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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抗日战争时期的金融本章的结构安排第一节国统区的金融及其统制第二节抗战时期的货币及其调控第三节沦陷区的金融及其统制第四节抗日根据地金融的发展本章需掌握的主要内容★把握抗战时期中国货币发行与流通的概况,主要是货币不统一、货币战及通货膨胀的原因与影响。★了解战时货币政策、黄金政策及汇率政策的内容、实施原因及效果。本章需掌握的主要内容★了解战时国统区、沦陷区、抗日根据地的金融中介、金融市场、金融管理体制、金融政策及其变化;把握西部地区金融业崛起的原因、特点及影响。本章需要识记的基本概念金融统制;四联总处;中央储备银行;华兴银行;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关金券;联银券;华兴券;中储券;中英外汇平准基金委员会;中英美外汇平准基金委员会第一节抗日战争时期的金融体制★抗战日期大后方金融业的畸形繁荣☆抗战时期,中国出现敦刻尔克式经济大撤退和西部开发的热潮,经济重心由东部向西部转移,抗战后方的金融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西部地区的金融中介数量骤然增加,规模扩大,种类增多,金融机构网络扩大,呈现出一种畸形的“繁荣”景象。☆战时西部地区金融崛起的原因:▽抗战开始后,东部地区的官办与商办资本金融中介纷纷向大后方撤退,使得大后方金融中介的数量、种类急剧增加。▽抗战初期东部地区的人口、资金增多,需求、市场扩大,迁入和新设的非金融企业数量增加,投融资活跃,这给金融中介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西部地区外资金融业的势力较弱,对民族金融业的压力大为减轻,给后者的发展提供了机会。▽抗战前期国民政府为支持后方的经济建设而扶持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积极推进后方金融网络及金融制度的建设,规范战时后方的金融活动,这为后方地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政策环境。▽战时的通货膨胀致使西部地区的商品和资产价格不断上涨,物券、黄金、外汇投机有利可图,金融中介热衷于投机事业并由此获得了厚利,这刺激了后方地区金融业投资的扩大与发展。☆战时西部地区金融发展的特点:▽银行分布不平衡。西南五省一市占80%,四川和重庆约占后方银行总数的一半(373家)。▽居统治中心地位的是官僚资本银行,而不再是外国在华银行。▽银行业务的投机性更大。不仅有黄金、外汇和证券投机,也从事商业投机。▽银行资本渗入农村的比重逐渐上升。★战时金融管制☆抗战全面爆发后,1937年8月15日,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布了《非常时期安全金融办法》7条(主要内容见教材第151页),标志平时金融向战时金融转变,标志战时金融管制的开始。☆1938年4月,国民政府颁发《改善地方金融机构办法纲要》,1940年1月,又公布《县银行法》,1939年9月8日,颁布《巩固金融办法纲要》,1940年8月又颁布《非常时期管理银行暂行办法》,1942年又接连公布了《商业银行设立分支行处办法》、《管理银行信用放款办法》、《管理银行抵押放款办法》等法令、政策,对商业银行的机构设置和放款业务全面加以管制。☆1942年起陆续在成都等17个重要城市设立银行监理官,负责审核银行钱庄的放款业务和抽查放款用途;审核行庄的日记表和存款汇兑表;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督促行庄提缴普通存款准备金和储蓄存款准备金;检查行庄的账目和有关厂商的账目等。藉此加强对银行业的控制,引导资金流向生产,抑制投机。★设立四联总处,强化中央银行职能☆设立四联总处作为战时中国最高金融管理机关。抗战一开始,国民政府便于1937年7月在上海设立了“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银行联合办事总处”,并在各地设立分处,其任务是协调四行业务,“以集合国家银行力量,齐一步骤”。1939年9月,国民政府颁布《巩固金融办法纲要》和《战时健全中央金融机构办法》,决定改组四联总处,加强组织,扩大权力。10月,改组完毕,四联总处正式成立,嗣后,中央信托局和邮政储金汇业局也被纳入四联总处。四联总处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理事会,蒋介石亲自兼任理事会主席。