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旅游娱乐 > 差比句的调查框架与研究思路
``````(原载戴庆厦主编《中国民族语言文学论集4·语言专集》,民族出版社2004,1-21页)差比句的调查框架与研究思路刘丹青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缘起与鸣谢:在本论文集之由来的“现代语言学理论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研究学术研讨会”上,笔者作了“汉语方言间及汉藏语言间量词的句法类型差异”的发言。后来,此发言还以每次略为不同的题目和重点在中国和日本的若干场合宣讲,虽几经加工修改,但仍只是一个详细提纲,材料和观点尚未成熟到可以发表。现在,戴庆厦教授嘱我将论文提交给本论文集,我无以应命,便征得戴教授同意,另选一文加以修改整理,供这本文集之选。这篇替补之作,原系为“第8次中国东南部方言比较研究国际研讨会”(杭州,2002年3月)准备的一个调查提纲说明。2001年的“东南”会议经笔者提议、大家同意,定下2002年“东南”会议讨论比较句,为此笔者准备了一个粗略的调查提纲发给大家。后来有参与者觉得提纲过简,提议扩充。于是,笔者又根据类型学上比较句(尤其是差比句)研究的成果,写了一篇较为详细的说明文章,解释差比句研究的意义及调查研究时需注意的问题,材料多取自汉语方言,也有部分取自其他语言包括少数民族语言。文章在会前发给各位与会者参考,其主要内容还曾在香港大学主办的“首届中国语言文字学国际研讨会”上报告。在写作过程中,查了一些少数民族语言研究的著作,发现国内民族语言的语法研究中对差比句还注意得相当不够,不少语言的语法描写缺少差比句这一项,而在国际上,差比句是语法调查中最重要的参项之一,即使是很简略的调查也会把差比句作为一个必查项目,因为差比句的结构在语言类型学方面有重要价值(见下面“引言”)。此外有些提供差比句材料的描写,也存在没有抓住要害、描述语言事实不够清楚的情况,汉语(包括方言和汉语史)的差比句研究用类型学的角度看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对差比句各个组成部分所使用的术语也相当混乱。由此感到民族语言差比句的调查研究确实有待加强,汉语差比句的调查研究也需要更多引入语言共性和类型学的视野。因此,特将原文重新修改加工呈于这本文集。这便是本文的缘起。本文的发表,除了得益于主办会议并编辑本论文集的中央民族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现代语言及文化系外,还得益于香港中文大学吴多泰中国语文研究中心为“东南”研究计划提供的资助。此外,本文写作、修改还得到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重点课题ZD01-04的资助。上海师范大学博士生高云峰、硕士生姚洁青和刘海燕为本文收集了部分资料。在此一并感谢。引言作为类型学参项的差比句,首先是一种语义结构,它在不同语言中的句法实现可以相当不同。差比句在语序类型学中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其构成成分的语序,与动宾语序和介词类型(前置词/后置词)密切相关,是重要的类型指标(typeindicator)。在现代语言学特别是类型学的语法调查中,差比句的句法表现已成为基本的必查项目。差比句在语序类型学中的重要性,从当代类型学的奠基之作Greenberg(1963)及Dryer(1992)总结的共性就可看出。前者基于30种语言得出的45条共性中的第22条指出:(1)当差比句的唯一语序或语序之一是“基准-比较标记-形容词”时,该语言为后置词语言;如果唯一语序是“形容词-比较标记-基准”时,大于偶然性的绝对优势可能是该语言为前置词语言。”该共性指出了比较句语序与介词类型的关系。Dryer(1992)基于100多个语组625种语言的统计发现,可以把差比句的语序进一步简化为两个要素:形容词和基准。他发现OV(宾动)型语言基本上都取“基准+形容词”的语序,VO(动宾)型语言则一律用“形容词+基准”语序。