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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一、概念: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进出口商对进出口货物按照一定的险别向保险公司投保,交纳保险费,当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保险公司对进出口商遭受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其种类:国际海洋运输保险、陆上运输保险、航空运输保险、邮政包裹保险。在我国,保险合同的成立,须投保人直接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投保即由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达成协议后,保险合同成立。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的范围(一)国际货物运输途中遇到各种风险,具体有1、海上风险(海难perilsofthesea)(1)自然灾害NaturalCalamity:指航行中所遇到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的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依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自然灾害指恶劣气候与自然灾害,如雷电、飓风、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浪击落海。(2)意外事故fortuitousaccidents:指偶然的、不是意料之中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如搁浅、触礁、沉没、失火、爆炸、失踪、遇流冰、与其它固体物体(如码头)相碰撞。2、外来风险(extraneousrisks)指由于海上风险以外的其它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可分为:(1)一般外来风险:由一般外来原因引起的,如雨淋、短量、偷窃、渗漏、破碎、受潮、受热、串味、锈损、钩损、玷污、包装破裂。(2)特殊的外来风险:如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等特殊原因引起。(二)承保的损失和费用1、海上损失与费用:是指因海上风险而引起的货物损失与费用,即(1)货物损失按其损失程度分为:①全部损失totalloss,简称全损,意为货物全部遭受损失,又可分为:A.实际全损actualtotalloss,指货物全部毁灭或受损而失去原有用途或被保险人无可挽回地丧失了保险标的物。对实际全损,保险人予以赔偿。B.推定全损(constructivetotalloss),指货物受损后对货物地修理费用加上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运到后的价值。对推定全损,由被保险人选择:a.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Noticeofabandonment),按实际全损索赔b.否则,按部分损失索赔②部分损失(Partialloss),指除了全损以外的一切货物损失,即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程度的损失。按造成损失地原因不同,分为:A.共同海损generalaverage--GA,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运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地特殊牺牲支付地特殊费用。(海商法第249条)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地条件:a.船货必须处于共同危险b.共同海损必须是有意而且合理的c.措施应有效果d.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直接的B.单独海损(ParticularAverage)指除共同海损义务的部分损失。单独海损并不涉及其它货主和船方,因而由受损者自己负担,能否列入保险公司的补偿,视其投保的险别及保单的条款而定例:某公司出口核桃仁,在海运途中遭暴风雨,海水浸入货舱,核桃仁受海水浸泡而变质,这种损失只是该公司一家的利益受影响,同船其它货主的货物和船东的利益并没有受到影响,因而属单独海损。(2)保障的费用货物遭遇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除了使货物本身受到损毁导致经济损失外,还会产生费用方面的损失,这种为营救被保险的货物所支出的费用,保险人也给予赔偿。①施救费用(sueandlabourcharges)又称单独海损费用。指当被保险货物遭受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其受雇人等为抢救被保险货物,防止损失继续扩大所支付的费用。保险人对这种施救费用,无论是否有效果,均要负责赔偿,Paidevenifnocure。②救助费用(salvagecharge)指被保险货物遭受承保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无契约关系的第三者采取救助措施,获救成功,被救方应向救助方(第三者)支付的报酬。救助费用应由保险人负责赔偿,其原则“无效果—无报酬”Nocure-Nopay.2、外来风险的损失三、代位与委付1、代位(Substitution)指货损由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引起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后,享有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1)在赔付部分损失情况下,若保险公司追偿所得大于赔付给被保险人的金额,则多出部分应返还给被保险人。(2)在赔付全部损失情况下,保险公司取得代位权则取得了残存货物的所有权,即使残存的货值大于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超出部分仍归保险公司所有。2、委付(Abandonment)(1)概念:指在推定全损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存货物的所有权单方面地转让给保险公司,请求取得全部保险金额的行为。(2)做法:保险公司没有接受委付的义务,但一经接受,则不能撤回。①接受委付,保险公司取得残存货物所有权,当过失由第三者引起时,可向第三者追偿。若追偿额超过保险赔付额也不必将超出部分退还被保险人。②若被保险人不提出“委付通知”,则保险公司只能按部分损失赔偿。第二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险别与条款一、我国海运保险类别与条款1、基本险别(1)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FPA,英译“单独海损不赔”,其实质是:对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赔(2)水渍险WithParticularAverage—WPA/WA,英译“单独海损包括在内”。保险公司对水渍险的承保范围是除了平安险责任之外,还包括由于自然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造成的部分损失。