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第四讲国际金融组织(国际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涂永红)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1第四讲国际金融组织•学习目的–了解国际金融金融组织的宗旨、资金来源和业务活动–了解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以及亚洲开发银行–了解中国与这些国际金融组织的关系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2§1.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IMF•1945年12月27日,参加布雷顿森林会议的各国批准《布雷顿森林协议》,IMF成立•1947年3月1日开始营业•总部在华盛顿•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3§1.2IMF:宗旨•建立一个永久性国际货币机构,对国际货币问题进行协商,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促进各国贸易均衡发展,提高成员国的就业和实际收入,开发成员国的生产资源•促进汇率稳定,维护正常的汇兑关系,避免竞争性货币贬值•协助成员国建立多边支付制度,消除阻碍国际贸易的外汇管制•协助成员国改善国际收支状况,通过贷款解决国际收支困难,避免采取危机他国利益和国际繁荣的措施•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是横的时间,减轻失衡程度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4§1.3IMF:组织机构•理事会:最高权力机构,一年举行一次会议•执行董事会:处理日常业务的常设机构,22人组成,6名来自出资额最多的国家,其余16名由16个选区产生•临时委员会:重大问题决策,一年举行2次会议•发展委员会:讨论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资源•总裁:任期5年,一直由欧洲人担任•业务机构:16个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5§1.4IMF:资金来源•基金份额:取决于成员国的国民收入、外汇储备、平均进口额、出口变化率、出口额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计算单位最初为美元,1969年改为SDRs–基金份额的作用:发放贷款的依据、投票权,每5年检查或调整一次•借款:向成员国政府借款•信托基金:出售黄金所得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6§1.5IMF:业务•汇率监督–确定汇率的指导思想–要求成员国提供经济运行和政策的资料,与会员国定期或不定期磋商–对全球及各国的汇率和外汇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并每年汇集出版•储备资产创造–1969.9设立SDRs,1SDRs=0.888671克纯黄金–性质:纸黄金,记账以及政府间转账–1974.1.1,SDRs与黄金脱钩,由16种货币的加权平均值决定其价值,1981.1.1改由5种货币定值,其权重每5年调整一次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7§1.5IMF:业务•资金融通–普通贷款,即基本信用贷款(BasicCreditFacility),期限3-5年•储备部分贷款:份额的25%,无需审批•信用部分贷款:份额的25%-125%,需要审批–扩展贷款(ExtendedFundFacility,EFF),1974年9月设立,期限4-7年•解决结构性国际收支逆差•额度较大–出口波动补偿贷款(CompensatoryFinancingFacility,CFF),1963年设立•出口突然间减少•进口价格突然上升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8§2.5IMF:业务•结构调整贷款(StructuralAdjustmentFacility,SAF),1986年3月设立–对象为低收入国家–金额为份额的70%–1987年12月设立加强结构调整贷款,为份额的250%–资金来源为信托基金贷款和IMF的利息收入•削减贫困贷款(PovertyReductionandGrowthFacility),1999年设立–与世界银行合作–利率0.5%,期限最长10年•紧急援助(EmergencyAssistance)•采用基本费率•必须在5年内偿还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9§1.6IMF:性质与作用•性质–国际组织和国际论坛–受美国操纵•作用–稳定汇率:钉住汇率制度–缓和国际收支危机:发放贷款–维护国际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协商、制定共同规则–处理紧急事件:美元危机、债务危机、墨西哥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10§1.7IMF:面临的问题•贷款资金有限•贷款资金分配不合理:按份额分配•IMF提供贷款时附加限制条件–要求借款国实行紧缩性的经济政策–亚洲金融危机中受到批评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11§1.8IMF:与我国的关系•我国是创始国之一•1980年4月恢复在IMF的合法席位•目前我国认缴的基金份额达到63.69亿SDRs,占基金份额总额的2.99%•我国单独选派执行董事•是IMF临时委员会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12§2.1世界银行集团WORLDBANKGROUP•世界银行集团的组成–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IBRD)–国际开发协会(IDA)–国际金融公司(IFC)–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总部设在华盛顿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13§2.2IBRD•1944年参加布雷顿森林会议的各国代表通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议》•1945.12.27正式成立IBRD•1946年6月开始营业•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14§2.3IBRD:宗旨•宗旨–对生产性投资提供便利,协助成员国的经济复兴以及生产资源的开发–促进私人对外投资和贷款–鼓励国际投资,开发成员国的生产资源,促进国际贸易长期均衡发展,维持国际收支平衡–配合国际贷款,提供信贷保证•组织机构:与IMF基本相同–执董24人,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法国是持股最多的国家,是常设执董–中国、俄罗斯、沙特单独选派一名执董–每国有基本投票权250票,每认缴一股($10万),增加一票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15§2.4IBRD:资金来源•银行股份:根据各国经济与财政实力以及在IMF的份额确定,实缴额只有10%左右•借款:主要来源。