该共性指出了差比句与动宾结构语序的相关性。在他的语种材料中,汉语是唯一``````作为SVO语言却使用“基准+形容词”(比小王高)的语言[1]。相比之下,在作为前置词类型的古汉语和粤语中,差比句(分别如“苛政猛于虎”和“阿福肥过阿明”)正是“形容词-比较标记-基准”的语序,符合Greenberg的共性,其形容词在基准前的语序也符合Dryer发现的VO型的常规。属于VO-前置词类型的壮侗语言和属于OV-后置词类型的藏缅语言大都采用符合语言共性的差比句类型。然而,差比句并非只有“基准-比较标记-形容词”和“形容词-比较标记-基准”两种句法表现,实际语言和方言中差比句的句法表现要复杂得多。普通话的“比”字句已经在上述两种结构之外。有些语言方言的差比句甚至无法简单地分解成上面三种句法成分,例如大田闽南话“我比汝恰大汉”(我比你高壮),“汝恰悬我。”(你比我高)中的“恰”是差比句的重要成分[2],但它似乎又不是Greenberg共性所说的那种比较标记。因此,我们需要对差比句在语言方言间可能的句法差异进行更全面的了解和更深入的分析,以使我们的描写框架更具有类型学的覆盖性。下面我们主要通过将差比句进一步分解为几个次参项来细化和深化对差比句的观察和分析,为不同语言方言差比句的调查、描写和分析提供一个框架和思路。1差比结构的基本要素以“小张比小王高”为例,差比结构有四个基本构成要素:1、性质属性的主体(小张),2、表示属性的形容词(高),3、基准(小王),4、比较标记(比)。这些要素如何投射为句法成分呢?属性主体在典型的差比句中一般充当主语或话题,在有格的语言中取主格,形态和句法上都变化不太大。语序类型学通常不关心比较句主体的位置,只关心2-4这三项(见上引Greenberg共性)甚至只关心2、3两项(如上引Dryer的共性)。为了类型比较的便利,可以这样简化。不过,若要深入研究,则属性主体也存在与基准的语序问题(见节4)。而这里要简略讨论的属性主体与主语及话题的关系,则涉及到另一个类型学问题。汉语差比句的一大特点是比较主体和属性主体可以分离。典型的差比句,比较主体(与基准相比较)同时就是属性主体,两者是统一的。如“小张比小王高”,“小张”是比较主体(与基准“小王”相比较),也是属性主体(被“高”陈述)。但是,汉语可以说“东西你比我好,价钱我比你便宜”。两个分句中比较主体分别是“你”和“我”,属性主体却分别是“东西”和“价钱”。这样的句子很难直译成英语。较接近原义的翻译大概是“Asforgoods,yoursarebetterthanmine;asforprice,mineislowerthanyours”。“你”和“我”都取了领格形式,而不是属性主体。属性主体是代词yours和mine中隐含的goods和price,仍然与比较主体是统一的。而更合英语习惯的翻译大概是“Whileyourgoodsarebetterthanmine,mypriceislowerthanyours”。主体的这一特点也影响到基准。既然被比较主体可以不是属性主体,那么基准也可以与属性没有直接关系。如“价钱我比你便宜”,基准“你”不是“便宜”陈述的主体,便宜陈述的是“你”的价钱。汉语允许两种主体分离的特点是汉语话题优先的整体类型特点在差比结构中的反映。因为汉语的谓语前有主语和话题两种句法位置(关于汉语话题的句法地位,参徐、刘1998第2、第7章),所以可以让属性主体和被比较对象分别占据这两个位置。例如“东西你比我好”,“好”的属性主体是“东西”,它当然就是形容词的主语。被比较主体“你”则充当了次话题。假如说成“你(,)东西比我好”,则被比较对象“你”作了主话题,“东西”仍是主语。在英语这类非话题优先型语言中,话题不是基本的句法成分,因此让属性主体和被比较对象等同,便于安放在主语的位置。另一方面,汉语也因为是话题优先语言,属性主体又只能占主语或话题之位,比较形容词只能占谓语或有谓语性的补语之位,而其他语言却有比汉语灵活多变的。如:(2)Ieatmoreporkthanfish.~*我比鱼吃更多的肉。``````左边英语句中的主体pork(猪肉)是在宾语位置,而表示属性的比较级形容词more(多)是在定语而非谓语位置。假如直译为右边的汉语句,显然不通。普通话较近似的翻译是“我吃肉比吃鱼多”。