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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为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学校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一、培养目标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招生政策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三、招生对象生源范围:1、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教师和管理人员;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可招收10%的在职汉族考生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汉族考生,重点招收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能源、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四、报考条件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5.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五、招生专业见《西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六、报名与考试报名流程:1.提交材料。考生下载并填写《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2.资格确认。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在职人员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持《考生登记表》,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盖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考生登记表》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于2011年10月31日以前寄至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部(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部邮编:730070)。3.领取校验码。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或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生招生部门领取校验码。4.报名确认。2011年10月31日前通过教育部指定的报名网站(公网;教育网网址)提交考生报考信息;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到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照相、交纳报考费。考生报名前应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复试时间为2012年4月上中旬,届时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相关通知。七、录取1.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考生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本科(或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不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2.原则上各招生单位所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3.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录取前由培养单位牵头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八、其他1.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学习。2.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3.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按协议书规定执行。
本文标题: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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