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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五)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共包括40题,每题1分,共计40分。)1.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A)。A.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B.科学立法C.依宪执政D.司法公正【答案】A【考点】《决定》第五部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解析】见《决定》,“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D),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A.推进法治社会建设B.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C.增强全民法治观念D.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答案】D【考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故答案为D。3.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C)行使。A.最高人民法院B.最高人民检察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答案】C【考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解析】《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由此可知C项正确。4.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被最终确立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在党的哪次会议上?(A)A.党的十五大B.党的十六大C.党的十七大D.党的十八大【答案】A【考点】依法治国的提出【解析】1997年,党的十五大最终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5.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制定的,先后经历四次修改,产生了四个《宪法修正案》,分别是1988年《宪法修正案》、1993年《宪法修正案》、1999年《宪法修正案》,最近一次的《宪法修正案》产生于(B)A.2003年B.2004年C.2005年D.2008年【答案】B【考点】宪法的修改【解析】1982年《宪法》经历了四次修改,分别为: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6.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与这一基本国情相对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层次划分由决定。(C)A.政治体制B.行政区划等级C.立法体制D.政权结构【答案】C【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层次划分【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层次直接与我国的立法体制相关,立法体制决定了法律体系层次的划分。7.下列刑事案件中,不由法院直接受理的是(B)。A、虐待案件B、重伤害案件C、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D、侵占案件【答案】B【考点】自诉案件【解析】刑诉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故答案为B。8.刑事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是(B)A、犯罪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B、犯罪地公安机关C、犯罪嫌疑人户籍地公安机关D、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答案】B【考点】刑事案件的管辖【解析】刑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犯罪行为发生地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为辅。故答案为B。9.刘某因被张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刘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A.刘某的诉讼时效中断B.张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C.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D.张某成为适格被告【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起诉。选项A正确。《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何某直接向法院起诉田某属于向对方提出要求的情况,会导致本案诉讼时效的中断。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据此可知,被告田某的答辩期应从其收到起诉状副本的次日起开始计算。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被告所在地法院不是唯一的管辖法院。选项D错误。法院受理案件后,张某成为本案形式上的被告,但张某是否为本案的适格被告,则需要法院根据诉讼标的进行实体审查。因此,法院的受理行为并不能决定被告是否适格。10.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B)A.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B.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D.离婚案件,属于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决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答案】B【考点】公开审判【解析】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应当向当事人以及群众、社会公开的制度。因此,A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因此,B选项错误。其注意了宣告判决的一律公开进行,但是忽视了审判案件中不公开的例外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可见,选项C、D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11.依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证券发行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A.所有证券必须公开发行,而不得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B.发行人可通过证券承销方式发行,也可由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发行C.只有依法正式成立的股份公司才可发行股票D.国有独资公司均可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证券发行。选项A错误。《证券法》第10条第3款规定,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据此可知,证券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依法非公开发行。选项B错误。《证券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据此可知,发行人不能直接向投资者发行证券,必须聘请保荐人。选项C错误。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就可以向社会发行股票了,在公司成立之后向投资者交付股票。选项D正确。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发行公司债券。12.A、B、C成立红梅科技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A、B、C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A、B缴足了出资,C仅实缴60万元。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B)A.C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160万元,由A、B、C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C.由于C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D.C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答案】B【考点】本题考核红利分配规则。【解析】《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13.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为丙银行。丁取得该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A.乙可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B.丙银行可以该汇票是无权代理为由而拒绝付款C.丁对甲的无权代理行为不知情时,丁对戊不承担责任D.甲未在该汇票上签章,故甲不承担责任【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无权代理、票据的文义性与无因性选项A正确。在甲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乙可以以非本人所为进行抗辩,拒绝承担票据责任。选项B、C错误。票据签章具有独立性,票据流转具有无因性,丙银行、丁一旦在票据上进行了真实签章,就要对票据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选项D错误。甲未在票据上签章,甲不承担票据责任,但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14.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C)A.遗漏B.较大遗漏C.重大遗漏D.故意遗漏【答案】C【考点】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规定。【解析】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15.国务院于(B)出台《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A.2005年B.2006年C.2007年D.2008年【答案】B【考点】《应急预案》的颁布时间【解析】《应急预案》由国务院于2006年颁布16.监察机关对派出的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派出的监察人员实行(B)制度。A.培训B.交流C.轮训D.考勤【答案】B【考点】监察人员的交流制度【解析】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交流是针对派出的监察人员所采取的制度,故而选B17.公务员辞去公职,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D)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D)日内予以审批。A.十五,三十B.六十,九十C.七,十五D.三十,九十【答案】D【考点】公务员辞职【解析】《公务员法》第80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选项D为正确答案。18.在行政法理论上,(B)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A.国务院各部委B.国务院办事机构C.国务院直属机构D.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答案】B【考点】行政主体的概念及特征【解析】行政主体必须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国务院办事机构作为行政机关的内部工作机构,无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一般不能成为行政主体。19.行政主体包括(B)。A.国家立法机关B.地方政府派出机关C.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D.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答案】B【考点】地方行政机关【解析】地方政府派出机关是行政主体,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则不是,D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是行政主体,规章则无此种权利。20.《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D)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A.l00元B.20元C.200元D.50元【答案】D【考点】关于当场收缴罚款的规定【解析】《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D项为正确答案。因此,本题选择D项。21.依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中,法律草案须经(C)表决通过后方可公布。A.全体主席团组成人员B.过半数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C.全体代表过半数D.全体代表的3/4以上【答案】C【考点】立法程序表决与公布【解析】根据《立法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法律委员会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后,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22.根据《行政强制法》,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B)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A.12小时内B.24小时内C.一天内D.当日【答案】B【考点】行政强制的程序【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正确选项为B。23.甲因遭丈夫乙的虐待而被迫离家独居。某日女儿丙(13岁)
本文标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答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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