注意这里已拿整个VP“吃肉”做“多”的主语,而“我”则成了话题。另一种译法是“我肉比鱼吃得多”,“我”作“吃”的主语,主体“肉”则作受事次话题。这方面,方言不一定与普通话相同。广州话似乎就允许比较主体充当宾语,比较:(3)粤:我食肉多过鱼。上例中主体“肉”充当了宾语。遇到主体占宾位、难以直接作主语或话题的时候,汉语可能会诉诸“意会式差比句”(详2节),将主体和基准一起话题化,再在宾语中突出主体。Ansaldo(1999:109)就注意到用这类表达法的例子:(4)鱼和肉我更喜欢吃肉。(5)上海:白酒搭和啤酒伊他欢喜吃白酒多点。此外,英语、葡萄牙语和日语等类型不同的语言都可以拿谓语本身作为比较主体,汉语没有这种机制,大概也因为谓语不在话题之位。同类的意义需要用复句才能表达,如:(6)英语:Hewasmoresadthanangry.~*他比愤怒更悲伤。~他与其说是愤怒,还不如说更多地是悲伤。(7)葡语:Eleémaisricodoquefeliz.~*他比幸福更富有。~他与其说幸福,不如说富有。他更富有比幸福(8)日语:haradatasiinootoorikositeokasikunaru.令人气愤的(宾格)超过滑稽变的‘(某人)感到滑稽超过了感到气愤’汉语差比句在属性主体和比较主体方面的灵活性和受限性看来都与其话题优先的特点有关。国内的民族语言中,至少很多藏缅语被公认为属于话题优先类型,藏缅语是否存在汉语的类似现象很值得研究。不过这一类问题需要较为深入的句法和语义分析,时间规模有限的语言调查有时难以达到这样的细致深入程度。语言类型学尤其是语序类型学关注更多的是属性主体以外的三个要素。表示属性的形容词既涉及语序,也涉及形态:有些语言要求形容词在差比句中取比较级,如英语不能说JohnistallthanBill,tall必须换成taller。这时,比较关系实际上被双重标注,即在形容词上加比较级后缀er,又在基准上加标than。前举大田闽南话“我比汝恰大汉”(我比你高壮),“汝恰悬我。”(你比我高),其中的“恰”是加在形容词上表示比较关系的,表义功能与英语er相近。而且,“恰”跟比较句的语序安排没有关系。不管基准在形容词前还是在形容词后,“恰”都在形容词前,不一定与基准组合。基准作为一个重要参项在有些语言中也有形态问题。如在俄语中,基准名词不需要另加英语than那样的虚词,但是要取第2格(领格),如:(9)Онсильнеебрата‘他比哥哥有力气’сильнее(有力气)是形容词比较级形式,基准брата(弟兄)是名词第2格形式,没有另用虚词。汉语中的基准主要涉及语序问题。古今汉语的一大差别就是基准伴随着“比”字句的兴起从动词后位置演变成动词前的位置,但是从胶东方言到粤语很多东南方言仍然保留基准在动词后为主的格局。从类型学角度看,基准在后是VO-前置词语言如英语、壮语、佤语的特点,基准在前是OV-后置词语言如日语、藏语、蒙古语等的特点。OV-后置词语言基准在前的例子如毕节彝语(丁椿寿1993):(10)21bu13a33mu3321ka33mu21我的哥哥我于高‘我哥哥比我高’(ka33是处所后置词兼比较标记,古汉语“于”也兼具这两种功能,所以用“于”来对译)。比较标记情况比较复杂,需要专门讨论一下。比较标记一般指具有一定独立性的表示比较关系的虚词,如“比”和、古汉语的“于”、``````英语的than。加在形容词上的比较级形态或标记如英语的er和more,或闽南话的“较”,也有表比较作用,也可看作一种比较标记。假如像俄语那样不用独立的虚词,仅仅用形容词的比较级和基准的格形态来表示差比,那么形态要素的标记作用就更显得重要。语序类型学所关心的比较标记,在英语中指的是加在名词基准上的than,而不是加在形容词上的比较后缀er或分析性成分more。这是有道理的。比较级后缀可以脱离基准而存在,如Johnistaller。这就不再是结构完整的差比句。而than一定要与基准一起出现,永远用在差比结构中。OV-后置词型
本文标题:差比句的调查框架与研究思路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48571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