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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象山港妇产医院药剂科管理制度汇编文件编号YWK0016目录第一章工作制度1、药剂科工作人员岗位职责2、药剂科工作制度3、临床药学工作制度4、药房工作制度5、药库工作制度第二章药事管理制度1、医院用药管理制度2、药品购进和验收管理制度3、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4、处方调配和拆零管理制度5、近效期药械、药械退货管理制度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7、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8、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9、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10、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11、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制度12、医院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及应对措施第三章处方管理制度1、处方管理办法实施办法2、处方权管理制度3、处方点评制度4、处方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工作制度1药剂科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林海英全面负责药剂科工作,并对药品实行统一采购和验收养护工作。2,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具备团队精神,相互协助。共同完成处方的审核、调配、保管等工作。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卫生,个人用品不准随便放置。药品、物品放置有序。上班人员应穿工作服、佩带胸卡,整洁端正,坚守工作岗位。3,在药剂科负责人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药房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调剂司药无误,严防事故差错。4,做好药品清零及消耗登记统计工作。5,保证药物采购质量,进药时查验有关证件,严防购入伪劣假药。6,正确保管各类药品,避免因保存不当或超过有效期限造成浪费。(定期做近期药品报告)7,严格管理毒、麻、剧、限用药品,按有关规定采购、保存、登记、使用,严防滥用毒麻药品。8,深入了解临床需要购入更有效药品,定时向医生介绍供应药品。9,随时配合危重病人提供需用药品。10,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服务质量,注意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2药剂科工作制度一、药剂科是在院长和主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工作,既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又有执行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的职能性。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药剂科各项工作,包括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三、负责保障全院临床用药的采购、储存、分发、调剂、质量监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事管理工作。并及时与临床沟通,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四、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监督、检查工作。六、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建立临床药师制度。七、药剂科所属各种技术岗位必须由取得药学技术专业资格的人员承担。八、药剂科各岗位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工作。十、应经常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科室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定期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十一、应根据相关的规范要求,制定出科学的、完善的、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和执行。十二、遵守院纪院规,按规定着装上岗。必须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面向临床的服务意识。3临床药学工作制度1.临床药师通过实践工作必须掌握所在专业的基本用药方案和用药品种,以及何种途径用什么药,发现临床用药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积极参与临床合理用药工作。3.负责药品不良反应资料的收集、管理、上报工作。4.收集整理药学情报,建立药学信息系统,及时为临床提供药物信息。5.积极开展临床药学科研工作,开展药物评价。6.保证工作记录和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妥善保管归档资料。4药房工作制度1、药剂科应根据实际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药房工作岗位及值班人员。2、各岗位设置人员及值班人员资格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所急,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3、调剂处方时,应遵守“四查十对”的规定,认真核对处方中各项内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发现不当处方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修改处方并经医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调剂。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4、发药时应向患者或取药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5、值班人员遇有重大事件应按事件性质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并做好详实记录,及时交接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交接需双人签字。如遇临床所需急用药品又无库存时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6、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之下,不得随意给他人替班,并严禁在值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7应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5药库工作制度1、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院内规章进行日常工作。2、采购药品、器械等应从招标规定的经营企业采购,并审核供应商资质备存。由保管报出采购量,并根据临床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保证临床用药需求。3、采购药品需质量验收签字后方能进行入库。4、保管人员应按相关规定对合格药品进行分类储存,并定期养护,对效期近、积压、破损等的药品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特殊药品的采购、保管、出入库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6、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盘点,应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项目进行清点登记。做到帐物相符。7、特殊药品应由专人清点,单独造册,做到帐物相符。8、盘点时如发现药品积压,应及时调整药品库存,做到在库药品不过期,保证质量,提高资金周转率。9、盘点结果应及时汇总,报药品会计与出入账核对,使得账物相符率符合规定要求。