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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险人力资源管理HumanResourceManagement第一节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一、劳动关系的一般含义及特征(一)劳动关系的含义劳动关系:指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受制于一定社会中经济、技术、政策、福利制度和社会文化的背景的影响。核心概念劳动关系作为最一般的社会关系,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国。比较常见的称谓有劳资关系、雇佣关系、劳工关系、劳使关系、产业关系等。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一、劳动关系的一般含义及特征(续)(二)劳动关系的特点1.以劳动为基础2.用人单位、劳动者3.必须服从经营者的管理、命令与指挥4.与集体劳动相连,与有酬劳动相关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二、处理劳动关系的原则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以协商为主解决争议的原则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劳动争议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的原则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三、改善劳动关系的途径立法发挥工会及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培训主管人员提高职工的工作生活质量——根本途径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四、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法——核心劳动合同法公司法、企业法专门的法律法规民事诉讼等程序法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一、劳动管理概述职工的聘用与辞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职业培训、工作时间与劳动保护、劳动纪律与奖惩、劳动报酬与福利。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二、企业在招聘职工时必须依法遵循的原则平等就业原则相互选择原则公开竞争原则照顾特殊群体原则P218禁止未成年人原则先培训后就业原则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三、劳动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指员工与组织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组织和员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核心概念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三、劳动合同的概念及特征(续)(二)劳动合同的特征合法协商一致合同主体地位平等等价有偿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三、劳动合同的内容(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三、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条款)试用期条款保守商业秘密条款培训条款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四、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与变更(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四、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与变更(续)(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续)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分为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对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做了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它意味着我国现行《劳动法》只承认书面劳动合同而排除口头劳动合同。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四、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与变更(续)(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三项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2.全面履行原则3.合作履行原则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四、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与变更(续)(三)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协议的法律行为。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五、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只要一方提出解除的要求,另一方表示同意即可。但用人单位应注意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劳动者办理劳动合同的解除手续、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及给予经济补偿。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续)(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1.过失性解除(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续)(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续)2.非过失性解除(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续)(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续)3.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续)(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续)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续)(三)劳动者单方解除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没有限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以任何理由向单位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续)(三)劳动者单方解除(续)2.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六、劳动合同的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节劳动争议处理人力资源管理第三节劳动争议处理一、劳动争议的含义与特征(一)劳动争议的含义在我国,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因适应国家法律、法规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直接相联系的问题而引起的纠纷。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所发生的纠纷。核心概念人力资源管理第三节劳动争议处理二、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与体制(一)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2.公正性原则3.及时性原则4.着重调解的原则人力资源管理第三节劳动争议处理三、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与体制(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一协、一调、一裁、两审,先裁后审”。人力资源管理第三节劳动争议处理四、劳动争议调解(一)劳动争议调解的含义劳动争议调解是指调解委员会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促使争议双方当事人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协议的处理方法。重要概念人力资源管理第三节劳动争议处理四、劳动争议调解(续)(二)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人力资源管理第三节劳动争议处理四、劳动争议调解(续)(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1.劳动争议调解的申请和受理2.调解前的准备工作3.实施调解4.调解结果人力资源管理第三节劳动争议处理五、劳动争议仲裁(一)劳动争议仲裁的含义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当事人争议的事项,根据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的规定,依法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劳动法律制度。人力资源管理第三节劳动争议处理五、劳动争议仲裁(续)(二)劳动争议仲裁程序1.仲裁申请2.仲裁受理3.开庭裁决前的准备4.先行调解5.开庭裁决6.执行人力资源管理第三节劳动争议处理六、劳动争议诉讼(一)劳动争议诉讼的含义及作用劳动争议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劳动争议诉讼,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它通过司法程序保证了劳动争议的最终彻底解决。人力资源管理第三节劳动争议处理六、劳动争议诉讼(续)(二)劳动争议诉讼的主要环节1.起诉和受理2.案件审理前的准备3.开庭审理4.裁判5.上诉6.强制执行第四节工会与集体谈判人力资源管理第四节工会与集体谈判一、工会(一)工会的概念何谓工会?最经典且被经常引用的工会定义是西德尼•韦伯(SidneyWebb)和比阿特丽斯•韦伯(BeatriceWebb)夫妇在《英国工会史》一书中指出的:“工会是由工人组成的旨在维护并改善其工作条件的连续性组织。”一般而言,工会是由雇员组成的,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维护雇员在工作场所及整个社会中的利益,因而与管理方及其社会势力形成抗衡的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第四节工会与集体谈判一、工会(续)(二)工会的功能1.代表和维护功能2.经济功能3.民主功能4.社会功能5.整合功能人力资源管理第四节工会与集体谈判一、工会(续)(三)我国的工会在我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我国工会有下述基本功能。一是维护功能二是参与功能三是组织功能四是教育功能人力资源管理第四节工会与集体谈判二、集体谈判(一)集体谈判的含义集体谈判是指劳动者团体(经常是工会)为维持和改善雇员的劳动条件、劳动待遇等而与雇主或其团体所进行的交涉活动。集体谈判是为了签订集体协议,规范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使工作场所的劳资冲突问题得以协商、合作解决,是在企业中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手段
本文标题:第九章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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