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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然气输气管道安全检查表企业名称:检查日期:年月日序号检查项目和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1、管道设施保护1.1严格按照国家管道设施工程建设质量标准设计、施工和验收《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十条(一)1.2对管道外敷防腐绝缘层,并加设阴极保护装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十条(二)1.3管道建成后,设置永久性标志,并对易遭车辆碰撞和人畜破坏的局部管道采取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十条(三)1.4严格执行管道运输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十条(四)1.5对管道设施定期巡查,及时维修保养《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十条(五)1.6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向管道设施沿线群众进行有关管道设施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十条(六)1.7管道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配置专职护线员或者聘任兼职护线员。《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十四条1.8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0米至500米范围内进行爆破的,应当事先征得管道企业同意,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十六条1.9穿越河流的管道设施,由管道企业与河道、航道管理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安全保护范围,并设置标志《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十七条1.10输油气管道管理单位应设专人对管道进行巡线检查,及时处理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第7.1.1.5条2、输气工艺与要求2.1清管设施应设置在站内《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6.3.1条2.2管道附件严禁使用铸铁件《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5.3.1条2.3汇管和清管器收发筒,应由具有制造压力容器相应等级资格的工厂制《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2序号检查项目和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作5.3.8条2.4在防火区内关键部位使用的阀门,应具有耐火性能《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5.3.9条2.5需要通过清管器和检测仪器的阀门,应选用全通径阀门《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5.3.10条2.6清管工艺应采用不停气密闭清管工艺流程《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6.3.2条2.7清管作业清除的污物应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6.3.6条2.8在压气站的天然气进口段应设置分离过滤设备,处理后的天然气应符合压缩机组对气质的技术要求《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6.5.1条2.9输气管道的强度设计应能满足运行工况变化的要求《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3.2.7条2.10输气站应设置越站旁通。进、出站管线必须设置截断阀。截断阀的位置应与工艺装置区保持一定距离,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便于接近和操作。截断阀应当具备手动操作的功能。《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3.2.8条3、管道敷设与穿越3.1输气管道应采用埋地方式敷设,特殊地段也可采用土堤、地面等形式敷设《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4.3.1条3.2埋地管道覆土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中表4.3.2的规定《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4.3.2条3.3当管沟纵坡较大时,应根据土壤性质,采取防止回填土下滑措施《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4.3.7条3.4站场内的管线应采用地上或埋地敷设,不用管沟敷设《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6.8.6条3.5穿越工程用于输送油气的钢管应符合相关标准《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2007)第3.2.1条3序号检查项目和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3.6埋地管道应进行强度校核和强度试验《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2007)第7.2.7条3.7穿越铁路和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路时,应在套管之内敷设穿越管道。当套管穿越输气管道是裸露时,套管两端应设排气管《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2007)第3.5.6条3.8新建铁(公)路与已建管道交叉时,应设置涵洞保护管道《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2007)第3.5.8条3.9穿越管段处防护工程的布设,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标准要求《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2007)第4.5.1条3.10油气管道采用有套管、无套管或涵洞与铁路(公路)交叉时,穿越管道与被穿越的铁路(公路)的夹角宜为90度《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2007)第7.1.2条3.11输气管道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其净距不小于0.3m;管道与电力、通讯电缆交叉时,其垂直净距不小于0.5m《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4.3.12条3.12输气管道应设置线路截断阀,截断阀的位置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形开阔、地势较高的地方《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4.4.1条4、标志4.1输气管道沿线应设置里程桩、转角桩、交叉和警示牌等永久性标志《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4.6.1条4.2里程桩应沿气流前进方向左侧从管道起点到终点,每km连续设置。阴极保护测试桩可同里程桩结合设置《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4.6.2条4.3埋地管道与公路、铁路、河流和地下构筑物的交叉处两侧应设置标志桩(牌)《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4.6.3条4.4对于易遭到车辆碰撞和人畜破坏的管道,应设置警示牌,并采取保护措施。