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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X装饰工程安全管理方案编制:审核:编制日期:北京侨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Xxxxxx项目部目录一.编制依据……………………………………………….…..1页二.工程概况………………………………………………….…1页三、安全义务领导小组………………………………………..2页四、现场安全管理措施……………………………………….…3页五、消防管理措施………………………………………….…12页六、施工用电措施…………………………………………..13页七、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案………………………………...14页八、治安保卫方案…………………………………………....16页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一、编制依据《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机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消防法》《卫生法》《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及基本操作实用手册》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xxxxx装饰工程工程位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本工程为室内装饰工程,xxxxx分项工程由甲方直接分包。装饰面积约xxx万平方米。现场安全管理目标现场安全管理目标:实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三、安全、消防义务领导小组主任:组长:职责:1.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2.负责施工人员入场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并对其考核收档。3.负责每天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不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处理。4.项目经理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5.对严重违章施工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安全防护措施的场所有权发停工令,同时立刻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6.发生安全事故立刻采取抢救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与公司取得联系,上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作好事故勘察处理工作。7.小组成员有权参与并监督事故处理过程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8.小组成员因玩忽职守酿成事故应承担领导责任。四、现场安全管理措施1.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安全组织保证体系针对该工程的特点,由公司工程技术部、项目经理、安全员、各专业队管理人员组成自上而下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组织保证体系3.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技术交底内容应有针对性;(2)班前检查制:施工员及专业工程师在开工前必须监督与检查施工班组、各专业分公司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进行检查。(3)高空作业各类机械设备和防护用品必须实行验收制,凡未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4)周五安全活动制:项目经理部每周五组织工地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防护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操作工人能对自已从事的工作安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现场安全员各专业工程师各专业施工队公司工程环境技术部项目技术负责人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项目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记录;(6)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与事故报告制;(7)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险情,要立即停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即刻报总包同时报告公司;(8)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需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4、职业技能、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一、用工单位必须对施工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技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从事技术性岗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必须依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二、职业技术培训,由项目经理部技术主管或专业工程师具体实施负责培训:新入公司的劳务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专业技能培训、应知应会、成品保护、安全技术、文明生产及《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北京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三、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安全员具体实施负责培训,并实行“三级”安全教育。(一)公司级教育内容为:1.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2.本公司生产特点和危险场所注意事项;3.工伤事故教训;4.安全生产要求。(二)工地级教育内容:1.本项目经理部生产特点、安全生产制度;2.工作现场注意事项;3.要害部门及设备分布情况;4.技术安全基础知识;5.安全生产典型事例等。(三)班组级教育内容:1.班组生产性质特点;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3.设备状况性能及保养知识;4.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5.文明生产要求及安全操作示范。四、班前教育制。班前教育由班组长具体负责实施,每天开工前在分配本班组劳务人员任务的同时要进行施工作业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并督促工人正确使用“三宝”。5、安全管理工作:4.1.1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规范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严禁瞎指挥及野蛮施工;4.1.2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加以重点控制,对机械设备进场检、安装和日常操作要认真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4.1.3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保管备查。4.1.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每星期五组织一次由安全、生产及分包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主要针对文明施工的全部内容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情况按“施工现场检查记录表”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向出事责任人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责任人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安全员监督、核查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在发现重大隐患问题,应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验收批准后方可施工。4.2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实施细则4.2.1.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等防护措施,在安装完成后应请项目部安全员会同公司工程部验收合格后且签署验收单,方可使用。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防护设施严禁使用。4.2.2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4.2.3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4.2.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4.2.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4.2.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4.3洞口防护4.3.1条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一、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二、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三、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四、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4.3.2条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二、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三、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四、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五、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六、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七、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八、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九、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4.4.脚手架施工与防护4.4.1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4.4.2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4.4.3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4.4.4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施工作业。4.4.5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1.交叉支撑,水平架;2.连墙件;3.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等;4.栏杆。4.4.6作业需要时,临时拆除交叉支撑或连墙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交叉支撑只能在门架一侧局部拆除,临时拆除后,在拆除交叉支撑的门架上、下层面应满铺水平架或脚手板。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恢复拆除的交叉支撑;拆除时间较长时,还应加设扶手或安全网;2.只能拆除个别连墙件,在拆除前、后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在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不得在竖向或水平向同时拆除两个及两个以上连墙件。4.4.7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4.4.8临街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护措施,以防坠物伤人。4.4.9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4.4.10沿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4.4.11对脚手架应设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工作。对高层脚手架应定期作门架立杆基础沉降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4.4.12拆下的门架及配件应清除杆件及螺纹上的沾污物,并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分类检验和维修,按品种、规格分类整理存放,妥善保管。4.5脚手架支搭1.架子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作业。2.脚手架的搭设,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搭设前应对钢管、扣件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3.脚手架必须搭设在根据现场地基承载力情况设计的混凝土地坪上,脚手架基础必须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4.脚手架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5.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力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6.立杆必须采用刚性材料的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并从第一步起按隔
本文标题: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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