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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路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财政部、环保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努力解决当前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切实提高农村环境质量,扎实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一系列文件和会议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实施方案。第一章全镇现状与存在问题一、常路镇基本情况蒙阴县常路镇地处临沂、泰安两市交界处,是临沂市和蒙阴县的西大门。全镇辖30个行政村,46个自然村,1.1万户,3.5万口人,农村人口2.8万人,总面积77.4平方公里。205国道横穿镇驻地,距京沪、博徐两高速出口分别为8公里、12公里,距东都火车站5公里,。是山东省中心镇、环境优美乡镇、园林小城镇、生态文明乡镇、省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市级文明乡镇。2010年全镇实现工农业总产值36亿元,利税3.5亿元,财政总收入21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783元。近几年来,我镇坚持以“抓招商、强民营、扩城镇、促和谐”四项工作为重点,着力抓好铁业加工、食品加工、建材生产、商贸物流及生态文明五大产业板块,铺下身子,真抓实干,镇域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今年1—6月份全镇实现工农业总产值20亿元,增长28%;实现财政收入980万元,增长22.6%,其中,国税收入560万元,地税收入420万元,地方级财政收入46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8.5%、26%和28.2%;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0.51亿元、4.22亿元、和1.2亿元,同比增长6%、9.2%和15.8%;规模企业实现产值9.8亿元,利税1.2亿元,分别增长30%、26%;个体工商户发展到2347家,民营企业88家,顺利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超半的目标。现我镇主要产业结构基本为种养业和小规模工业,多数村庄(社区)未通安全达标自来水,大部分为自备潜水井,污水处理设施并未完善,未建设垃圾中转站,除大常路社区中心区的生活垃圾由镇城管中队负责清理外,其余各村的生活垃圾均采取传统的焚烧掩埋等方式处理。二、农村环保进展情况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把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依法制定了相关的农村环保政策法规。特别是近两年以来,我镇不断强化措施落实,提高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水平。一是严把审批关,确保建设项目环评达标,严禁新上污染项目和危化品项目;二是严格控制违规排污行为,确保各项环境参数达标;三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常路镇镇地处临沂泰安两地交界处,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上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人口增加,过度垦荒种地、居民群众综合素质较低和自然因素的影响,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同时,农业生产面源污染严重,农村“脏、乱、差”现象较为普遍,加之地方财力十分有限,环保投入力度不够,环保方面建设跟不上去,对环境监管不够力度,致使全镇环境污染问题还比较严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1、化肥、农药、地膜污染严重。为提高农业发展水平,农村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成为农业污染物的重要来源,造成土壤酸化,地力下降;同时农用地膜使用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后很难回收,绝大部分废弃在农田中,长期不能降解,污染土壤,破坏土质结构,影响农业生产,形成“白色垃圾”污染环境。2、畜禽污染物排放量大。近年来,我镇农村以大棚养鸡鸭为主的畜禽养殖业迅速发展,成为全镇污染新的源头,在河网密布地区尤为突出,甚至已超过工业污染。畜禽养殖粪便处理率极低,这些污染物有的直接排放到季节性河流中,有的随雨水冲刷到河流造成水体污染。其有毒、有害成分还易渗入地下水中,严重污染地下水,畜禽粪便发酵后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使大气受到污染,水体富营养化,污染了周围农民生活环境,严重影响了人体健康。3、城镇中小型工业企业“三废”排放量大。随着我镇家族式管理工业企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铁业加工企业,普遍采用家庭式经营模式,技术落后,绝大多数企业并没有建设和安装工业废渣、废水、废气处理设备,生产中排放的工业“三废”严重影响了农村环境,制约了农村基层的经济发展。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召开工作会议并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制定了相关解决实施方案。一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农业方面污染,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行秸秆还田,鼓励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鼓励农膜回收再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行秸秆气化工程、沼气工程等,禁止在禁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二是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区域,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时限,限期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现有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鼓励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依据土地消纳能力,进行畜禽粪便还田。根据水质要求和水体承载能力,确定水产养殖的种类、数量,合理控制水库网箱养殖规模,坚决禁止化肥养鱼。三是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环保准入门槛,禁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其停止建设,补办环评手续,并予以处罚。对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责令其停止生产,并予以处罚。加大对各类工业开发区的环境监管力度,对达不到环境质量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加快推动农村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积极落实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有关精神和政策的同时,结合本地农村环保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以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把农村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变农村环保落后状况,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二、基本原则1、以奖代治,逐步推进。针对严重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污染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进行整治,对经过整治,污染问题得到解决的村庄,进行奖励,逐步引导所在管辖范围内农村地区环保和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展开。2、依托村庄,务求实效。针对各村(社区)的具体情况,通过综合措施运用和资金集中投入,力求在较短时间内有效解决村庄饮水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改善村庄环境状况。3、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农村环境问题成因复杂,许多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必须进行近远期、区域间的统筹规划,优先解决影响面大、矛盾突出的问题,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治理经验与技术,不断提高治理成效。4、政府扶持,多方筹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涉及面广、问题复杂,需要大量治理资金的投入。除中央省市县财政安排资金予以扶持外,本镇、村两级地方政府应积极、多方筹集资金投入农村环保事业。三、规划时限规划期为2011-2013年,基准年为2011年,分为第一期(2011.7-2012.7年)和第二期(2012.7-2013年底)两个阶段。四、规划目标第一期(2011.7-2012.7年)目标,根据各村实际情况,集中治理一批环境问题最为突出、当地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典型村庄,使一部分村庄的环境状况明显好转。第二期(2012.7-2013年)目标,使各村(社区)环境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区域治理数量进一步增加,力争使全镇大部分区域环境状况得到整体改善,达到生态文明的标准。第三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布局及主要内容一、治理布局根据我镇实际,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布局分为两个大区域。一是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区。以大常路社区、田家岭工业聚集区为主,重点整治镇区污水垃圾处理、商业街生态建设、工业企业排放工业“三废”和居民日常生活垃圾、污水随意排放影响周围环境的现象。二是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区。以其余23个村为主,重点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污水、农业生产中使用化肥、农药、地膜等和畜禽养殖污染物随意排放影响周围环境的现象。二、治理主要内容1、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地。把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严禁直接或者间接向江河排放超标的工业污水。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2、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污染治理力度。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按照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采取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人口居住比较分散、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分散处理方式处理生活污水;人口居住比较集中、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新村庄建设规划要有环境保护的内容,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防治设施。逐步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统筹的垃圾处理模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边远地区可采取资源化的就地处理方式。优化农村生活用能结构,积极推广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控制散煤和劣质煤的使用,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3、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环保准入门槛,禁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其停止建设,补办环评手续,并予以处罚。对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责令其停止生产,并予以处罚。加大对各类工业开发区的环境监管力度,对达不到环境质量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加快推动农村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4、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区域,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时限,限期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现有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鼓励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依据土地消纳能力,进行畜禽粪便还田。根据水质要求和水体承载能力,确定水产养殖的种类、数量,合理控制水库养殖规模,坚决禁止化肥养鱼。5、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行秸秆还田,鼓励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鼓励农膜回收再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生物质能源,推行秸秆气化工程、沼气工程等,禁止在禁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6、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加强对污灌区域、工业用地及工业园区周边地区土壤污染的监管,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严格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环境监管。7、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积极建
本文标题:常路镇环境连片整治规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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