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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第十、十一章人身再保险、巨灾保险XXXX0428
第十章人身风险再保险第一节人身风险再保险概述一、人身再保险的意义进一步分散风险,保证业务经营的稳定性扩大承保能力,获取再保险人的经验缓解新合同的初期费用负担有利于次标准体的承保二、再保险的期限无论合同分保还是临时分保,承保期限与原保险单一致,因此通常具有长期性。三、再保险的方式和方法比例再保险计算基础:以原始条件为计算基础对保险金额办理再保险;再保险费率与原保险相同;再保险人按接受业务的比例提存准备金以危险保险费为计算基础—只用于死亡保险对危险保额办理再保险;编制每一保险单的再保险费率表和危险保额表;原保险人对分出业务提存准备金非比例再保险主要使用事故超赔方式第二节人寿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一、自留额表的设计方式统一金额法等级金额法统一比率法等级比率法综合法二、确定自留额应考虑的因素财务状况业务数量业务品质员工素质经营政策再保险成本三、人寿保险的比例再保险(一)危险保费再保险法/YRT法定义: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净危险保额超过其自留额的风险向再保险人办理再保险的分保方式。由于其在保险费按每年更新的自然保费计算,因此又称每年定期更新再保险法(YRT)。Y(yearly):再保险费率每年支付一次,再保险费率每年改变一次。R(renewable):可续保。T(term):再保死亡风险(再保险人可能也会承担继续率风险,例如为缓解公司首年业务压力,再保人通常不收取首年再保险费,或令首年分保佣金=首年再保险费,为平衡未收取的首年再保险费,应收取更高的续年再保险费。)。净危险保额及再保险金额的计算危险保额的计算:传统寿险产品通常在每一个保单年度末给出一个风险保额数值,该数值适用于整个保单年度。非传统产品,通常每月计算风险保额。再保险金额的计算固定比率自留额法/成数法固定金额自留额法/溢额法再保险费率制定方法公司用于定价的生命表的一定比例行业生命表的一定比例定期寿险产品,为定期保费费率的一定比例万能寿险产品,风险保险费的一定比例再保险费支付再保险费每年支付一次(yearly),每份保单的支付日在保单周年日。即使被保险人每年支付一次保费,大多数YRT保单也将被每月或每季度处理一次。在某一给定的月份或季度,公司将为保单周年日在该月份或季度的保单付再保险费。例如,若按月管理,则在九月末,公司将为保单周年日在九月份的保单付再保险费。若按季度管理,则在九月末,公司将为保单周年日在七月、八月、九月份的保单付再保险费。万能保险、投连保险,风险保额随时变化。通常风险保额每月计算一次,再保险费也每月给付一次,即公司为该类保单每年支付12次再保险费,每次仅包含一个月的再保险费。(极大加重管理负担。)举例P170评价优点原保险人可保留全部责任准备金,有利于资产的积累处理方式简便,再保险人无保单分红、解约金等问题以危险保额为再保险基础,储蓄部分不办理再保险,对中途失效保单退还保险费的计算比较容易分保处理简单,节省管理费用缺点:再保险费逐年计算,繁琐。共同再保险法定义:原保险人将其所承保的业务,不论危险保费还是储蓄保费,均按约定比例分给再保险人,再保险费率按原保单费率计算的分保方式。再保险人按比例分担死亡保险责任、分红、解约金等。优点:保单分红的风险可由再保险人分摊当原保险人第一个保单年度的责任准备金采用较高标准时,可由再保险人分摊亏损修正共同再保险法定义:即原保单的责任准备金由原保险人运用。再保险人按比例分担死亡保险责任、分红,但不负担解约金。四、人寿保险比例再保险的运用为说明上述三种再保险方法中,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怎样分配各自责任,见例P173第三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的再保险一、再保险的必要性意外险保险金额大,风险集中健康保险出险频率高,损失额不稳定。一、单一危险单位的再保险方式个人业务:自留额通常为寿险业务自留额的1/10.意外险—溢额分保健康保险—成数分保团体业务:先安排成数分保,再根据需要安排溢额分保二、意外险的一次事故累积责任—事故超赔意外伤害险再保险规划举例项目保额自留额(10%)分保额(90%)死亡1019永久残废20218医疗费用10.10.9第一层超过40后的60第二层超过100后的100成数合同超赔合同假定对死亡、残疾、医疗的给付分别列明赔付额为10、20、1万元,自留10%,一次事故可能造成20人死亡。可规划为:第十一章巨灾风险的保险与再保险第一节巨灾保险的性质一、巨灾风险可保的特点二、巨灾风险不可保的特点巨灾发生的频率和损失难以预料巨灾会造成同类或相似风险的大面积的严重损失三、巨灾保险的性质:商业性保险和政策性保险相结合第二节地震风险的保险与再保险日本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与再保险承保主体—民间保险公司、地震再保险公司、政府。图见P181承保限额地震保险作为家财险的附加险,保额为其30%-50%责任范围赔偿方式、赔偿金额保险费率纯费率+附加费率由于巨灾保险的非商业性,附加费率不含保险公司的利润费率水平考虑居民家庭和政府的承受能力,尽可能低些。费率水平存在地区和财产性质的差异地震风险准备金政府承担的家庭财产地震保险业务的最高赔偿规模每年提交审议政府设立专项再保险会计管理,与一般财政分开,结余要全部提存,作为政府的地震风险准备金保险公司的结余也全部提存,作为地震风险准备金日本企业财产的地震保险与再保险承保主体—民间保险公司限额承保地震保险作为企财险的附加险责任范围投保方式和再保险保险公司自行决定是否承保和自行安排再保险通常使用比例再保险和超赔再保险相结合的方式赔偿金额政府对地震保险的管理保险公司经营险种的审批偿付能力系数管理第三节洪水风险的保险和再保险国家洪水保险的承保主体私营保险公司直接承保,在保费范围内赔付政府支付保费与实际支付额的差额—超赔分入人,但不收再保险费国家洪水保险的强制性国家洪水保险的保障对象与承保限额居民和小型企业的财产国家洪水保险的保险费率企财险-实际费率家财险-补贴费率第五节我国的巨灾风险和再保险一、我国自然灾害的特点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灾害强度大范围广灾害损失严重地区差异大三、巨灾保险补偿制度建立和发展的总体思路建立有政府参与的巨灾风险的再保险制度改变财政救济基金的使用方式,将其纳入保险补偿基金运行系统从我国巨灾风险的地区差异出发,建立相互独立的巨灾保险的险别合理确定巨灾保险的保险金额和政府的责任限额合理选择合适的再保险方式合理确定巨灾保险的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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