(3)一切险(AllRisks—AR)它除了包括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对被保险货物在海运途中由于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负责赔偿,即一切险包括一般附加险,而不包括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4)基本险起讫期限-“仓到仓”(warehousetowarehouse),即保险责任从被保险货物远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的仓库开始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运输和陆上运输,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为止。(5)基本险的除外责任(exclusions)(6)索赔期限按CIC,三种基本险的索赔时效,自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两年。但我国《海商法》第264条规定,上述索赔时效是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2、附加险附加险是基本险的补充和扩大,只能在投保某一基本险的基础上才可加保,可分为下面三种:(1)一般附加险GeneralAdditionalRisks(2)特别附加险(3)特殊附加险二、伦敦海运保险的类别英国伦敦保险协会InstituteofLondonUnderwriters-ILU制定的“协会货物条款”(InstituteCargoClauses-ICC)主要有六种:协会货物(A)险条款(ICC(A))协会货物(B)险条款(ICC(B))协会货物(C)险条款(ICC(C))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nstituteWarClause-Cargo)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nstituteStrikeClause-Cargo)恶意损害条款(MaliciousDamageClause)前三种是主险,后三种是附加险;前五种可单独投保。ICC(A)类似于中国的一切险,ICC(B)类似于中国的水渍险,ICC(C)类似于中国的平安险。其中ICC(B)、ICC(C)还增加了陆上风险的规定。三、我国陆上运输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1、陆运险Overlandtransportationrisks陆运险的承保责任范围类似于海洋运输中的“水渍险”。2、陆上一切险(Overlandtransportationallrisks)3、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Overlandtransportationinsurance-frozenproduct)4、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火车)(Overlandtransportationcargowarrisks-bytrain)四、航空货物保险根据我国《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AirTransportationCargoInsuranceClause)规定,航空运输货物的基本险分:1、航空运输险airtransportationrisks与海运中的“水渍险”大致相同。2、航空运输一切险airtransportationallrisks类似于海运中的“一切险”。3、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airtransportationcargowarrisks五、邮政包裹保险按《邮包保险条款》(ParcelPostInsuranceClause),邮包基本险分为:1、邮包险(ParcelPostRisks)类似于海运中的“水渍险”。2、邮包一切险(ParcelPostAllRisks)类似于海运中的“一切险”。3、邮包战争险(ParcelPostWarRisks)第三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业务的处理一、保险合同的订立1、申请即要约,方式:当面洽谈或填写保险单保险单据分为:(1)保险单insurancepolicy,又称大保单。(2)保险凭证insurancecertificate,又称小保单(3)联合凭证combinedcertificate(4)预约保单openpolicy,也称开口保险单,规定总的保险范围、保险期限、保品种类、总保险限额、程航区域、运输工具、保险条件、保险费率、保险结算的方法等。在保险范围内的保品,一经起运,保险公司即自动承保。不过被保险人应将每批起运货物的品名、价值、包装、数量、起讫港名、运输工具、起运日期通知保险公司,以便签发保险凭证。这样既可放漏保,又可消除逐笔投保的麻烦。适于FOB、CFR、FCA价格条件。(5)批单endorsement2、同意承保,相当于承诺3、投保人交纳保险费,保险人按约定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二、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计算保险金额=CIF价×(1+加成率)例1CIF货价100USD,加一成,则保险金额=100×(1+10%)=110USD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例2我国出口一批货,发票总额为USD12000,设加一成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费率分别为0.6%和0.4%,则该笔的:投保金额:USD12000×110%=USD13200保险费:USD13200×(0.6%+0.4%)=USD132例3对外报某商品CIFNewYork,USD10000M/T。外商要求改报CFRNewYork。问我应从原价中减去多少保费?(设加一成投一切险,保费率1%)因CIF=CFR/(1-加成×保费率)故CFR=10000×(1-110%×1%)=9890,应减去10000-9890=110USD又,故保险金额=CIF价×(1+加成)=CFR/(1-加成×保费率)×(1+加成)例4对外报CFROslo,£1200M/T。要求改报CIFOslo价,应报多少?(设加一成投一切险加战争险,保费率分别为0.65%,0.04%)CIF=1200/[1-110%×(0.65%+0.04%)]=1200/0.99241=1209.1776三、免赔率Franchise指保险人对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货损货差,在一定比例内不负赔偿责任。其做法:1、“不计免赔率”(IrrespectiveofPercentage—I.O.P):指货物受损后,不论程度如何,损失多少赔多少2、计免赔率(UCP600第28条j款),又分为(1)免赔率Franchise,指损失超过一定比例后,保险公司赔全部损失,若未超过则不赔。(2)免赔额(Excess),即保险公司赔受损额减去免赔额后的部分。四、注意保险单的签单日期不能迟于装运日期,即保险单的出单日期不能晚于提单的出口日期。但是,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习惯公认,投保时货物已发生损失,只要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不知情,则保险仍然有效。例如:我以CFR条件出口货物一批,于8月8日10时装船完毕,即电传通知买方。买方于当日17时在其所在地向保险公司投ICC条款A险。而货轮于当日15时在公海上着火,该批货被烧,问这种货物损失在前,投保在后,保险公司对此是否负责?UCP600第28条e款:保险单据日期不得晚于发运日
本文标题:进出口贸易基础知识(保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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