总的情况看,这次“百日行动”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报同时也指出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有的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缺乏治本之策。湖南省一些重点产煤县(市)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以不懂煤矿为名,从来不下井。全省36个主要产煤县(市、区)煤炭局局长中,有27个是由非煤炭专业的原乡镇或其他部门领导担任,占75%。耒阳市煤炭局干部职工多达212名,只有不到10%的专业人员;山西省各级政府采取了县领导包片,乡领导包矿,矿上派驻安监员、技术特派员等一系列措施,收效却不大,没有根本解决煤矿数量多、办矿标准低、从业人员素质差等问题。四川省一些政策措施在基层,特别是在煤矿企业存在层层递减、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执行不严格,普遍存在只下井不带班、只计次数不计时间以及下井集中在早班,晚班空档的情况。(二)煤矿基础条件差,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仍很薄弱。四川省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匮乏,部分煤矿业主素质较低,安全意识差,监管监察指令落实不及时;矿井应急预案不完善。重庆市有的煤矿对新招工人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贵州省缺乏煤矿安全培训的针对性,部分煤矿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严重不足,无证上岗问题仍然存在。云南省曲靖市仍有171处矿井未实现双回路供电(占34%),157处矿井还在采用非正规穿巷采煤法(占31%),井下采用人力推车的矿井还有240处(占48%)。湖南省煤矿开采方法落后,机械化程度极低,全省只有237处煤矿布置了壁式采煤工作面、仅占总数的21.2%,全省实行机械化开采的煤矿仅有3处。(三)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层层衰减。贵州省一些乡镇及所属煤矿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视不够,自查不全面、不深入,重大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有的只有排查没有报告制度,有的无实施方案、有的没有分级建档管理。一些煤矿对非常直观、容易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视而不见,个别国有大矿主要负责人不知道本矿存在哪些较大隐患。山西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了基层具体部门、乡镇和小煤矿后,力度逐渐衰减,太原古交市有的乡领导对隐患排查工作不清楚;忻州宁武县的栖凤煤矿负责人对“隐患治理年”竞不知道;原平市去年排查出的煤矿隐患总数仅87条,其中重大隐患仅3条,而督查组此次从3处生产矿井就查出隐患65条。(四)非法开采、“以采代探”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湖南省现有526处煤矿采矿许可证过期,占颁证总数的47.2%;253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占颁证总数的23.6%;472处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过期,占颁证总数的44.1%,这些煤矿有相当部分在违法组织生产。耒阳市有近80%的煤矿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郴州、衡阳市有105处非法煤矿在组织生产,永兴县有17处无证非法煤矿开采时间长、规模大。山西省原平市、宁武县均发现有非法私挖乱采的现象,近期太原、忻州市公安局分别破获的几起私制炸药等火工品案件,也从侧面说明非法私挖乱采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很突出。重庆市产煤区、镇虽采取了一些打击措施,但打击力度不够,南川区水江镇有30多处、东城办事处有20多处已关闭小煤矿存在死灰复燃问题。(五)国有大矿仍然存在超能力生产问题。山西省部分国有煤矿超能力生产可能导致事故的问题较为突出,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复杂、环节繁多、时间漫长,许多企业采取了“批小建大”的办法。宁武县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年产60万吨矿井,2007年生产124万吨,超能力107%,今年1至4月份已经生产原煤74万吨,超能力270%。按年产500万吨建设投产的神华集团神东分公司保德煤矿,2007年实际生产1423万吨,超能力185%,今年1至4月份已经生产原煤484万吨,超能力190.5%。(六)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展缓慢。