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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金融学第7章存款货币银行
1第7章存款货币银行83-1047.1商业银行的产生和发展*7.2商业银行业务及其经营管理*7.3银行业监管*7.4不良债权7.5存款保险制度*7.6金融创新*27.1商业银行的产生和发展一、银行业的产生和发展二、商业银行的作用三、商业银行的类型3一、银行业的产生和发展古代的货币兑换和银钱业——货币经营业现代银行的产生–从历史上看,银行业起源于中世纪的意大利。–史料记载,最早的银行是1580年成立的意大利威尼斯银行(是历史上首先以“银行”为名的信用机构).–最早的资本主义银行是1694年成立的英格兰银行,它是最早的股份制银行。英格兰银行的成立,标志着现代银行制度的建立。旧中国现代商业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新中国银行业的建立和发展–计划经济时期的“大一统模式的金融体系”–改革开放以来的金融体系4二、商业银行的作用充当企业间的信用中介充当企业间的支付中介创造信用流通工具变社会各阶层的积蓄和收入为资本5三、商业银行的类型西方商业银行类型–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含义按照金融业内是否存在明确的分工为标准来划分(狭义)分业经营:传统的银行业和证券业分工明确,机构独立,业务范围独立。(狭义)混业经营:银行业和证券业之间没有明确分工,金融机构经营全面的金融业务。–分业经营下的“职能分工型”(源于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后的美国)–混业经营下的“综合职能型”(全能型,如德国)6三、商业银行的类型我国商业银行类型鉴于我国金融运行的制度模式(现行《银行法》和《证券法》的规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故我国商业银行为职能分工型。77.2商业银行业务及其经营管理一、业务概述二、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三、商业银行管理四、风险管理8一、业务概述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资金供给者资金需求者商业银行负债业务(形成资金来源)资产业务(进行资金运用)表外业务(中间业务)9负债业务负债业务是指存款货币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其全部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本和吸收的外来资金两部份。自有资本:股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吸收外来资金:–存款:是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一般分为活期、定期和储蓄(特指对居民个人)三种。–从中央银行借款–银行同业拆借–从国际货币市场借款–结算过程中的短期资金占用–发行金融债券。10资产业务准备金资产(现金资产)=库存现金+在中央银行的存款(法定准备和超额准备)贷款(括贴现):是传统的最重要的资金运用。–按是否有抵押品分为抵押贷款和无抵押贷款–按贷款对象分为工商业贷款、农业贷款和消费贷款–按期限长短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按还款方式分为一次性偿还和分期偿还贷款证券投资资产其他资产(如固定资产)11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中间业务——凡银行不需要运用自己的资金而代理客户承办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并据以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如汇兑、信托、信用证、代收、代客买卖等。又称无风险业务。表外业务——指凡未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资产负债总额的业务。–广义表外业务——既包括传统中间业务,又包虽未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资产负债总额,但却能够为银行带来额外收益,同时也使银行承受额外风险的经营活动。如担保、信用证、金融衍生等。–狭义表外业务——一般指表外有风险的业务。12几种常见的中间业务汇兑——信用证——信托——银行卡业务——13二、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经营原则——“三性原则”–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三性原则”之间的关系——既对立又统一–流动性与安全性的统一(正相关)–流动性和安全性与盈利性的对立(负相关)“三性原则”的协调“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的前提下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14三、商业银行管理(一)经营管理理论(二)风险管理15(一)经营管理理论商业银行究竟如何操作,才能达到并实现三性原则的要求,一直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无法回避的问题。在商业银行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根据银行经营的实际经验,从对流动性管理的角度出发,形成三个阶段性的经营管理理论:–资产管理(20世纪60年代之前)特点:流动性管理的重点在资产方面。–负债管理(始于20世纪60年代)特点:流动性管理的重点在负债方面。–资产负债综合管理(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核心思想:通过资产和负债两方面的同时操作来获得银行经营的流动性,进而达到并实现三性原则的要求。16(二)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备受关注传统上,商业银行对风险的管理都包含在一般的经营管理之中。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大规模的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改革过程中,由于管制的放松,利率、汇率和金融资产价格急剧波动,金融风险大幅提高。其次,现代通信技术特别是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进一步强化了经济全球化趋势,使得金融风险扩散的速度加快。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发生的一系列重大金融风波,使所有金融开放国家的经济活动在不同程度上都受到了影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及其理念备受关注并在银行管理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从理论上讲,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特征是17(二)风险管理经营风险(在营销金融产品过程中吸收风险、调节风险、提供关于风险的咨询等)。因此,它们能够比非金融机构的企业和居民更好的控制和分散风险。而实践经验也验证了这一点。从这一意义上看,这正是商业银行在跌宕起伏的经济金融环境中存在和发展的理由。风险管理理念风险是(投资行为)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故,从理论上讲风险管理应该是一种“事前”管理,即它属于投资决策的环节。事实上,由于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随时间的推移不断发生变化(例如:原来的“好”贷款也可能演变为“坏”贷款),因此风险管理不仅仅是事前管理,还应该延伸到资金投放的过程之中。