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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市鄞州区梅溪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大纲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以下简称《鉴定办法》)、《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以下简称《评价导则》)和省厅发布的《关于做好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的通知》(浙水管〔2011〕101号)的要求,结合里梅溪水库的实际情况,现编制里梅溪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大纲。一、梅溪水库基本情况梅溪水库位于象山港口门段北岸,鄞州区塘溪镇沙村。坝址以上集水面积40.01km2,干流总长11.73km。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53.67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水库总库容为2882.3万m3,现正常水位49.0m(原设计为50.0m,经宁波市计委甬计农[1998]440号文批复同意下调1.0m),相应库容2166.0万m3;死库容16.4万m3;兴利库容2149.0万m3。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有闸溢洪道、泄洪供水洞、电站四大部分组成,是一座以防洪、供水、灌溉为主,结合发电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水库大坝坝型为砼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39.6m,坝顶高程55.04m,坝顶长654m,顶净宽7.4m,防浪墙顶高程56.2m,大坝迎水坡1:1.4,为等厚钢筋砼面板,厚0.35m;背水坡1:1.3,采用0.4m.2.厚的干砌石护坡,在高程36.8m处设置宽2.5m马道。坝基防渗采用砼防渗墙嵌入基岩,墙厚0.8m,嵌入弱风化层0.5m,墙顶高程18.0m,墙长525m。溢洪道位于大坝右侧,溢洪道设闸门控制,由引渠、溢流堰(闸室段)、泄槽段、反弧段及下游护坦等部分组成。进口引渠底高程设计43.5m,溢流堰为实用堰,堰顶高程46.3m,堰长27m,堰顶设8×5.5m(宽×高)弧形钢闸门三扇,陡坡泄槽长118m,末端为挑鼻坎,挑角为20°,挑流鼻坎顶高程19.84m。泄洪供水洞位于大坝右侧山体内,洞长141.2m,洞径4.0m,纵坡0.005,进口底程18.0m;距进口下游24m处设3×4.0m平板事故检修门一扇,距出口28.0m处设供水支洞,洞径2.0m,支洞口接直径1.2m钢管与后建发电站引水管相连;泄洪洞出口处设4×2.5m弧形工作门一扇。电站于2003年建成,装机容量320kw二台。电站主要由厂房、水轮发电机组、升压站、压力钢管及尾水渠组成。水库始建于1993年12月,1997年7月下闸蓄水,1998年12月竣工验收。2003年至2004年水库进行了安全鉴定。本次安全鉴定工作主要在原设计、上次安全鉴定及局部维修加固的基础上,结合现场安全检查,对水库大坝进行防洪标准复核、大坝结构安全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工程质量评价和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等。.3.二、鉴定主要内容1、现场安全检查: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指出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2、工程质量评价: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果。3、运行管理评价: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4、防洪标准复核:应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比较。5、结构安全评价:本次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6、渗流安全评价: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评价结果,填明大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7、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4.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8、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闸门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闸门开启。9、综合评价: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及大坝安全评价结果,归纳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10、安全鉴定结论:应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和大坝安全分析评价结果,结合专家判断作出安全鉴定结论。包括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指出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结论要明确。二、有关资料的收集——由梅溪水库管理处负责,宁波市水利局配合1、大坝的规划,设计资料;2、大坝地勘及施工资料;3、大坝施工验收资料及维修加固竣工验收文件、资料;4、大坝历年运行资料(水文、气象、原型资料)特征值统计以及调度运用资料;5、大坝历年沉降、位移、渗流观测资料;6、大坝历年面板裂缝检查资料及周边缝测量资料;7、大坝历年运行中出现的隐患、事故、险情及处理记录;8、水库正常维护、管理、调度运用操作观测记录等各项规章制度;9、历年安全鉴定报告,水库地质勘察资料,维修加固报告。.5.三、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主要内容(分专题)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鄞州区梅溪水库大坝所处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值为Ⅵ度),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规定“对地震烈度在Ⅵ度(含Ⅵ度)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抗震复核,但对1级建筑物,仍须参照本导则对抗震结构及抗震设施作出安全评定”。本工程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可不进行抗震安全复核。1、水库大坝现场安全检查由大坝安全鉴定组织单位组织大坝安全评价单位及专家组成员现场检查,鉴定单位在水库管理处提供的自查报告的基础上,编写现场检查报告,报告基本内容主要为:1、基本情况:重点应检查大坝、溢洪道、泄洪洞等的现行工作状态及存在问题,复核大坝、溢洪道、泄洪洞的基本尺寸及高程。