第二章药事管理制度1医院用药管理制度本制度包括1医院统一用量单位管理2用药供应目录管理3新药申请程序4药品供应管理5药品价格管理。1,医院实行统一用量单位进行管理为了杜绝医院处方剂量混乱现象,防止出现医疗差错,医院实行统一用药使用单位进行管理,统一使用g,mg,没有标明克和毫克的液体剂型使用单位是“ml”、中药饮片使用单位是“片、袋”,青霉素使用单位是“万”单位,药房工作人员应仔细核对药品说明书并输入电脑进行管理。2,用药供应目录管理(一)根据本院用药实际和临床医生的需求,每年制定一次本院用药供应目录、并由业务院长审核通过后下发到各临床科室使用。目录应根据药理性质进行分类,并注明价格、规格、医保类型等信息。(二)药剂科负责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制定,并根据新药的引进、药品的淘汰和业务院长的决定及时增减用药供应目录中的药物品种。(三)药剂科采购和配备的药品应与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药品相一致。3、新药申请程序(一)新药是指本院用药供应目录以外的药品。(二)新药加入医院用药供应目录之前,按以下程序提出申请:申请由临床专业医师提出,并按规定格式填写新药使用申请单,递交药剂科。经药学专业人员初审后,提交医院业务院长审批并通过,药房负责采购。药剂科负责人应定期将新药通知到临床科室。4、药品供应管理(一)药库采购药品以“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为依据,按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执行。药房采购人员根据药品的需求适当库存,应满足临床药品的使用。(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药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调剂和使用。(三)药库应建立药品入库验收管理制度,凭实物和原始单据登记入帐,做到收发有据,账物相符。每月底将当月药品发票交计财部,由计财部相关人员与各发生业务的商业公司结算应付款项。(四)库存药品应建电脑流水账册,实库存管理,每月一次定期盘点。(五)药品的储存按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六)药品出库以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近效期先出为原则,建立“效期药品管理制度”。(七)对质量合格但长期不用的药品,整理资料定期向临床科室征求意见,将结果提交业务院长决定是否淘汰。(八)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按本部门调剂有关制度和操作程序审核、调配、核对、发放药品。5,、药品价格管理(一)药品价格必须严格按照宁波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和无依据作价。(二)新药引进时,药库做帐人员和药品会计必须确认价格来源,准确无误后验收入库。(三)遇到药品调价,按医院药品调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2、药品购进和验收管理制度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杜绝假药、劣药进入医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严格执行“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购进药品。购进药品必须对供货企业的合法性及销售人员资格进行审查;A首次采购药品从生产企业购进的:应当查验《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GMP》证书以及药品的合格证明文件;B从药品经营企业购进的:查验《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药品质量检验合格书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红章。二、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要签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明确有效期限,注明质量要求,规定供货企业的义务:①必须开具合法票据;②药品医疗器械必须符合法定质量标准;③包装标签要符合有关规定;④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三、购进药品必须验收后才能入库,药品验收目的是保证入库药品质量,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药品和不符合药品包装规定要求的药品入库。四、药品入库验收程序药品入库时首先进入待验区,由验收人员根据入库凭证内容核对后,再按批号逐批进行质量抽查,并填写记录,合格后填写验收记录并办理入库。五、药品验收责任人:林海英六、药品验收内容:1、药品数量的验收:检查来货与入库通知单上所列的供货单位、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及数量是否相符2、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及标识的检查;药品各项信息与票据相符性。对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则必须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验收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3、特殊情况(某些必需的资料不全)不能按时验收的,应按药品的性能要求存放在相应的待验区,等资料齐备立即验收,以确保药品质量。有特殊储存条件的药品,要求货到后即时验收完毕,不得拖延以免影响药品的质量。4、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进口药品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验收实行批签发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审核其《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盖有销售单位红色印章。5、特殊管理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实行双人验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逐件验收至每一最小包装。七、验收人员对购进手续不清、资料不全、质量有疑问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品,有权拒收。下列情况有权拒收:(1)无随货同行联(2)进口药品证件不全,不符或模糊不清(3)药品、规格、数量、产地、批号不符(4)有效期的药品效期少于六个月(特殊情况如急救药品经科主任同意者除外)。(5)外包装破损、污染(6)质量可疑的药品(7)没有冷藏措施运输到货需在0-10℃保存的生物制品。(8)不在采购计划内的药品八、验收注意事项1、包装上印刷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我国生产并销售的药品,其包装、标签及说明书必须使用简体中文字;在我国市场销售的进口药品,必须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2、验收人员必须对入库通知单所列的项目逐一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或使用期限、药品合格证等各项内容,全面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标准才能签字入库。验收中应按规定的方法开箱抽样验收,发现可疑的批号,必要时应全部拆箱普验或按批号抽验。验收人员对入库药品按所列验收项目进行验收后,应做好详细记录,并签名负责,记录应保存5年。4、质量验收不合格,不准入库。不合格品要做明显的红色标记。九、建立供货企业档案和进口药品档案,收集合法证明文件妥善保存备查。对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法票据,应整理装订成册,以防丢失,便于查找。3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1、药品应分柜陈列,并有明显标识。储存和陈列场所与规模相适应,做到每个批号的产品分开存放,不能混堆、乱放。2、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避光等措施,保证质量要求。主要有以下措施:①对有冷藏要求的药品,应存放在专用冷藏柜内,并保持温度为2-10℃。②药品堆放要有底垫、底垫高10公分;要离墙30公分,不能靠墙堆放,仓库能满足通风要求;要有温湿度调控设施和检测设施,要有温湿度计录,保证库内相对湿度不超过6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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