–向成员国发行中短期债券–向资本市场发行长期债券(占筹资的2/3或3/4)•转让债权•业务收入•回收的贷款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16§2.5IBRD:贷款业务•项目选择–支持重点不断变化–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农业、教育、能源、结构调整、环保•贷款原则–只向成员国发放贷款–贷款必须用于借款国申请的特定项目–无法从市场以合理价格获得资金–借款国必须确保贷款的偿还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17§2.6IBRD的贷款种类•项目贷款(特定投资贷款):必须经过选定、准备、评估、谈判、执行、总结六个阶段•非项目贷款:用于自然灾害、进出口价格以及需求的突发性变动•部门贷款:部门投资、部门调整、中间金融机构贷款•联合贷款:共同以及充当中介的贷款•窗口贷款:发放对象为发展中国家•世界银行的贷款被称为硬贷款(贷款条件严格、利率相对高),国际开发协会的贷款则为软贷款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18§2.7IBRD:贷款业务特点•贷款期限长,最长可达30年,宽限期5年•贷款利率低于市场利率,实行浮动利率•贷款以美元计值,借款国承担汇率风险•只提供项目所需资金的外汇部分,一般只占资金总额的30-40%•贷款程序严格,审批时间长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19§2.8IDA•成立–1959.10世界银行通过美国的提议–1960.9.24正式成立,11月开始营业–我国1980年5月恢复IDA的席位–只有IRDB的成员才能加入IDA•宗旨–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国家提供贷款,帮助这些国家加速经济的发展,达到提高生产率和改善人民生活的目的•机构–与IBRD一套人马、俩块牌子,在财务和法律上独立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20§2.9IDA:资金来源•股份:发达国家多,发展中国家少•成员国的补充资金和特别基金捐赠款•业务收益•IBRD的拨款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21§2.10IDA:贷款业务•资格–1999年GNP低于$925的发展中国家•软贷款–贷款期限50年,宽限期10年–第2个10年每年还本1%–其余30年每年还本3%–免收利息,只收取0.75%的手续费•贷款项目–满足人民生活基本需要的发展项目–初级教育、基本健康服务、基本卫生设施、农业、环保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22§2.11IFC•成立–1956.7正式成立–只有IRDB的成员才能加入IFC宗旨–为发展中国家的私人企业提供没有政府担保的投资,促进成员国的经济发展–促进我国私人资本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促进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的发展•机构设置–与IBRD一样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23§2.12FIC:资金来源•会员国认缴的股份•借款:主要资金来源,80%来自国际金融市场,20%来自IRDB。•业务净收益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24§2.13FIC:业务活动•贷款–贷款给中小私人企业,无需政府担保,期限为7-15年,利率高于IBRD贷款–通常购买一个项目5%-15%的股本,投资比例不超过35%–贷款范围遍及各行业、各部门–有较高的贷款条件:技术稳定、盈利水平高、符合环境和社会标准•帮助发展中国家的私营企业在国际金融市场融资•提供咨询服务–对政府:商业环境改善、技术援助、私有化方案–对企业:公司重组、项目开发、商业咨询和技术援助–按照市场标准收费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25§2.14MIGA•成立:1988年,有154个成员•宗旨–通过向投资者和借款人提供政治风险担保帮助发展中国家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26§2.15MIGA的担保业务•货币兑换和转移的限制风险•投资者所有权、控制权丧失的风险•投资者合同被撤销或违背的风险•武装冲突和动乱风险•提供技术援助,帮助吸引外资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27§2.16ICSID•成立于1966年•宗旨–为解决会员国和外国投资者之间的争端提供便利–促进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相互信任–鼓励私人资本向发展中国家流动•业务种类–调停–仲裁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28§3.1BIS:成立与发展•1930年5月在瑞士的巴塞尔成立•由英国、法国、德国、比利时、意大利、日本六国的中央银行和美国的纽约花旗银行、芝加哥花旗银行、摩根银行三家商业银行组成•是最早的国际金融组织•处理德国的战争赔款和清算问题•二战后成为各国中央银行之间业务往来的平台•在国际清算中充当受托人和代理人•1996年亚洲、拉美、中东和欧洲的9家央行加入•有120多家央行和国际金融机构在国际清算银行开户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29§3.2BIS:宗旨•(1995年国际清算银行章程第3条)•促进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并为国际金融业务提供新的便利•根据有关当事各方签订的协定,在金融清算方面充当受托人或代理人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30§3.3BIS:与我国的关系•1984年12月我国与BIS建立业务关系•1996年成为BIS的持股成员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31§3.4BIS:资金来源•股本金–法定股本为15亿金法郎–86%股本由央行持有,14%属于私人•一些国家央行的存款•借款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32§3.5BIS:业务活动•中央银行的银行–管理外汇储备–代理央行投资:短期债券和贴现•国际间货币和金融合作的场所•货币和经济研究中心:各种报告•是协助执行各种国际金融协议的受托人和代理人:万国邮政联盟、国际红十字会、欧洲货币体系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2003/09/1733§3.6BIS:组织结构•股东大会:每年6月第二周•董事会–当然董事: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美国–其他董事:不超过9人,选举产生–每年召开10多次会议–董事会主席和行长通常为同一人•管理当局:各部门•巴塞尔委员会–1975年十国集团发起,设立国际清算银行关于银行管理和监督活动常设
本文标题:第四讲国际金融组织(国际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涂永红)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4797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