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围绕创建任务,积极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文明社会的前提。云梦法院充分发挥审判工作打击、保护、调节、服务的职能作用,围绕服务经济建设和谐社会这个重心,两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151件,审执结2907件。一是坚持“严打”方针,维护社会稳定。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也是一项义不容辞的职责。两年来,法院共受理刑事诉讼案件153件,审结149件,判处罪犯207名,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5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13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188人。工作中严厉打击强奸、抢劫、重大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并保证了在审判环节不贻误战机。共审结此类案件54件65人,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审结,对63名被告人作出了有罪判决,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9人。用实际行动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共审结贪污、挪用公款、挪用资金案件10件13人,对以上被告人均从严惩处,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67万元。对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实行圆桌审判,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依法判处缓刑。针对刑事被告人中城关社区青少年明显增多,犯罪地点多集中于各社区辖区内的旅馆、网吧等公共场所,犯罪原因多属父母离异,平时疏于监管和教育,法律意识淡薄的特点,不断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共向城关有关社区发出司法建议书16份,并主动走访了陈赵、太平、幸福三个社区,与社区有关人士进行了座谈。加强与社区等基层组织的联系,一起制定帮教方案,促进未成年犯及时得到了矫治。被判处缓刑的青少年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强化诉讼调解,及时调节民事行政关系。两年来共受理民事案件1448件,审结1347件,加强婚姻家庭等案件的审理,保护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利,妥善处理离婚、抚养、扶养、继承及家庭财产分割案件475件,保护了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宁。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审理,审结农业承包合同等案件31件,有效服务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运用司法手段制裁违法行为,审结劳务合同纠纷案件91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款870万元。加强商事案件的审理,维护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两年来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622件,涉诉标的额2300万元。平等保护了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契约和信用关系,促进了经济发展。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云梦法院认真执行破产法及国家有关政策审理了湖北汽车齿轮厂破产案,多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宣传法律、讲解政策,稳定了职工思想。召开了债权人会议,成立专班清理企业债权债务。汽车齿轮厂整体拍卖后,原厂1800名职工拖欠工资、养老保险金全部交付到位,新成立的湖北亚川汽车齿轮集团公司于今年5月份开始生产,重新安排职工500名,经营状况良好。为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建设,云梦法院推出了强化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建设的十项承诺。对重点骨干企业及外资企业还提出了“四个不得”:不得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增加企业的经济负担,不得传唤企业法人代表,未经批准不得对企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两年来,共为富思特集团、冰晶公司、云梦化肥厂、湖北金菱汽车零配件销售有限公司、县棉花公司等十多家企业追回资金1300多万元。调解结案不仅能化解民事纠纷,而且能减少民事主体的对抗性,也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是一致的。云梦法院广泛实行诉前调、审前调、当庭调、庭后调审理案件,全院民事2案件调解结案率达76%,在全市居于前列。通过调解,我院及时处理了隔蒲潭镇三里庙村145位村民与湖北蓝天盐化厂相邻纠纷案,汇友儿童用品公司两名职工溺水死亡引发的赔偿案,新南洋房地产有限公司起诉的48起房屋出租纠纷案等,实现了案结事了,达到了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行政审判对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两年来全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8件,审结25件,涉及11个行政部门。在审理过程中,注意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宣讲法律,多做协调工作,尽可能促使当事人和解。结案中,原告自行撤诉以及被告主动撤销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共24件,判决维持1件,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受理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74件,案件涉及17个行政部门,执行标的额262.81万元,有力支持了行政机关正确行使公共权力。三是加强执行工作,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两年来,云梦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要求,中办(1999)11号文件、中政委52号文件及最高人民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作领导,实行一名副院长主管,一名副院长协管和党组成员各联系一个法庭的工作责任制。制定执行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彻底实现立、审、执的分离。推行执行九公开和执行异议裁决、执行措施实施、执行争议协调“三分立”机制,有效防止执行不公。继续为胜诉案件多,申请执行数额大的重点企业开展集中执行活动,积极配合清收农村信用社债务和工程欠款、兑现务工人员工资开展查清执行活动,服务中心,促进发展。坚持依法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对恶意逃避执行者实行公开曝光,限制当事人出境,高消费等。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两年来,全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22件,全部执行928件,部分执行和执行和解437件,执行标的总额3275.97万元。四是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广泛开展庭审教育,扩大了办案效果;积极开展法律宣传,与新闻媒体合办法制栏目,弘扬了法律精神;针对审判案件中发现的隐患和管理漏洞,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条;到行政单位、企业、学校、社区讲授法律课29场,宣传了社会主义法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了矛盾激化;积极参加平安创建活动,指导和帮助联系村创建了平安村。三、明确创建要求,努力创建和谐文明机关。