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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马中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一、食品加工人员必须随时做好保洁工作,保持加工操作间地面、操作台清洁卫生。二、食品加工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性状异常的,严禁加工和使用。不准屠宰、加工病死、毒死的家禽(畜)。三、各种食品原料在加工使用前必须洗净,肉食品、植食品、水产品分别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必须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四、食品加工时,蔬菜、肉类分刀、分墩加工,荤素食品盛装容器分开,并有明显标识且保持清洁。五、食品原料不直接着地存放。冷冻食品解冻后,若有腐败变质的不得加工。严禁重复冷冻。六、加工好的食品及时送烹调间,防止存放时间过长造成食品腐败变质;未加工完的食品堆放有序,上架、离地、离墙。七、严禁在食品洗涤池内洗涤餐饮具和其它不洁物,防止交叉污染,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八、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操作台及加工用具彻底清洗干净,并定期进行消毒。九、食品加工处理后的废弃物和垃圾必须当日清除,放置于垃圾桶内并加盖。
本文标题: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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