2.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可参照附表1的格式编写,要求文字简明扼要准确,必要时附略图、素描或照片。3.检查结论: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对比、分析,结论要点主要对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描述;必须加以说明的特殊问题(如有)2、工程质量评价:工程质量评价的目的和任务是:①评价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②复查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含基础处理结构形体和材料等是否符.6.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③检查工程投入运用以来在质量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变化能否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④为大坝安全鉴定的有关复核或评价提供符合工程实际的参数;⑤为大坝除险加固提供指导性意见。一.资料收集,需要资料如下:(1)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2)关于基础(含岸坡)来挖、基础处理等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的有关文件和文字报告等;(3)关于建筑物施工的工程质量控制,质量检测(查)、监理以及验收报告等资料;(4)工程在施工期及运行期出现的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的相关资料;(5)竣工后历次质量检查及参数测试等资料。二.坝基和岸坡处理的质量评价:应首先采用历史资料分析法,必要时再进行补充勘测和试验。本次安全鉴定需对坝基和岸坡清理、防渗体基础及岸坡的开挖、坝基的处理等施工质量进行评价。质量评价主要依据为:梅溪水库管理处提供的自查报告、上一次维修加固资料、施工资料及对水库大坝巡视检查等。三.其他建筑物工程质量分析:其他建筑物包括影响大坝安全的输泄水建筑物及其金属结构。输泄水建筑物的工程质量评价参照混凝土坝质量评价执行。金属结构的质量评价按相应规范执行。.7.四.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根据坝体、坝基及其他建筑物的实际施工情况,评定工程质量为优良、合格或不合格。3、防洪安全复核评价防洪标准复核是根据大坝设计阶段和运行期的水文资料,考虑建坝后上游地区的人类活动影响和大坝工程现状,进行设计洪水的复核和调洪计算,评价大坝的抗洪能力是否满足现行规范要求。一.防洪安全复核资料收集进行水库大坝防洪标准复核工作需要收集下列基本资料:(1)大坝设计文件中的设计洪水计算部分;(2)运用期流域内相关雨量站降雨资料,资料延长至2013年;(3)运用期流域内相关水文站历年实测洪水资料及人类活动对水文参数的影响资料;(4)水位库容曲线;(5)水位泄量曲线;(6)下游洪水淹没区社会、经济、人口等资料;(7)水库集水面积及其范围内的分、蓄、调水工程的有关资料;工程运行资料;(8)大坝验收及前次安全鉴定资料。二.资料的复核:开展防洪标准复核前,应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审查.8.和评价,对洪水资料应按SL44-93《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要求进行复核。三.水文资料的分析计算:由于本工程缺乏流量资料,故采用雨量资料推求设计洪水。整理统计清塘头、钱家山、上周岙3个雨量站及坝址下游设有施家桥水文站各年最大24小时、最大1日、最大3日雨量资料,分析确定梅溪水库流域平均雨量。四.设计暴雨的计算:计算出梅溪水库流域最大24、最大三日雨量经验频率,采用经验适线法拟合皮尔逊III型曲线确定参数,并推求得到不同设计频率的雨量。五.设计洪水的推求:得到设计暴雨后,扣除雨量损失,进行产流计算。按照“SL44-06《规范》”规定:梅溪水库流域面积F=40.01平方公里<50平方公里,采用推理公式推算设计洪水。六.调洪演算:得到设计洪水过程线后,根据洪水过程中各时段进库、出库流量与调洪库容之间的水量平衡方程式,进行调洪演算,得到个设计频率的水库水位。七.水库抗洪能力复核:根据调洪演算所得到的不同设计频率的水库水位及相应最大下泄流量,复核水库大坝坝顶高程和溢洪道过流能力是否满足规范要求。4、结构安全评价结构安全评价包括稳定分析及变形分析。本工程大坝结构安全评价主要根据大坝建库时初步设计资料、各.9.年度变形观测资料整编、建库时地质报告,采用简化毕肖普法,结合二维有限元分析,复核各工况下水库大坝的安全情况。根据观测资料分析大坝变形(水平位移、沉降)是否稳定,是否存在裂缝等情况,对变形性态的现状及未来作出分析和评估。一、稳定分析本次稳定分析的重点在于复核面板及泄洪洞进口段的结构安全。二.变形分析变形观测资料的分析:梅溪水库在上一次维修加固工程施工中,对水库监测系统进行了整改与升级。本次安全鉴定着重对已有的垂直与水平位移、面板周边缝的变化、防渗墙的应力变化资料进行分析,资料分析方法可按规程SL169-96有关规定执行,看大坝总体变形性状及坝体沉降是否稳定,面板缝变化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防渗墙变形是否稳定。5、渗流安全评价渗流评价的目的是复核原设计施工的渗流控制措施和当前的实际渗流状态能否保证大坝按设计条件安全运行。一.渗流安全评价的内容(1)复核工程的防渗设置是否完善(本工程主要指砼面板及坝基防渗墙),设计、施工(含基础处理)是否满足现行有关规范要求;(2)检查工程运行中发生过何种渗流异常现象,判断是否影响工程安全;(3)结合相应的监测资料,复核面板的渗透比降,分析A、B缝发展.10.及止水情况,周边缝的变化情况及趋势,最后得出综合评价。6、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报告金属结构安全评价的目的是复核水库大坝泄水、输水建筑物的闸门、启闭机等在现状下能否按设计条件安全运行。一.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工作需要收集下列基本资料:(1)有关金属结构的试验资料和勘测设计资料;(2)有关金属结构的材料、制造、运输、安装及竣工验收资料;(3)金属结构的质量检测和安全检测资料;(4)金属结构的运用条件;(5)有关水文、泥沙、水质、漂浮物及地质等资料;(6)有关金属结构历年的运行、观测及维护、检修、大修、技术改造资料;(7)以前的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及事故与处理等资料。二.安全评价方法安全评价应根据现场检查、安全检测及计算分析综合评定。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应对下列问题做出结论:(1)金属结构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能否满足规范要求;(2)启闭机的启闭能力能否满足要求;(3)在紧急
本文标题:宁波市鄞州区梅溪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大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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