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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一、为加强我省档案事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省各级各单位的档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二、全省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各级机关、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每年均应参加考核。三、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由省档案局制定,分级组织实施。省档案局负责市档案馆和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的考核工作;市档案局负责县(市、区)档案馆和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县(市、区)档案局负责县(市、区)级机关、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属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其下属单位的考核工作。四、档案管理考核标准由省档案局制定。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按照附件1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原则上按附件2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机关、团体、其它组织和单位按照附件3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五、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主管部门(单位)应加强对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需要组织考核小组。考核小组2一般由三到五人组成。考核组成员应具有丰富的档案工作经验,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六、档案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得分(不含加分)确定相应的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含)~80分为合格,80(含)~90分为省二级,90(含)~98分为省一级,98(含)分以上为特级。特级为我省档案管理工作最高等级。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1、没有按规定建立档案工作的;2、有积存文件材料没有整理归档的;3、拒绝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或送交现行文件资料的;4、发生档案损毁、丢失、失泄密等事故或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5、所属单位有2个以上考核不合格的;6、逾期没有填报档案工作考核书及自查报告的。八、考核等次的核查与批准。各单位的考核等次一般由负责考核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单位)核查批准。但特级和各级各类档案馆的省一级,应报省档案局统一核查批准;市、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省一级、省二级委托各市档案局进行核查提出意见,报省档案局同意后公布;省级主管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的省一级、省二级应报省档案局核查批准。九、档案管理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31、单位自查。各单位依照考核标准对本单位档案工作情况逐项进行自查,确定申报等次,形成自查报告,填写年度考核书(格式分别见附件1、附件2、附件3)一式两份,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于每年l0月l0日前)报送负责考核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主管部门(单位)。2、检查评分。考核小组依据标准采取资料审查、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核查评分,拟定对各单位考核意见,初步确定其考核等次。检查各主管部门(单位)时应同时抽查其一定数量的下属单位。3、意见反馈。考核小组应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情况。各单位如有异议,可当面向考核小组提出,或以书面的形式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认真核查,及时答复。4、确定等次。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和考核分工及考核小组拟定的考核意见,审查确定各单位的考核等次。5、通报奖惩。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单位)应于每年年底前通报年度考核情况,表彰特级、省一级单位,颁发证书,向不合格单位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考核不合格单位应认真进行整改。到期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档案法》和《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4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省档案局每年从中评选表彰一定数量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个人一般从当年考核特级、省一级单位产生。各市档案局、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应根据省档案局确定的比例或分配的数额,结合年度考核成绩,认真做好先进个人的遴选推荐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于每年12月10日前)汇总上报省档案局审查批准,由省档案局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各市、县(市、区)是否评选市级、县(市、区)级先进个人,由市、县(市、区)档案局确定。十、各单位档案管理考核结果要作为对各单位分管领导和档案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评聘的重要参考。档案管理考核特级、省一级的单位为先进单位。特级、省一级单位应根据《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对获得先进等级的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十一、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考核档案,并建立档案管理年度考核情况数据库,对考核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省档案局将不定期地对全省档案管理考核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与其获得的等次不符的单位,应予以摘牌,撤消其等次并限期整改。十二、本办法由山东省档案局负责解释。十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5附件1档案馆年度考核书及考核标准6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书(年度)档案馆名称(公章)五申报等次五批准等次五山东省档案局制注:本考核书一式两份档案馆名称建馆时间7地址邮编档案馆编制人数实有人数档案馆建筑总面积库房面积馆藏情况档案种类本年度进馆数量现存档案起止年度档案数量文书档案卷件卷件实物档案件件声像档案盘盘照片档案册张册张电子档案盘件盘件现行文件件件资料册件册件上年度考核等次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编号考核内容分数评分细则年度工作情况自查得考核得8分分1基础建设〔28〕1.1档案馆是党和政府的文化事业机构。