也即,随时间的推移,必须相应的对资产组合进行必要的调整。18(二)风险管理按照资产组合的风险管理理念和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银行各项资产(主要是贷款)的管理是寻求收益和风险的匹配,即寻求收益的可能性与损失可能性两方面的统一。正是在收益可能性基础上给出一个重要概念——“风险升水”(riskpremium,同义:风险溢价、风险价值、风险收益、风险报酬等)风险升水=有风险投资的预期收益率-无风险投资的预期收益率银行管理的重要内容就是追求风险升水。显然,追求风险升水必然有出现损失的可能性,所以追求风险收益必然要承担风险。换言之,现代投资理念是以风险承担换取风险收益的理念(经营风险)。19(二)风险管理商业银行风险类别按照2004年《巴塞尔协议》规定,将银行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三大类和其他风险。其他风险泛指三大风险以外的风险,如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207.3银行业监管300-305一、监管原则和理论二、监管成本与监管失灵三、银行国际化给银行监管带来的挑战四、《巴塞尔协议》与银行监管五、中国对银行实施监管的体制21一、监管原则和理论监管原则–依法管理原则–合理适度竞争原则–自我约束和外部强制相结合的原则–安全稳定与经济效率相结合的22一、监管原则和理论监管理论社会利益论金融监管的基本出发点首先就是要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而社会公众利益的高度分散化,决定了只能由国家授权的机构来履行这一职责。核心思想:市场缺陷的存在,有必要让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介入经济生活,通过管制来纠正或消除市场缺陷,以达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社会福利损失的目的。23一、监管原则和理论监管理论金融风险论该理论主要从关注风险的角度,论述对金融业实施监管的必要性。–金融业是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金融业具有发生支付危机的连锁效应。–金融体系的风险,直接影响着货币制度和宏观经济的稳定。24一、监管原则和理论监管理论投资者利益保护论在设定的完全竞争的市场中,价格可以反映所有的信息。但在现实中,大量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在信息不对称或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可能利用这一优势来损害信息劣势一方的利益。有鉴于此,有必要对信息优势方(主要是金融机构)的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以为投资者创造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25二、监管成本与监管失灵监管成本金融监管成本,大致分为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两个部分。–显现成本——即监管的直接成本(如监管当局的行政预算支出)–隐性成本——监管的直接成本(如过度监管所导致的效率损失和道德风险)一般而言,金融监管越严格,监管的成本也就越高。金融监管成本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执法成本、守法成本和道德风险三方面。26二、监管成本与监管失灵监管失灵–监管者的“经济人”特性–监管行为的非理想化–作为监管制度的制定者和实施者,金融监管机关处于独特地位,它们几乎受不到来自于市场的竞争和约束,也就没有改进监管效率的压力和动机,这必然导致监管的低效。27三、银行国际化给银行监管带来的挑战(一)银行国际化(二)银行国际化给监管带来的挑战28(一)银行国际化20世纪70年代以来,伴随着经济的全球化,金融业的国际化也有了飞速的发展。银行机构的国际化和网络化,在金融国际化的进程中居于主导地位。金融国际化一方面使得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多样化和复杂化,从而加大了金融机构经营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也使风险越来越不可能限制在一国的地理范围之内,而是要同时面临日益增加的外国风险(如外汇风险和国家风险)。同时,金融国际化进程也导致了金融风险在国际范围内的传播,而且加快了传播的速度。29(二)国际化给监管带来的挑战–在金融活动和金融机构的国际化与金融监管的国别化之间,矛盾日益加深。–金融国际化加大了监管者和被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差异。–国际金融业务的创新不断突破现有的金融监管框架,使得监管机构面临崭新的监管对象。综述,金融国际化特别是银行机构的国际化给金融监管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同时,也对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提出了迫切的要求。30四、《巴塞尔协议》与银行监管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金融国际化趋势,使得跨国银行和国际资本的规模及活动日益扩大,呈现纵横交错、无所不及的格局。随之而来,金融风险的国际扩散威胁着各国的金融稳定。无论是跨国银行的活动还是资本的国际流动,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大多有一些监管措施。至于对国际金融舞台,单单依靠各国管理当局的分别监管则难以加以规范。因而,客观要求推动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在这方面,首先推动的是对跨国银行的国际监管。早在1975年,由十国集团国家的中央银行行长建立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987年12月国际清算银行召开中央银行行长会议通过“巴塞尔提议”。在“提议”基础上,于1988年7月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即著名的《巴塞尔协议》。31四、《巴塞尔协议》与银行监管(一)《巴塞尔协议》(1988年版旧协议)(二)《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三)《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三大支柱”(四)《巴塞尔协议Ⅲ》(2010.12.16)32(一)《巴塞尔协议》(1988年版旧协议)《巴塞尔协议》的目的在于:通过制定银行的资本与其资产间的比例,订出计算方法和标准,以加强国际银行体系的健康发展;制定统一的标准,以消除国际金融市场上各国银行之间的不平等竞争。协议的主要内容(三个方面):第一,关于资本的组成。把银行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档:第一档核心资本包括股本和公开准备金,这部分至少占全部资本的50%;第二档附属资本包括未公开的准备金、资产重估准备金、普通准备金或呆账准备金。第二,关于风险加权的计算。协议订出对资产负债表上各种资产和各项表外科目的风险度量标准,并将资本与加权计算出来的风险挂钩,以评估银行资本所应具有的适当规模。33(一)《巴塞尔协议》(1988年版旧协议)第三,关于标准比率的目标。协议要求银行经过5年过渡期逐步建立和调整所儒的资本基础。到1992年底,银行的资本对风险加权化资产的标准比率为8%,其中核心资本至少4%。自1988年以来,巴塞尔协议不仅在成员国的银行获得实施,而且在成员国之外也获得逐步实施,逐渐发展为国际社会所认可的银行监管标准。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34(二)《有效银行监管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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