《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4.6.4条5、管道防腐与阴极保护5.1埋地输气管道应采取防腐绝缘和阴极保护措施。《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第7.3.1条4序号检查项目和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5.2应定期检测管道防腐绝缘与阴极保护情况,及时修补损坏的防腐层,调整阴极保护参数。《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第7.3.2条5.3埋地输油管道需要加保温层时,在钢管的表面应涂敷良好的防腐绝缘层。在保温层外应有良好的防水层。《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第7.3.3条5.4裸露或架空的管道应有良好的防腐绝缘层。带保温层的,应有良好的防水措施。《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第7.3.4条5.5对输油气站内的油罐、埋地管道,应实施区域性阴极保护。《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第7.3.5条5.6输油气管道全线阴极保护电位应达到或低于-0.85V(相对Cu/CuSO电极),但最低电位不应过负。《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第7.3.6条5.7输油气管道应避开有地下杂散电流干扰大的区域。电气化铁路与输油气管道平行时,应保持一定距离。管道因地下杂散电流干扰阴极保护时,应采取排流措施。《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第7.3.7条5.8管道阴极保护电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经检测确认防腐层发生老化时,应及时安排防腐层大修。《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第7.3.8条5.9输油气站的进出站两端管道,应采取防雷击感应电流的措施。防雷击接地措施不应影响管道阴极保护效果。《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第7.3.9条5.10大型跨越管段有接地时穿跨越两端应采取绝缘措施。《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第7.3.10条6、焊接与试压6.1管道焊接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应符合《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10.1.9条规定。《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10.1.9条6.2穿越铁路和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的管段,对接焊缝均应做100%射线探伤检验和100%超声波探伤检验。《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2007)第8.1.2条6.3穿越大中型河流、铁路、二级以上公路,高速公路的管段应单独进行试压。《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10.2.2条6.4输气管道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第5序号检查项目和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7.5.1.3条6.5对于穿越管段强度试压的稳压时间不应少于4h,严密性试压的稳压时间不应少于24h。《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2007)第8.2.5条7、线路选择7.1线路走向应根据地形、工程地质、沿线主要进气、供气点地理位置、交通运输、动力等条件,经多方案对比后确定。《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4.1.1(1)条7.2线路宜避开多年生经济作物区域和重要的农田基本建设设施。《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4.1.1(2)条7.3大中型河流穿(跨)越工程和压气站位置的选择,应符合线路总走向。《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4.1.1(3)条7.4线路应避开重要的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区。《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4.1.1(4)条7.5线路应避开城镇规划区、飞机场、铁路车站、海(河)港码头国家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当受条件限制管道需要在上述区域内通过时,必须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4.1.1(5)条7.6除管道专用公路的隧道、桥梁外,线路严禁穿过铁路或公路的隧道、桥梁、铁路编组站、大型客运站和变电所。《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4.1.1(6)条7.7输气管道应采用埋地方式敷设,特殊地段也可采用土堤、地面等形式敷设。《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4.3.1条7.8管道通过土(石)坎、陡坡、冲沟、崾岘、沟渠等特殊地段时,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因地制宜设置保护管道、防止水土流失的构筑物。《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4.5.1条7.9埋设管道的边坡或土体不稳定时应设置挡土墙。挡土墙应设置在稳定地层上。1)挡土墙应设置泄水孔,其间距宜取2~3m,外斜5%,孔眼、尺寸不宜小于100mm×l00mm。墙后应做好滤水层和必要的排水盲沟,当墙后《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4.5.2条6序号检查项目和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有山坡时,还应在坡下设置截水沟。墙后填土宜选择透水性较强的填料。在季节性冻土地区,墙后填土应选用非冻胀性填料(如炉渣、碎石、粗砂等)。挡土墙应每隔10~20m设置伸缩缝。遇有侵蚀性水或严寒地区,挡土墙必须进行防腐、防水处理。2)计算挡土墙土压力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执行。7.10管道通过易受水流冲刷的河(沟)岸时应采取护岸措施。护岸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护岸工程设计应符合防洪及河务管理的有关法规。2)护岸工程必须保证水流顺畅,不得冲、淘穿越管段及支墩。3)护岸工程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根据水流及冲刷程度,采用抛石护岸、石笼护岸、浆砌或干砌块石护岸、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护岸等措施。4)护岸宽度应根据实际水文及地质条件确定,但不得小于5m。护岸顶高出设计洪水位(含浪高和壅水高)不得小于0.5m。《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第4.5.3条7.11管道通过较大的陡坡地段,以及管道受温度变化的影响,将产生较大下滑力或推力时,宜设置管道锚固墩:1)锚固墩一般由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现浇,基础底部埋深不宜小于1.5m;2)锚固墩周边的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实,干容重不得小于16kN/m3;3)管道与锚固墩的接触面应有
本文标题:天然气输气管道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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