档案馆事业列入同级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当地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的增长而增加2列入了相关规划计划,但档案馆事业经费没有随着当地财政增长而增加的,扣2分1.2按《地方各级档案馆人员编制标准》确定档案馆编制,配备人员。档案馆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21.有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2.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能满足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的,扣2分1.3制定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保密、利用以及安全保卫等各项规章制度11.缺一项制度,扣0.5分,扣满1分止2.有制度,但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的,扣0.5分I.4制定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并及时总结21.没有规划计划,扣1分.有计划,但没有完成计划任务的,扣0.5分2.没有及时总结,扣1分1.5建设专用的符合JGJ25要求的档案馆库房61.没有独立的档案馆库,本项不得分2.馆库存在安全隐患并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的,考核不合格。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没有完全消除隐患的,扣2分3.馆库面积达不到要求,扣2分4.设置了专门的磁性、电子档案库房,并健全相应保管设施的,加2分9编号考核内容分数评分细则年度工作情况自查得分考核得分1.6档案库房内应配置相应的档案安全保管设施设备91.防水、防火、防盗、防虫、防高温、防潮、防强光、防尘、防鼠等“九防”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扣满9分止2.档案库房配有自动防火灭火装置,加2分;配备自动防盗报警装置,加1分1.7档案馆应配备满足档案收集、整理、保护,鉴定、编目和提供利用需要的工具或设备61.没有配备档案收集所需要的机动车辆,扣1分2.档案馆应配备摄录机,放相机、录音机、电视机、照相机、复印机、计算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磁带机(或光盘塔、磁盘阵列)等工作设备,少一种扣O.5分2业务建设〔34〕2.1有计划地收集或征集档案、现行文件、图书资料71.没有根据馆藏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档案资料收集征集计划和实施方案,扣1分2.没有及时接收应进馆档案和各单位送交的现行文件、资料,扣2分3.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收集或征集当地名人、名胜、名产和其他反映当地历史文化的档案、资料、实物,扣2分;有行动但效果不明显的,扣1分4.没有参与地方重大活动主动收集档案资料的,扣2分5.根据馆藏建设需要积极开展了诸如记忆工程等专项收集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的,加1分10编号考核内容分数评分细则年度工作情况自查得分考核得分2.2馆藏丰富、门类齐全、具有地方特色4市档案馆档案资料数量达到9万卷册,县(市、区)档案馆达到5万卷册,得4分。数量达不到要求,按比例扣分2.3档案资料接收进馆时应严格履行交接手续1移交时没有严格履行手续或交接文据不规范的,扣1分2.4馆藏档案应以全宗为单位进行管理。全宗内档案分类科学,整理规范31.全宗划分不准确,扣1分2.档案分类混乱,扣0.5分3.档号编制不规范,扣1分4.存在其它档案质量问题,扣0.5分2.5馆藏资料登记清楚,分类科学,编号有序2馆藏资料没有登记整理,扣2分。有登记,但分类不科学,扣0.5分2.6馆藏所有全宗都应建立全宗卷,并按DA/T12进行整理21.全宗卷建立不全,扣1分2.全宗卷内材料不全,扣0.5分;没按规范整理的,扣0.5分2.7加强管理,确保档案安全91.没有建立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本项不得分2.发生档案损毁、丢失、失泄密等事故的,考核不合格3.没有温湿度记录,扣2分。有记录,但不连续的,扣0.5分4.库房温湿度连续超标的,扣1分5.进出库房没有按规定履行手续并进行登记的,扣1分6.对利用者查阅利用档案监管措施不到位的,扣1分7.没有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和报告的,扣2分8.没有制定灾害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习的,扣2分11编号考核内容分数评分细则年度工作情况自查得分考核得分2.8有计划地开展褪变档案和破损档案的复制和修复工作2馆藏档案资料有褪变、破损现象,当年没有进行修复抢救的,本项不得分2.9有计划地进行档案价值鉴定和开放鉴定21.没有进行开放鉴定,扣2分。开展了开放鉴定工作,但标准掌握有问题,扣0.5分;开放鉴定不及时,扣0.5分2.开展了档案级别鉴定、设立了特藏室的,加2分2.10及时进行人员、经费、设备、档案整理、编目、收进和移出、编研、修复等情况的登记和统计。准确、及时填报年报等统计报表,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21.没有登记,扣1分。有登记但没有进行统计和分析的,扣0.5分2.年报不及时或数据不准确,扣1分3开发利用〔20〕3.1有计划地开展档案著录工作。馆藏档案应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人名索引、存放索引;馆藏资料应有登记目录和分类目录;开放档案应有文件级目录,形成科学实用的检索工具体系61.有著录任务但当年没有制定档案著录计划的,扣1分2.档案、资料、开放档案目录少一种,扣1分;有目录,但应续编没有续编或编制不规范,发现一种扣0.5分3.本项扣满6分止3.2有计划地编纂档案汇编,编写专题资料,撰写档案史料研究论文51.当年没有编印档案汇编,扣2分2.当年没有编印档案专题资料,扣2分3.当年没有在具有正式刊号的报刊上发表史料研究论文,扣1分4.当年每正式出版一种档案汇编或专题资料,加1分;每正式出版一种史料研究论著,加2分12编号考核内容分数评分细则年度工作情况自查得分考核得分3.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用多种形式向社会提供利用档案资料11.提供利用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扣0.5分2.有利用投诉,扣0.5分3.4建立档案资料利用原始登记,定期对利用情况进行分析11.没有建立利用登记,本项不得分2.有原始登记,但没有进行利用分析,扣0.5分3.5每年编辑印发档案利用成果典型实例汇编21.当年没有编辑并印发《汇编》,本项不得分2.不足20例,扣0.5分3.6结合社会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布档案1没开展,扣1分3.7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工作31.市档案馆当年没有召开档案学术研讨会的,扣1分2.市馆当年在《中国档案》、《中国档案报》、《山东档案》等专业报刊上发表5篇、县(市、区)馆2篇以上档案学术研究或经验介绍文章,得2分。不足者,按比例扣分。每超出1篇,加0.5分3.8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利用档案开展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活动,促进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协调发展1当年没有开展或参与活动的,扣1分4信息化建设〔10〕4.1档案馆信息化应纳入当地政府信息化建设规划1没有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规划、列入重点建设计划,扣1分4.2应制定档案馆信息化规划与年度计划1没有规划和计划,本项不得分;有计划,当年没有有效实施的,扣0.5分13编号考核内容分数评分细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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