从此,蒋介石通过四联总处,直接掌控了金融垄断大权:划分四行业务▽1942年5月28日,四联总处颁布《中央交农四行业务划分及考核办法》,重新划分四行的经营业务,实行专业化分工。▽中央银行集中钞券发行、统筹外汇收付、代理国库、汇解军政款项、调剂金融市场。▽中国银行受中央银行委托经理政府国外款项的收付,发展和扶助国际贸易并办理与之有关事业的贷款和投资,受中央银行委托经办进出口外汇及价汇业务,办理国内商业汇款和储蓄信托业务。▽交通银行办理工矿交通及生产事业的贷款与投资,办理国内工商业汇款,经募或承受公司债和公司股票,办理仓库及运输业务,办理储蓄信托业务。▽中国农民银行办理农业生产的贷款与投资,办理土地金融业务,办理合作事业的放款,办理农业仓库、信托、农业保险和吸收储蓄存款。完善和确立中央银行体制▽战前国民政府已明确中央银行制度建设的目标模式:单一型央行体制——中央储备银行。▽抗战前期构建复合型央行制:四联总处▽在四联总处的卵翼下,从复合型央行制过渡到了单一型央行制*确立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职能:1942年集中货币发行权于央行;1938年3月开始中央银行独揽外汇统制权(外汇买卖的核准权限),中国银行只能接受中央银行的委托,办理外汇业务,与中国、交通银行一起从事外汇市场平准工作,开展外币的公开市场操作。*完善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职能:让中央银行集中保管一般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确立中央银行作为票据交换和清算中心的地位:1936年开始作为交易商参加银行同业公会主办的票据交换所,1940年9月授权央行集中办理四行资金和票据往来的总轧账,1942年6月开始设立央行票据交换所,集中办理银行业的票据交换;1943年3月开始推进中央银行的票据(重)贴现业务,强化其“最后贷款人”职能;1943年开始逐渐放弃央行所经营的普通银行业务。*推行统一的公库制度,确立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职能:抗战爆发前中央银行虽已经代理国库,但未能集中管理国库事物,仅掌理财政部会计、国库二司的出纳职能而已;抗战期间国民政府颁布《公库法》(1938年6月)及《公库法施行细则》(1939年6月),规定央行统一代理国库,并于1939年8月正式实施《公库法》,从而完善了央行代理国库的职能。点评上述这些措施的实施,强化了中央银行的职能,在1943年确立了近代中国的央行体制,完善了近代中国的银行体系,使央行得以成为抗战后期中国金融的核心,有利于国民政府统制金融、抑制通胀和投机、支持战时经济建设和坚持抗战。第二节法币的通货膨胀★法币的膨胀抗战开始后,国民政府的财政收入急剧减少,支出又急剧增加,特别是军费支出大大增加,收支严重失衡。为了弥补财政亏空,国民政府采取滥发纸币的政策,法币的发行量逐量增加,使其购买力急剧下降,物价暴涨,形成了空前的通货膨胀,表现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1937年7月—1939年底),法币明显地开始膨胀,但还处于缓慢膨胀阶段,其增长的速度快于物价上涨的速度。☆第二阶段(1940年—1945年8月),法币的恶性通货膨胀阶段,法币发行量急剧增加,物价上涨的速度大大超过法币发行速度,形成发行追物价,物价追发行的恶性循环局面。★抑制通货膨胀的措施(公开市场操作)及其失败☆外汇措施——出售外汇,回笼法币1938—1942年,政府采取抛售外汇,同英、美两国共同组成“中英美外汇平准基金委员会”,向英、美贷款,建立外汇平准基金的办法,企图通过抛售外汇来维持法币的稳定。其结果造成了外汇的大量外逃和外汇黑市的猖獗。☆黄金措施——出售黄金,回笼法币外汇政策和黄金政策均告失败,没有抑制住法币的通货膨胀。究其根源,就是这两项政策都是治标的措施,没有治本,即法币大量的财政发行。财政政策没有同货币政策配合好,左手收进,右手又发出,用出售外汇、黄金收回的法币,终究被财政政策所抵消,最终导致抑制通胀的失败。第三节日本帝国主义对关内沦陷区的金融掠夺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以后,占领了中国关内大片领土,对沦陷区人民大肆进行金融掠夺。采取的主要手段有:★设立日伪银行,垄断沦陷区金融☆1937年11月,在张家口建立日伪蒙疆银行;1938年3月,在北平设立日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1939年5月,在上海设立日伪华兴银行;1941年3月,在南京设立日伪中央储备银行。