四川省资源整合工作方案已于2007年1月经省政府批复,但目前多数矿井仍然处在采矿范围划定和开采设计等前期准备阶段。重庆市绝大部分区县的资源整合煤矿仅经国土部门批准了矿权设置,资源调查工作还没有全面开展。部分被整合矿井仍在生产,石柱县大同、石丰、铜天槽三个生产能力1-2万吨/年的被整合矿井,没有按照国家关于资源整合矿井“先关闭、后整合”的规定予以关闭,仍在继续生产。山西省整合程序复杂、小煤矿在整合中借机要价,以及对外省大集团进入的限制等因素,整合工作速度缓慢。贵州省关闭与整合的矛盾较为突出,许多整合主体矿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仍在生产,有的矿井虽整合关闭,但没有达到关闭、填平的要求。湖南省计划在今年底以前完成整合技改的煤矿有571处,到目前为止,只有86处报批了整合设计和安全专篇。郴州、衡阳市370处保留煤矿中,有203处需要进行资源整合或技改扩能,而目前已批复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的仅21处。(七)整顿关闭工作存在较大差距。山西省小煤矿的关闭缺乏稳定的政策和长远的规划。致使目前保留的小煤矿业主心里没底,无心投入,一门心思拼命生产,或择机转让,拟关闭矿也在关闭前最后疯狂生产。湖南省两年多来共关闭煤矿1099处,但彻底关闭的只有443处,仅占40.3%。部分关闭后被纳入资源整合的煤矿,生产系统基本保持完整,极易造成非法生产。耒阳市37处被整合煤矿中有29处在非法组织生产,占78%;2006年12月26日因超层越界挖垮国有新星煤矿立井井筒的郴州市永兴县复和乡新四煤矿、华侨煤矿,虽省政府已明令关闭,但其至今停而未关。(八)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及技术管理亟待提高。贵州省乡镇煤矿多数存在通风系统不完善、“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落实、瓦斯超限等问题,多数小煤矿没有进行突出鉴定;同时在劳动组织上不能严格按照正规循环的要求组织采掘工作,规程设计与现场出入较大、空顶作业、支护质量差,甚至无支护现象比较普遍。山西省太原、忻州两市,近三分之一的煤矿企业没有实现真正的双回路供电,煤矿的用工合同签订率、用工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和工伤保险参保率没能完全达到100%。重庆市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还有死角,有的矿井瓦斯超限频繁,瓦斯浓度甚至达到爆炸界限。不少小煤矿通风监测和瓦斯检查人员不足,瓦斯检查制度执行不严。(九)对煤矿安全监察意见反馈不及时,落实难。湖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2007年1月至2008年4月,对市(州)、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的监察意见》141份,只收到113份反馈意见,反馈率为80%;其中对耒阳市政府下达14份,至今不见任何反馈意见。向有关市、县政府提请关闭50处煤矿,只关闭了8处,至今仍有24处未提出是否关闭的意见。娄底分局曾于2006年5月和2007年6月两次提请邵阳市政府关闭市属短陂桥煤矿,邵阳市政府分别于2006年6月和2007年7月2次回复不予关闭,今年5月17日该矿发生了较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8人。(十)对存在的通风、瓦斯方面的隐患治理重视不够。四川省一些煤矿隐患排查与治理未落实整治资金、人员、期限、措施、预案等内容;检查发现部分煤矿通风设施不完善,无防爆门,风量计算和分配不合理。广元市14处开采与突出矿井同一煤层的煤矿没有申请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有37处高瓦斯矿井没有按规定建设瓦斯抽采系统。重庆市天府、南桐、松藻公司均未将瓦斯超限等列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治理;有的对发现的隐患不是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而是想办法寻找客观原因;有的煤矿企业担心排查出隐患被罚款,对查出的隐患少报或不报,如南川区水溪煤矿虽今年以来自查出隐患上百条,但向督查组汇报今年前4个月自查隐患只有几条。湖南省有4处煤矿井下发现5个“瓦斯库”,其中有3条盲巷瓦斯浓度达到10%以上,没有任何拦人措施;有的煤矿从3月12日至5月3日的50多天里,停电多达58次,造成井下瓦斯多次超限。(十一)部分小煤矿经常处于不正常生产状态。山西省各市只要有重特大事故发生,或遇有重大政治活动、会议或节假日,地方政府就采取停产的办法“防范”事故。小煤矿春节停产放假、节后复产复工这一企业行为逐步演变为政府行为。据了解,全省1937处生产矿井,目前已复产的1183处,仅占总数的61%。据统计,2007年,有的小煤矿最多能正常生产三个月,因此导致小煤矿往往在有限的生产时间内开足马力超能力生产,或在不允许生产的时间内偷偷生产,成为酿成事故的重大隐患。由于小煤矿停产时间过长,系统不正常,也易导致井下隐患不断出现。
本文标题:对非法煤矿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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