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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5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提升奖励办法毕业生就业质量的高低是衡量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充分调动各学院各专业及全校教职员工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员关心就业、参与就业、支持就业工作的良好局面,力争在实现全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基础上,努力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质量,现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学校对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进行过程指导和监督,各二级学院、专业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签约率达到80%以上;毕业生跟踪调查应届毕业生、上一届毕业生答题率及用人单位答题率达到70%以上,中长期调查答题率达到50%以上者,学校进行就业质量提升奖励,每年安排10万元专项工作奖励经费。一、工作要求1.健全制度,保障就业实行就业工作“院长一把手工程”,就业质量院长负全责,实现教学学工齐抓共管,作为专业提升重要指标,切实把毕业生就业质量放在学校重要和突出的位置来抓,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人人关心就业”的良好氛围。建立与就业工作相关的各类保障机制,使就业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2.转变观念,深化就业要树立“让学生不仅能就业,更要就好业”的观念,在了解学生不同需求的基础上,分层分类开展针对性教育。要关爱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学生就业创业、提高学生就业质量、促进学生职业发展。要在提升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师教学水平上下功夫,要在提高学生动手能力、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合作与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上下功夫。3.科学指导,提升就业树立“全程”指导的就业指导工作理念,结合学院实际,从低年级开始,科学合理安排本院学生的生涯规划、创新创业、职业能力职业心态教育和求职技巧等方面的指导,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校院两级“就业能力提升工程”,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4.拓展市场,推动就业在巩固、深化原有就业渠道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突出专业特色,坚持“全面出击”的原则,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措施,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和交流,为毕业生提供有力的社会支持。积极利用新媒体建设畅通有效的就业信息平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供需对接活动,努力降低毕业生的求职成本,努力提高毕业生的求职成功率,努力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质量。5.创业扶持,带动就业强化“双创”精神,激励学生创新创业。在积极引导鼓励学生岗位创新意识的同时积极宣传和鼓励毕业生创业,将创业工作纳入就业工作的总体规划,对有意愿创业的毕业生,帮助其了解创业政策,协助其办理创业手续,扶持其募集创业资金,实现创业带动就业。6.精细服务,支撑就业转变就业工作理念,加强就业工作的人文关怀。在生源审核、就业推荐、就业帮扶、协议书审签、返校离校、档案投递等就业事项中,坚持以学生为本,精细服务,采取各种措施,切实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7.重视调研,反馈就业树立包含招生、培养、就业、校友发展等环节的全周期人才培养观,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质量对人才培养的反馈作用,深入开展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积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或受邀第三方机构开展就业相关调查活动。二、奖励办法(一)就业工作综合奖(二级学院为单位)评选条件:1.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签约率达到80%以上;毕业生跟踪调查应届毕业生、上一届毕业生答题率及用人单位答题率达到70%以上,中长期调查答题率达到50%以上。无虚假就业现象。2.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当年对上一届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报告指标“就业竞争力”校内综合排名前三。奖励额度:符合以上条件的学院,前三名分别给予3万、2万、1万元工作经费奖励,以资鼓励。(二)就业工作单项奖(专业为单位)评选条件:1.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签约率达到80%以上;毕业生跟踪调查应届毕业生、上一届毕业生答题率及用人单位答题率达到70%以上,中长期调查答题率达到50%以上。无虚假就业现象。2.本专业毕业生在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当年上一届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报告指标中月薪水平、创业率、升学率、专业相关度、毕业生对母校满意度、用人单位满意度等6项指标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分项奖励。奖励额度:就业工作单项奖=[(专项工作经费总额-综合奖总额)/单项奖总数]×(该专业学生人数/获奖专业学生人数总和),可以累加。2016年起,奖励指标(月薪水平、创业率、升学率、专业相关度、毕业生对母校满意度、用人单位满意度)在高于全省平均的基础上,较上一年度有一定比例提升者,学校给予奖励。三、相关说明1.应届毕业生就业结果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2.各项就业调查数据以省评估院或其他第三方调查机构提供的调查结果为准。3.签约率=签就业协议率+签订劳动合同率+出国升学率+自主创业率+入伍率。4.各学院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开展就业工作,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情节较重者,一经查实,取消奖励。
本文标题:学院2015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提升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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