……等等。通过大量设立日伪银行和分支机构,垄断了占领区的金融。★货币战:利用、排挤法币☆禁止法币在日军占领区流通,改用日伪银行发行的钞券和日军用票,排挤法币。☆准许法币在华中流通,然后在华北、华中地区集中大量法币,运往上海,按官价套取中国的外汇基金,再用这些外汇基金从英、美换取物资。★实行通货膨胀,掠夺占领区人民☆通过发行军用票,掠夺占领区人民▽抗日初期,日钞开始在沦陷区流行。▽1938年11月,日本银行担心它的纸币在华流通,会影响日本本国的金融政策和外汇管理,于是决定收回它在中国发行的纸币,改发军用票。这是日本帝国主义转嫁战争负担,残酷掠夺中国人民的手段。大日本帝国政府伍圆钞票大日本帝国政府军用手票▽据统计,1938年11月,日本军用票在华中、华南的发行额为3000万日元。到1940年底,仅华中一地,其流通额即达到12000万日元,华南一带有5000万日元,两地合计比1938年11月的发行额增加了近5倍。到1941年底,日本军用票在华中各地的流通额,就有6亿~12亿日元。直到1943年4月1日,才停止发行,并以18元折合日伪中储券100元的比率收回,改发日伪中储券。☆日伪银行滥发中储券等伪币▽各日伪银行也滥发伪币。日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于1938年3月成立时,其日伪联银券发行额是2071万元,12月即增加到16193万元,1945年10月该行被接管时,发行额是1424亿元,比成立时的发行额增加了约7000倍,若以1940年1月的49571万元为基期,也增加了约287倍之多。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钞票▽日伪中央储备银行的日伪中储券情况更为严重。1941年1月最初发行时,发行额是1372万元,到1945年8月日本投降为止,发行总额已达43408亿元,比1941年1月增加了30多万倍。▽其他日伪银行的纸币如日伪蒙疆银行券、华兴银行券等也存在滥发的情况。伪中央储备银行伍佰圆钞票伪蒙疆银行百圆钞票民国二十七年华兴商业银行国币券伍圆☆物价指数飞涨日本侵略者的疯狂掠夺造成了物价飞涨。若以抗日战争前1936年的批发物价指数为100,到1941年,上海上涨到1099.3,华北上涨到450.2。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敌人的掠夺进一步加剧了,物资缺乏的情况更为严重,物价上涨趋势也就空前猛烈,到1945年8月日本投降之际,上海批发物价指数已从1941年12月的1774.6上涨到9740247.7,上涨了约5490倍。华北的批发物价指数也从1941年450.2上涨到了1945年8月的305170。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粮荒煤荒空前严重,粮煤的价格狂涨。上海的大米1941年12月每石价238元,到1945年8月上涨到每石150万元,上涨了6300倍。第四节抗战时期新民主主义金融的发展★边区银行的建立及其任务☆边区银行的建立▽陕甘宁边区银行:1937年10月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改组成立。总行设在延安,下设绥德、陇东、三边、关中4个分行。▽晋察冀边区银行:1938年3月成立,下设冀晋、冀中、冀热辽分行。▽冀南银行:1939年10月成立,下设冀南、太行、太岳、冀鲁豫4个区行及100多个分支机构。▽西北农民银行:1940年2月成立。▽北海银行:1938年8月在山东成立。▽在华中抗日根据地建立的银行有:淮海地方银行、盐阜银行、淮南银行、淮北银行、江淮银行、大江银行、惠农银行、江南银行、浙东银行、豫鄂边区建设银行等。☆边区银行的任务▽边区银行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相适的经济金融政策、支持公私经济发展、帮助财政周转、平抑物价与维护法币。▽边区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发行货币、代理金库、经理公债、管理区内外汇兑、买卖生金银。★货币发行与货币流通各边区银行都发行了根据地自己的货币——边币或抗币;因根据地分散,边币具有不统一的特点。陕甘宁边区银行伍圆钞票晋察冀边区银行钞票西北农民银行钞票冀南银行钞票北海银行钞票豫鄂边区建设银行
本文标题:第八章抗日战争时期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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