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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顶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儿童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儿童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发展需要,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001年,我市颁布了《平顶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从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四个领域提出了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十年来,我市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强化政府责任,不断提高儿童工作的法制化和科学化水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儿童权利得到进一步保护,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健康、营养状况持续改善,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孤儿、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更多的关怀和救助。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儿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间儿童发展不平衡,儿童健康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教育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均衡,贫困家庭儿童、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的救-2-助等问题有待更好地解决。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事业发展的重大任务。未来十年,是我市提前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儿童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为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河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二)基本原则1.依法保护原则。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2.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3.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的具体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3-4.儿童平等发展原则。创造公平社会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状况受到任何歧视,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5.儿童参与原则。鼓励并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畅通儿童意见表达渠道,重视、吸收儿童意见。二、总目标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完善儿童的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一)儿童与健康主要目标:1.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4.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4-大传染性疾病。5.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6.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7.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8.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5%以上。9.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11.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2015年达到85%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12.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13.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14.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15.减少环境污染、有毒食品及劣质玩具对儿童的伤害。策略措施:1.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促进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5-2.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市、县(市、区)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科,增加儿童医院数量,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加强儿童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儿童卫生服务能力。3.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推进儿童医疗保健科室标准化建设,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逐步扩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儿童保健服务内容。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85%以上。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的保健管理率。4.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知识宣传,规范检查项目,改进服务模式,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和康复率。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6-5.加强儿童疾病防治。扩大免疫规划范围,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以城乡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加强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广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的死亡率。规范儿科诊疗行为。扩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儿科用药品种和剂型范围,完善儿童用药目录。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先天梅毒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90%和85%以上,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6.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为儿童创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预防和控制溺水、跌伤、交通伤害等主要伤害事故发生。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以及游泳、娱乐、交通、消防安全和产品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儿童家长和儿童的自护自救、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增强灾害和紧急事件中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7.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加强爱婴医院建设管理,完善和落-7-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行母乳喂养。开展科学喂养、合理膳食与营养素补充指导,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加强卫生人员技能培训,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实施贫困地区学龄前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项目,继续实施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8.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理安排学生学习、休息和娱乐时间,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和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完善并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体质监测制度,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9.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和干预。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对儿童开展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提高儿童身心健康素养水平。帮助儿童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加强儿童视力、听力和口腔保健工作。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和违禁药品。10.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设儿童心理科(门诊),配备专科医师。学校设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11.加强儿童生殖健康服务。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8-务教育课程体系,增加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加强能力建设,提供适合适龄儿童的服务,满足其咨询与治疗需求。12.保障儿童食品、用品的质量和安全。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建立婴幼儿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和游乐设施生产销售的监管力度。逐步健全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等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13.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强对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等)暴露水平的监管,确保符合国家标准。(二)儿童与教育主要目标:1.积极发展0—3岁儿童早期教育,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2.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015年达到66%以上,2020年达到77%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2015年达到92%以上,2020年基本普及;增加城市公办幼儿园数量,农村每个乡镇建立并办好公办中心幼儿园和村幼儿园。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2015年达到98.9%,2020年达到99%。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9-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2015年达到91%,2020年达到95%。5.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提高办学质量。6.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7、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减少薄弱学校数量。8.教育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策略措施: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完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2.依法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各级政府要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帮助解决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其辍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保障适龄儿童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耐心教育、帮助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或变相开除学生。3.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坚持基本公共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合理布-10-局学校校点,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教师交流制度,缩小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质量上的差距。4.积极开展0—3岁儿童科学育儿指导。积极发展公益性、普惠性的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机构,以幼儿园和社区为依托,为0—3岁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加快培养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专业化人才。5.加快发展3—6岁儿童学前教育。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有条件的村独立建园或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流动儿童入园问题。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
本文标题:平顶山市儿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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