3西安市雁塔区委政法委两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后,雁塔区法院领导班子迅速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统一认识,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了推进平安建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区委确定的目标和区委政法委的要求,立足审判职能,全力推进“平安雁塔’创建工作,制定了3个方面9项具体的工作措施。以充分发挥案件审判职能为着力点,带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上新台阶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突出重点,快审快判,严厉打击破坏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抢劫、抢夺、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多发性犯罪和暴力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注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通过对目前较为突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理,分析研究其特点和规律,制订相应的预防工作方案。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及共青团、妇联的联系沟通,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破解青少年违法犯罪居高不下的难题。加强疏导,防潜在的问题于未然,及时解决好现实的矛盾纠纷。启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创新立案调解和诉前和解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民间调解组织的指导,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从审判职能出发,重点预防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的发生。以加强民意沟通和对外宣传为切入点,健全和完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新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开展“五进”审判活动,每位审判员一年至少要深入基层组织开庭审判三次以上,倾听民意,了解民情;规范案件回访工作,将案件回访制度化、经常化,重点加大对涉诉涉执信访案件和上级督查督办案件、社会敏感案件的回访工作。寓普法宣传和平安建设宣传于审判之中,通过公开宣判大会、举办大型户外宣传活动等形式,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电视台、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我院门户网站的优势,将符合对外宣传条件的重大、典型案件的审理情况和司法为民的先进事迹、人物通晓社会各界,以增进人民群众对我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注重稿件群发的轰动效应,由院办公室组织对重大事件或重要宣传题材采取多家媒体同时报道的做法,强化宣传效果。以深入建设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为出发点,切实推动公正廉洁执法的新发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警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巩固和提高思想素质和工作作风,坚定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建立经常性的教育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活动,抓好全院干警的政治理论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领导水平、执政能力和综合业务素质。对照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省高院的“六个不准”以及本院制订的“十项不允许”等具体规定,认真查找审判效率低、工作态度差、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督察员等人员来院明察暗4访,强化检查、指导和监督,逐月通报检查情况,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工作人员严格予以查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旗帜鲜明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用严格实施党风廉政的各项制度措施,积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积极推进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5为了加强平安创建工作,切实为我区发展、构建和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区法院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扭转“执行难”,同时开展了一系列法律进单位、企业、社区、乡村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维护稳定,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为彻底解决人民群众“诉讼难”问题,区法院围绕司法的“便民、利民、亲民”宗旨,从5个方面推出了诚心为民的29项具体措施。妥善处理了大量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债务以及劳动争议、房地产开发交易等民商事纠纷案件。当前,某些地方存在官司难打的现象。为此,区法院在立案庭启动了速裁工作机制,对简单民商事案件实行了快审快结;而在审理中则以庭审公开为中心,将审判公开延伸到立案、审理、宣判、执行以及评估、鉴定、拍卖等工作环节,实施了办事流程上墙公布,诉讼风险事前提示、开庭信息网上预告、评估拍卖机构摇号选定等有效的举措,充分满足了公众对司法的公正、知情和便捷的需求。据记者了解,三年来,该院共速裁案件760件,平均办案周期半个工作日;对经济确有困难的2637名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379.66万元,该院也被市中院连续三年评为立案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提起法院高效的办事效率,记者从该院了解到了这么一个案例:去年9月10日,一起租赁合同纠纷的原告蒋某及其代理人前往区法院办理立案手续,由于该案的立案审查工作已提前在该院互联网上开办的网上预约立案系统中完成,整个立案过程仅用了5分钟就顺利完成了,蒋某忍不住地说:“我原来以为立案要花好多时间呢,想不到几分钟就搞定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扭转“执行难”区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新机制,实行分权制衡,加大执行力度,针对当前执行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采取拍卖变卖、公布被执行人信息、限制债务人消费、集中专项执行等方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7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区法院执行局5名干警驱车来到地震灾区都江堰,将谭6某、邓廖氏申请执行某运输公司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案款,13万元送至居住在防震帐篷内的申请人谭某的手中。该案从立案到全款执结仅35天,谭某对此十分感动,收到案款后向区法院赠送了“秉公执法、情系灾民”的锦旗。据了解,2006年6月22日,邓某受运输公司指派,驾驶该公司为车主的旅游大客车运送旅客,于上午9点20分许行驶至汶川县瀛洲茶园处时,遇高山飞石击打死亡。2007年5月15日,谭某与邓某的母亲邓廖氏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运输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经审理查明事实后,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运输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谭某与邓廖氏二人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住宿误工损失费、精神损害
本文标题:平安创建事迹材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48944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